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庸重新睁开眼睛,嗅到了高原草地的腥臭味,身边一对狼崽子,嗷嗷地吮.吸着巢穴里母狼那早已干瘪的乳汁,看起来十分乖巧,仔细一看它们的眼睛。
是无尽的冷傲与贪婪。
昨天带回来的小羊崽子,现在已经只剩下啃不动的骨头了,林庸此时还算体力充沛,趁着夜色活动了一下僵硬地身躯,迎风嗅了嗅,朝着远处的高山上跑去。
之所以选择这边,是因为他从风里,嗅到了一丝汽油味。
那边,有人。
林庸此时还是很矛盾,这因果结到底如何完成,他心里一直没有认真打算过,就算此时真的扔一个死人在自己的面前,林庸也下不去口。但该走的路还是要走,林庸一路小跑,走走歇歇,孤身一狼越过草地、乱石和山坡,终于在黎明之前,到达了汽油味的发源处。
这是一条细长的公路。
不蜿不蜒笔直地通向远方的雪山,仿佛是朝圣者的归途一般,在朝阳的金辉之下,那雪山被照的耀眼夺目,让人心生敬畏。
林庸四下看了看,周围竟有一处牧民人家,在公路的另一边放羊。
说实话,林庸呆在这里是相当危险的,这些牧民大多数都有猎枪,虽然我国是禁枪的,但这草原上狼患严重,手里没一把枪,还真不敢在野外随便走动。所以政府管也不是不管也不是,真遇上狼了,你不可能让人家牧民拿刀上去和野兽肉搏吧?最后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藏.民不拿枪作恶,那也就任随他了。
但对于林庸来说,这里可谓是步步凶险,如果真遇上人,距离几十米开外就可能掏出枪来一枪把自己崩了!
真要说起来,不是人怕狼,而是狼应该怕人。
林庸穿过公路,远远地躲在一堆乱石丛里,静悄悄注视着远处的那群牧羊。这群牧羊由一个牧羊的小女娃看守,穿着厚厚地暗色藏服,头发披散下来,脸上黝.黑,眸子干净,看起来又邋遢又说不出的圣洁,口中还时不时地咏唱着藏语歌。旁边跟着一只牧羊獒,与她十分亲昵,但瘸着一条腿跑也跑不快,时不时地吼两声,将羊群赶成一拢。
林庸舔.了舔自己干裂的嘴唇,现在自己还不算饥饿,但却很渴。这里有人家,那么肯定附近定然有水源,林庸绕着草原奔了一圈,来到了一条河畔。
河边竖着一个牌子,上面用古老的藏文写着什么字林庸看不懂。但那藏文之下还有一排简体小字。
唐古拉山脉、沱沱河。
这里,竟然是长江的发源地!
林庸舔.着舌头喝了两口雪山上留下来的冰凉河水,望着远处白皑皑的山脉连绵,心里空旷明镜,一片祥和,他顿生一个念头。
干嘛还要吃人?干嘛还要去完成那个鬼因果结?
作为人的自己,分明已经可以自保,而作为狼的自己,也勉强能够捕食。所有的进化都是建立在伤害的基础上的,但我现在根本不‘需要’,根本全是**‘想要’而已。难道就因为自己过剩的**,而去毁了这片宁静,毁了自己的心?
这种避世的念头越来越重,甚至隐隐主宰了林庸的内心,一方面是林庸对争斗的厌恶,一方面是不愿意面对因果结的残酷,林庸险些就迷失其中。
这里苍茫圣洁,倒不如就在这里好好安心过一段时间又怎么样?反正左三已死,自己已经没有什么挂碍……
当林庸想到左三时,突然一愣!
自己原本也想安心过一生!但不是自己不安心,是这个世界不安心啊!
这里表面上十分祥和,却是最残忍地善良假象,有羊就会有狼,没狼也会有和你争食的羊!你怎么避?你只看到了这片面的安静,以为那就是真实世界的本质,以为可以将这份宁静充实自己的内心,但在世界的另一边,依旧永无止境的上演着弱肉强食,你死我活的剧目,这里是真实,那里就不是真实吗?
说到底,这份祥和并不存在,是人麻痹自己的说辞,是人自我安慰的愿景!真正的祥和,要的不是天高地阔的山水,而是坚定不移的内心。
祥和不死不灭,那争斗一样是无休无止,所以面对现实吧,其实人人都在潜意识里,想要吃了彼此……如何能在这样现实之中,保持一颗赤子之心,不被纷扰的恶念迷惑?
吃人也不过就是杀人而已,林庸只是接受不了这样的形式,但当他开始了狼那茹毛饮血的生活之后,也没有那么极端地拒绝这种方式,真正的问题永远只有一个。
此行是善是恶。
想到这里,林庸眼神慢慢坚定了下来,绝不能死,而且要吃也得吃个恶棍!既然此处没有恶棍,还是先保证自己的温饱。
他朝着那羊群认真窥探潜伏,寻找着捕猎对向。
终于,他发现一只小羊落单了,林庸极速猛地冲上去,一口就咬住了那只小羊的喉咙,还没等那小羊死透,就拽着它向远处飞奔,身后那只跛脚藏獒没命地地朝林庸追来,身后传来那小女孩的哭喊。
“巴拉!回来~!回来~!”那小女孩竟是怕老藏獒出事,将那藏獒生生喊住了,可见她对这老藏獒感情之深。
那老藏獒追了几步渐渐就要追上叼着羊的林庸,被身后的小女孩一喊,顿了顿脚步,站在原地向林庸爆吼了几声。
林庸只是回头冷冷督了那藏獒一眼,便叼着小羊离开了。
回到巢穴再次带回来一只小羊,巢穴里的几只狼都流着口水围了过来。林庸这回自己吃完后,将剩下的半只羊丢给狼妈妈,守在它旁边不让另外两只狼靠近一步。
敢过来就咬!你们这两只白眼狼,要吃自己去捕!
只等到那狼妈妈吃了个饱,林庸才退到旁边趴下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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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庸在海上一飘就是二十天。
这二十天里林庸几乎全沉在轮回里,一边过着狼的生活,一边寻找着因果结的契机。
现实中,通过海水滤化器获得淡水倒也能保证生理需要,压缩干粮早就吃完了,林庸肚子饿,就只能打开救生舱跳到海中去捕鱼,十次能够捕到一只就已是万幸,最让林庸激动的是,有一次他潜到珊瑚丛里,竟然抓回来一只龙虾,在如此凄惨的海上漂流生活中能回味一下龙虾的味道,也别有一番感慨。
为了保持体力,最好的方式就是睡觉。所以林庸的时间基本上都是在轮回中度过。
经过二十天的历练,林庸几乎已经变成了一只真正的狼。
他狠辣,同一个羊群他目前已经抓回来五只羊!
他谨慎,为了捕猎,可以隐藏自己在乱石中一天一夜。
他团结,从来没有放弃过对家族的照顾。
他残忍,为了生存哪怕连皮带骨,什么都能吞下肚子里去。
那放羊的小女娃一连丢了五只羊,甚至有几天都没有出现,全是他爸爸扛着枪在守卫羊群。林庸心中还是有些过意不去。这几天都只是抓些鼠兔之类的小食果腹。等林庸消停了几天后再次看到她时,他已经被他父母打得浑身是伤。
直到林庸看到,她手里端起了一把猎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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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庸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十一天,此刻他已经饿得皮包骨头,颤抖地将海水滤化器里的杯子拿出来喝掉里面的半杯咸水以后,林庸还不忘贪婪地将里面的液体吮干净,慢慢打开舱口,看着漫天的舒云怅然。
要是永远没有人发现我,难道要我死在这大海之上?现在自己连下海捕鱼的力气都没有了,这样的日子,自己还能坚持几天?
林庸举目四望,四周除了蓝色还有什么?意志消沉的他正准备重新回舱,突然眼角瞟到海平面一个零星的黑点。
林庸不敢相信地揉了揉眼睛。
是……是船?
“喂~这……这里……”林庸因为喝了太多的咸水,嗓子都干哑了,声音十分颤抖的。
“喂………………喂!!!这里!!!救命!!!过来啊!!!”林庸声音越来越大,简直是声嘶力竭,二十多天第一次看到希望,怎么能不激动。
但这声音实在渺小,根本传不到那边去,只能看着那个黑点越来越小。
林庸又惊又怕,匆忙地在舱内摸索起来,翻找出来一把手枪和一把烟火信号枪,那信号枪配有三颗信号弹。
林庸抓起手枪对准天空。
砰————!
砰————!
砰————!
连.发三枪后,洪烈的枪声慢慢被海风吹得荡然无存,仿佛没有存在过一般。
林庸接着拿出信号枪,装上信号弹对准天空摁下了扳机。
噗!嗤——————!
一颗带着红光的弹头飞向几百米的高空,绽放出它绚烂的光彩,却在普照的万里阳光下,显得那么渺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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