“有酒吗?”山坡上枕着没伤的那条胳膊躺着的天浪嚼着狗尾草忽然问道。
清军还在吃饭,天浪就当这是他们最后的晚餐。
“有,”邓凯随手将自己的水囊递了过来。
天浪接过邓凯的酒来,潇洒地高举水囊仰脖悬空倒进口中,却‘噗’的一声喷了出来,人也都皱吧着一张脸坐了起来。
“啤酒白酒葡萄酒,尼玛这是什么酒?”
“剑南春和花雕。”
天浪无语了。
“还真有黄白两掺儿哈?东北管这叫二米饭,还真不习惯南方人的吃法。”
和一群下一秒都不知道生死的人,天浪也没有什么顾忌,坐在草地上摆弄着邓凯的水囊。
“万岁,花雕的产地是大明最富庶之地,剑南春的产地就在我们背后,不过现在全都丢了,所以......为臣想记住这两种味道......”
邓凯神情怆然,声音暗哑。
“呵呵,还挺忧郁个人呢,两个酒产地就能让你记住两块疆土,如果说小爷趴在女人两腿之间,就能联想出大海的味道你信么?
喂,你说朕也有这份联想能力,是不是能证明咱俩是同类呢?”
天浪则有些漫不经心,懒懒地看着天,却是把邓凯完全整疯了。
什么就趴在女人两腿间就能联想出大海的味道,就和你是同类了,我几年前也曾是纯情小处男好不好?
可天浪又继续说,这次语气比刚刚和缓了些,而且也态度认真起来。
“人的记忆呀,最不想忘记的,往往忘记的越快,老子已经不想找回记忆了,只想死了重来。”
“万岁!”邓凯忽然要站起身,却被天浪按了下去。
“别冲动,打埋伏呢,被人发现了咋办?平心静气,听洒家告诉你。”
天浪的自称可真是变幻莫测,鬼神难辨啊。
“小爷自打十二岁被俺老子鼓励着拿茅台涑口。
别问咱茅台的历史,茅台镇自打公元前一百多年就产酒,也没啥遮遮掩掩滴,汉武帝就最爱喝茅台。”
邓凯都凌乱了,这尼玛是要说啥,这种聊天方式让人怎么和你平心静气?
“可是你想回忆酒的味道,就像朕找不到家,还有找不到那个人。
一个样,朕的历史,就是保护那个人,谁要抢,谁要害她,洒家就弄死谁......
至于酒,嗨先不说酒,至于那个女孩儿,朕先在这儿破地方适应适应,活动下筋骨,完了再去陪她。”
天浪这会儿脑回路也许没接对。
“至于酒,”这家伙又至于酒了,“你要想喝,索性就把酒厂拿下,谁挡着你的路,你就干他!”
邓凯揉了揉眉心,感觉是自己疯了还是他看到的人疯了?
“万岁,咱换一话题,你不觉着咱们三百人要伏击至少两千人,有点儿那啥么?”
邓凯显然也配合起了天浪的地方口音。
“啥玩意儿那啥呀,你是怕败呀?”
“微臣不是怕败,而是怕万岁遇害。”
“那你说败了又如何?”
“死呗,”邓凯也是很光棍。
“那你是想多了,为啥要壮志未酬身先死呢?
咱大不了再逃山上来呀,咱们连死都不怕了,你还怕那群孙子上山抓咱们吗?”
呃......
貌似这个神经病的话还有一点儿正常的地方。
“打他们的埋伏,咱们有一半儿几率会赢,不打埋伏,咱们百分之百被追杀,而且是一直被追杀到死,哪个更划算,你们自己选,寡人绝不强求。”
天浪又仰躺回去,喝水似的喝着黄白两掺的酒。
如果以前没有芊芊时时在身边拦着不让自己敞开了喝,自己顾及现在已经成酒仙儿了,而且自己尤其喜爱烈酒,也喜爱烈马,不过最爱的还是最烈最美的那个女孩儿。
“微臣人等,誓死追随万岁,赴汤蹈火,再......”
“得得得,没人让你们赴汤蹈火,跟着朕,打天下,朕只会让你爽,绝不会让敌人爽着,然后看着你们被敌人**。”
邓凯很想问一句,尼玛这货到底哪个学校毕业滴呀,怎么完全换了一个人?
其实天浪在自己少将老爸的精心栽培下,完全懂得如何鼓励士气,天浪这是在用最无厘头轻松的话语,让大战之前的士兵放松心情,让战士们能够藐视敌人,看轻生死。
“不瞒诸位,朕是学霸,可学霸绝对是被逼出来滴,打仗才是朕平生最大爱好,所以朕才说要先疏松一下筋骨,然后再去下面找那个最烈性朕也最爱的女人。”
其实是天浪也不确定真要到了下面还到底能不能找芊芊,但是自己哪怕准备放弃生命,也没想过要放弃寻找自己的最爱。
“你先告诉朕,现在是哪一年?”
觉着把邓凯绕环迷糊了,天浪便开始套词儿了。
“现在是永历元年?”邓凯都彻底懵圈了,不过他还是被天浪一系列大言不惭的话给激励到了。
他在这个疯子身上,看到了鄙视敌人,逢战必胜的勇气和信心,这是他,以及每一个渴望光复河山的大明子民都最希望看到的。
永历,南明最后一个年号,是一个河山赤地风悲角的时代,大明每一片角落都是一片瓦砾焦土。
明末清初四十三年间的一系列战争中,华夏总人口到永历元年这个时期为止,已经死亡了六千万以上。
总人口死亡了至少半数。
“好,给朕最多二十年,朕把大明还给你,再给你一整个世界。”
不是东北人好吹牛,天浪就是浪,生死看淡,不服就干呗。
“万岁,有情况,敌人出动了!”
“全体戒备!”天浪立马换了一个人。
“朕把咱们三百人分成三十个小队。”
天浪自己都觉着说的不是人话了,拢共就三百人,还能分成三十个小队呢?
对面可是有至少两千人啊!
天浪继续说:“都听明白了,打起来后,每个小队杀够五个人就可以重新上山,然后回头再和他们干。
这座山上有石头,咱们上山后可以拿石头来往下砸他们!
不过无论是打起来以后还是往山上逃,前提都是,每一个小队,必须得回来人,然后跟着朕的脚步跑,都听明白了吗,不跟着朕,朕会非常寂寞的呀。”
这明显是不太追求绩效,只求玩儿得开心啊。
计划传开之后,天浪便伏在地上一瞬不瞬地注视着道路上陆陆续续开过来的敌人,却始终没有下令发起攻击。
“听朕号令,放过前面和中间,只踢屁股。”
这么打,是因为天浪已经看清了,屁股后面有洪有德,那孙子才是天浪眼中的最大目标。
“上!”见机会来了,天浪的大长腿一蹦三尺高,简直不是去打仗,而像是刚偷了只鸡被狗撵的架势。
以被狗撵的急迫心情去打架,天浪差不多已经是古今第一人了吧?
仿佛敌人不是在前面,而是在背后。
而且天浪在一跃而起之前,自己还没忘了喝一口黄白两掺,而后把水囊直接塞到了自己腰间。
感觉邓凯那心疼的小眼神儿,都像是心疼刚刚把水囊借天浪了。
六十步的冲刺距离,天浪二十几个跨步就到了,冲入敌群后,手里的刀一瞬间就抹了五个人的脖子。
而后天浪便直奔洪有德,洪有德惊慌啊,饶是他已经结合了孔有德狠武的人格,也没法很快适应再一次见到天浪时,身体诚实地自动发抖啊。
不过还是那匹马识相,都没用和洪有德打声招呼,磨头就跑。
原本洪有德仗着他带在身边的足足近三千人,他是打算来找天浪讨个公道的。
可他忘了,自己动了天浪的逆鳞,便再没道理可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