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笑着反问:“有礼物为什么不要?”
天不让嘿嘿了声,啃了口烤到恰到好处的猪腰,囫囵咽下后才说:“这可是重礼,至于取还是不取,就看你有没有这个魄力了。你可知道病先生为什么要收集罕见血液?”
我沉默不语,喝了口啤酒。
天不让自讨了个没趣,倒也不尴尬,晒然一笑,“他在治疗肿瘤方面有了突破性的进展,他需要那些罕见血液进行新药合成,你能够想象,这种能够治愈肿瘤的药剂一经问世,将会在全世界范围内掀起多大的波澜吗?”
我轻笑,“只不过是有了突破性进展,又不是成功研究出了治愈方案。”
别看我不懂医,可我身边有赵医生,刘医生这些朋友,跟他们在一起喝茶聊天时总会聊到一些有关癌症,肿瘤之类的话题,国内外的研究机构,卫生组织就从来没停止过对此类恶性疾病的研究,可哪次不是到第二、第三阶段,甚至是最后的临床试验阶段宣告失败的。
赵医生有句话说的很对,世界上没有治不好的病,只不过人类在医药学方面的研究速度,远比不上那些细菌病毒的进化速度罢了。
可以预见的是,在未来五十年,甚至三十年后,艾滋病,癌症,糖尿病等等疑难杂症就会得到治愈。可到了那时,将会出现更厉害,更恐怖的疾病等待人类去征服。
落后就要挨打,这是不变的真理。
嗯,扯的有点远了。
天不让被我一句话怼在那,颇有些兴致缺缺,喃喃道:“就算这种药剂还没有问世,药剂合成方案和思路本身也极具价值,根本不是用钱能够衡量的,谁能掌握这药剂,谁就等于拥有了免死金牌。病先生在国内外坏事做了一箩筐却没有国际刑警敢找他麻烦,就是这个原因。”
我笑着给他倒了杯酒,“我懂你的意思,但我现在对这种东西没有太大兴趣。再说了,既然是顶级机密,又岂是那么容易能弄到手的?退一步说,就算真的弄到手,于我也没用,我身边没有专研药理的研究人员。哈哈,喝酒喝酒,要是哪天我实在缺银子了,肯定会去接收你这个礼物。”
天不让扯了扯嘴角,跟我碰了一杯,不再多言,专心致志的对付盘子里的各种烤串。
“老板,再来两炮扎啤!”不远处一群年轻混混嚷嚷起来。
天气凉了,烧烤摊生意远不如夏天那般火爆,今天就只有我们和那群混混两桌。
我只看了一眼这群平均年龄不过二十岁的混混便是将目光收了回来。
东城永远不缺少混混,死一批,抓一批,马上会有新的冒头。
吃饱喝足,我拍了拍肚皮招呼老板买单,恰巧胳膊桌的混混们也吃好了,一个个喝的面红耳赤,因为该由谁买单吵的不亦乐乎,最后一个打着耳钉,红头发的年轻混混‘胜出’,他心不甘情不愿的来到柜台边,愤然嘀咕,“妈的,你们一群贱货,老子赚点钱容易么我,就知道坑老子……啥,啥啥?一千七?**,我们吃什么要这么钱?”
烧烤摊老板是对中年夫妻,男的身材像晾衣架,女的像汽油桶,走在一起出奇的般配,晾衣架老板苦笑,“我已经给你们打了八折,还抹去零头了,你们光是扇贝,生蚝就叫了二十多组,还有海虾螃蟹……”
红发混混骂了几句脏话,摸出钱包。
“老板,把我们那边的账结一下。”我说。
“三百七十七,算三百五好了。”晾衣机老板笑着说。
我哦了声,掏出四百块现金按在桌上,说了句不用找了,然后就跟天不让转身要走。
“喂,你们两个。”身后传来红发混混的声音,我怔了怔,转过脸,“你在跟我说话?”
红发混混小眼睛一眯,厚颜无耻道:“江湖救急,借一千块用用,过几天还你。”
我咧嘴一笑,“有多远滚多远。”
红发混混被我骂的一愣,旋即脸色变的狰狞起来,“你***,敢叫老子滚?你当我红发是混假的?”
他的那帮伙伴见这边吵起来了,纷纷涌上来,将我和天不让围在了中间。
“操,哪来的痞子,敢骂我兄弟!”
“我看你是找死!”
“瞪什么瞪?有种碰老子一下,信不信我让你赔的倾家荡产?”
众混混七嘴八舌,吵的我有些心烦,我看了眼天不让,这小子满脸轻松,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
“怎么着,不狂了,不嚣张了?”红发混混狞笑,伸手朝我推来,被我一把捏住手腕,用力一扯,红发混混只有一百二十多斤,瘦的可怜,哪里经得起我的力道,顿时就被扯了个趔趄撞向我身后的两名混混,三人噼里啪啦倒成一片。
“**,你敢动手!兄弟们!弄他!”
红发混混恼羞成怒,破口大骂。
“哎哟,热闹啊,这么晚了还有大戏可以看。”
忽然,不远处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众混混们闻声转头看去,我也瞧见了说话的人,竟是堂主候选人轩辕烈,他带着十多个马仔,搂着两个姿色还行的小妞,看样子是在KTV玩嗨了,过来续场的。
轩辕烈眼神不错,一眼就瞧见我了,哟了声,大步流星的过来,拨弄开挡路的混混,朝我技眼一笑,“钟兄弟,好久不来找我玩了啊!是不是把哥哥给忘了?”
钟兄弟。
我暗暗叹了口气。
当时在游戏厅,我借用了‘丧钟’的本名钟凯,时隔半个月,钟凯已经身死,让我想到此节,不禁有些惆怅。
我挤出一抹笑容,“真巧啊。”
轩辕烈对我态度很好,可对那些混混们就没那么好脾气了,大手一推,一个瘦子被推的蹬蹬蹬后退了好几步,差点摔倒。
“混哪的啊?连我轩辕烈的兄弟都敢欺负?活腻味了吧?”轩辕烈冷笑出声。
人的名,树的影,红发混混一听‘轩辕烈’三个字,脸色顿时一片铁青,忙不迭道歉,“对…对不起!我们不知道他是您的兄弟!我们这就,这就走!”
“对不起要是有用,还要拳头干嘛?”
轩辕烈再怎么豪爽,仗义,骨子里到底是混混,既然是混混,喝完酒就会例行寻衅滋事,好不容易逮着一群不长眼的小子,岂有放过他们的道理,掐住红发混混的脖子就往桌边扯,然后招呼马仔们动手,消化消化食。
顿时间,桌椅板凳啤酒瓶乱飞,十几名初出茅庐的小混混被打的胖头肿脸,哭爹喊娘。
“妈的,就这小身子骨还他妈学人出来混,滚丫的。”
轩辕烈一脚踹飞红发混混,热络的把我肩膀一搭,“喝酒喝酒。”
“我刚喝完!”
“刚喝完也不行啊!谁让你丫的总不过来找我?先罚三杯再说。对了,你那兄弟和马子呢?在附近的话叫出来一起热闹热闹啊。”轩辕烈问。
我摇头不语,没说丧钟已经挂了。
既然撞上,那就继续吃喝吧。
于是乎,我跟天不让重新入座,跟轩辕烈又是一通胡吃加神聊。
差不多快到十点的时候,烧烤摊生意莫名其妙好了起来,先后来了好几桌客人,有一桌客人不像是出来混的,不过人比较多,十七八个,呼呼喝喝,说到兴头时又是日爹又是操娘,轩辕烈有点看不惯,拎着啤酒瓶就要找事,质问对方为什么要吹牛逼。被我笑着拦住了,“你好歹是要当堂主的人,别像街头混混那样,没喝酒之前,你是东城的,喝了酒之后东城是你的行不行?”
轩辕烈怔了怔,旋即拍桌大笑,“哈哈哈哈!妈的,你这臭小子竟然跟我说教起来了?行行行,今天我给你个面子,不跟他们一般见识,哈哈哈哈。”
“小钟,你可是第一个敢说咱们老大不挨削的人,哈哈!”轩辕烈头马大笑。
轩辕烈摸了摸脑袋:“没招,谁让小钟对我脾气呢,对着他,我生不起来气啊,哪像你们这帮牲口,一天天的就知道惹老子生气。”
“我靠!我们哪惹你啦?”
“兄弟们,你们都听见了,老大说咱们是牲口,这绝逼不能忍啊,一起上灌死老大!”
“哈哈,轮他!”
欢声笑语从酒桌上传开,稍有阴郁的心情被一扫而空。
正喝到兴头上,又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姑姑,你怎么那么能作啊,这都几点了还吃宵夜,你不怕睡不着觉,我还怕胖呢。”
“胖什么胖?你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多吃点怕什么了?再者说了,就算胖点又能怎么样?只要肉肉长对地方,再胖也不怕。”
“我的天,姑姑……”
我挠了挠头,心说今天这是怎么了,吃顿烧烤而已,咋净遇见熟人呢?
我笑着扬手,“哈喽,秦琴,哈喽,大美女。”
秦琴一愣,美女姑姑也怔住,旋即展颜一笑,“哎呀,是你啊,真巧。”
以轩辕烈为首的一群混混们眼珠子都看直了,轩辕烈使劲咽了口吐沫,“哇,这么漂亮的妞,你朋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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