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体质好,没什么大碍,这伤口都已经全部愈合了,原本若是忍一忍,等明天来换个药,疤痕都不会留下,现在嘛,也不用换了,就是腿上会留点疤痕,其他的倒没什么。”
医馆之中,中年医师一边给常玉郎清理着创口,一边洒上一点粉末,两撇八字胡一抖一抖的。说来也是神奇,药粉洒上之后,常玉郎的腿不痒也不疼了,连血也不流了,伤口已经开始结痂,看来只要等到痂一落,也就全好了。
常玉郎试着起来走了两步,除了几天不动这条腿忽然再走还有一点不适应之外,确实没什么大的问题了,看来这药效果然不是吹的。
“多谢医师,多谢医师,疤什么的无所谓,反正在腿上也看不着。”常玉郎呵呵笑着,颇有一种重新活过来了的吐气扬眉。
医师一边收拾着,一边又道:“收钱治伤,应该的,说来,这位客官要是当初受伤了能来我这里医治的话,这面上也不会留下这么大的疤痕。”
医师说的自然是王中,言语之中甚是可惜。
常玉郎也顺势道:“确实,恩公这是遭了什么悍匪吗?下手居然这般凶恶?”
王中虽然也有点慨叹,但这么长时间都过来了,也习惯了,倒觉得没什么。不过这医馆的药既然如此神效,看来买一点带在身上是有必要了。
至于前事,他不想多说,便打了个哈哈,岔开话题道:“哈,只能怪我运气不好咯。对了,医生,你这金疮药怎么卖,我买上一点带着,以备日后之用。”
医师立刻便指了指常玉郎腿回道:“前次那种药液是临时配置的,多是放在医馆之中对伤者使用,这位壮士若是想要买的话,小店有炮制好的粉剂,路上带着,若是受了创伤,不想留下疤痕,三分水化开调制便是,当然,不化开也是有止血生肌之效的,只不过对消除疮疤可能就没那么好使了。”
说着,医师又走到柜台后拿出纸包、瓶装两种,接着道:“这一瓶是五钱,作价三两银子,这一包是一斤,量大,便宜些,五十两银子。用量的话,若是像这位公子昨日那种伤势,五钱药粉临时止血差不多。”
王中一听,顿时心头一叹,要是往日银票在手,定然是买上个十斤八斤了,但现在囊中羞涩,便只能买上个十钱八钱了,当真还有些懊恼。
“那劳驾,给我来三瓶吧!”
王中摸出了九两散碎银子,往柜台一放,医师看了他一眼,转身从柜台里又多摸出了两个同样大小的瓷瓶,一起包好递了过来:“一共三瓶,壮士收好。”
王中赶紧接过,揣进了怀里,此间事了,他便唤了常玉郎,准备回客栈,不过这常玉郎不知是不是因为腿脚刚好的缘故,走的不甚利索,慢吞吞的磨蹭了老久,才从医馆的前门大街消失。
等到两人都走了之后,医馆后面的帘子一掀,红儿姑娘走了出来。
医师顺势将那纸包的药粉推了过去:“还是拿去用瓶子灌了吧。”
红儿将纸包抓过,拿在手里掂了掂,忍不住撇了撇嘴道:“连着三天做了这么多,又卖不出去,这可如何是好?”
医师叹息一声,将刚收的银子也递给了她:“现在世道不好,卖不出去就留着咱们自己以备不时之需吧,银子你可都放好了,估计年一过完,咱们这医馆就开不下去了,到时候就靠着这些盘缠了。”
红儿这时候也不顶嘴了,点了点头道:“女儿省得!”说完便将两样东西都拿着往后堂去了。
医师一个人望着门外的大街,这都快过年了,镇上的热闹劲连以前的十分之一都赶不上,而且估计马上就要打仗了,这日子越发难过,看来陇川府这种边陲之地,还是没有中原来得安生啊。
回到福来客栈,王中将金疮药放好,转身便来找常玉郎:“常兄弟,你这腿也好了,之后打算怎么走,有想过没?”
常玉郎立刻问道:“恩公当真不去都灵了?”
之前王中在医馆不知道为什么随口说了句,不去都灵了,常玉郎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王中点了点头:“嗯,去不了了,我要找的人,现在已经不在都灵了。”
常玉郎顿时心头暗震,王中这说法,好似有人传递了什么消息给他似的,但这几天他一直都和他在一块,也没见他与什么陌生人接触,这人哪里得知的从都灵来的消息?
而且王中的身份自始至终都没有与他透露过,加上他那把暗藏的宝刀,和之前暗夜之中的试探,常玉郎越发觉得,这个半路上遇到的有些好心肠的人,十分的神秘。
常玉郎顺势问道:“那恩公接下来要去何处呢?”
王中想了想:“我接下来可能要去梧州府吧。”
去往南陵道虽然说从梧州府过是一条路,但也不是唯一的一条路,路上还会遇到什么情况,王中也拿不准,所以用不肯定的语气回答道。
常玉郎立刻跟上道:“此去梧州府,也是要先南下,与去往都灵还有很长一截同路,常某就厚颜与恩公一路同行如何?到了北定口,咱们再分道扬镳也不迟。”
常玉郎对王中的身份还有一点存疑,也有一点猜测,这点猜测来自于王中之前露面过的那把宝刀。为了映证心中的猜测,他还是需要同王中多相处一段时间,才能找出真正的答案,顺理成章的便要求了同行。
王中对此也无不可,本来他过来问一问,也只是讲个礼貌,常玉郎与他一不一起,他都无所谓,只是非得要今天就走,是因为还可以省两天的房钱。
钱不多了,今天换药,加买完金疮药,王中现在全身上下就只剩二十两银子都不到了,这还不算等会还得付给客栈一两,必须得扣扣索索着用了才行。
“行,那我现在就去退房,你在门口等我吧。”
见常玉郎答应,王中二话不说转身便下楼去了,看得常玉郎有种莫名其妙的感觉:走的这么急,莫非是遇到了什么急事?
一炷香之后,两人赶着驴车,出了福来客栈,常玉郎本来不想坐驴车的,但又不好开口推脱,加上他又没有钱,只好先将就了。
驴车很快驶过青石板的小镇街道,出了镇子口,王中回头才在镇口的石碑上察觉镇子的名字:孤松镇。
看这名字,这里应该有一棵老松树才对,但望遍了四周,王中也没有看到松树的影子,只得心下奇怪的赶着驴车走了。
将近年关,官道上冷清的很,隔着许久都遇不到一个赶路的行人,天地一片肃杀萧瑟,让人心头凄冷。
不过王中对这种情况已经习惯了,而且还时不时的有常玉郎这个家伙在车上嘀咕,两人能说上两句话,也不算太寂寞。
临近天黑的时候,前方出现一条小河,河对面还有个不小的村落,王中立刻多抽了两下驴子,晚上不用露宿野外了。
不过驴车来到桥头的时候,桥上架着两根粗大的栅栏,尖刺铁钉突出,横在了桥中央,将桥面封得死死的。
桥的另外一端,还有几个士兵镇守,显然这里成了一个简易的关卡。
看到有驴车过来,桥头的士兵不急着上前阻拦,反而转身朝着村子里跑了过去,没多久,一队十几人的人马便浩浩荡荡的来到了桥上,搬开栅栏,拦在了王中的前面。
“嘿,赶车的,你们是干什么的?”
这十几人全都是手持刀枪不等的士兵,不过多没有甲胄,只有领头的一个,身上穿着一副半身甲。王中没看到金属的光泽,判断应该是副皮甲。
此地何名王中也不知道,这陇川府最近是个什么态势他也不清楚,所以他十分配合的扮演起了赶路的农民,抵着头也不露脸,好声好气的道:“几位兵爷,小的就是个过路的,从孤松镇来,要往都灵投亲去,还请几位兵爷行个方便。”
那领头的人听了王中的话,冷笑着不说话,只是带着人将他俩团团围住,然后又指着车上的常玉郎道:“那他呢,你又是干什么的?”
显然,后半句是对常玉郎问的。
常玉郎本来可以不应付这样的人,他也不想应付这些人,但没办法,谁叫他现在是和王中一起赶路呢?
被对方这么趾高气扬的一问,他心中虽然不舒服,但也只得下了车来,道:“回军爷,小的也是要往都灵去投军的,搭这老乡的车顺路结个伴。”
两人事先没想过会遇到这种半路上都有查卡的,所以也没有对过说辞,只能临场发挥,好在还都说的过去。
士兵对两人的回答没说什么,但看他那不屑一顾的样子,显然多半是不怎么在意的,不过王中车上还有些瓶瓶罐罐,这人也不多说,直接便指示手下道:“打开看看!”
王中连忙道:“军爷,这些都是家里头制的一些腌菜,不是什么好东西。”
那几个士兵哪里会理会他,直接掀开了几个坛子的封口,揭开盖子一看,酸味冲天,还真是一坛坛的腌菜。
那领头的士兵见了,连忙挥了挥手,让手下将盖子放下,接着才大摇大摆的对王中道:“咋呼什么!爷还会拿你这烂咸菜了不成?这些坛子罐子的,你自己搬走,这车和驴子,县里正在为大军征粮,缺乏车架,便征用了,过后自己到县衙去领。”
“带走!”士兵大喝了一声,边上几个手下便抢将上来要牵驴赶车,有两个直接将车上的坛子直接抱了下来,放在了地上。
常玉郎哪里见过这个,登时忍不住怒了起来,不过却没多少火气,而是十分不解道:“你们这是要做什么?当兵的居然也抢劫吗?”
头前的王中忍不住摇头叹了口气,当杀人犯没法走路,做顺民也没法走路,这个世道,看来还真的和丁羽说的一样,已经乱了。
他也不说那么多废话了,本来装作一个普通人农夫,为的就是想路上顺畅些,但既然走不动了,那也没必要装了。
而且他狼牙刀还在车上,怎么可能让这些人将车拉走。
两个还在掰扯他手臂的士兵,立刻便被他一耸肩甩了出去,跌向一旁。
“好胆,你想造反不成?”那领头的士兵见了,立刻拔出了自己腰间的钢刀,铿锵一声,雪亮刀锋一亮,周围其他士兵也将木制的长枪都端了起来,锋利的枪头竖起,看着也着实有些威势。
“造反?”王中冷哼了一声,接着便直起了身子,露出了真容,狰狞的面孔在这黄昏的日光之中,将这领头的士兵都吓了一跳。
“贺子方不是自己都要造反了吗?你们难道不是贺子方的兵?居然还有脸说别人造反?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他一边说着,手已经伸进了车架上铺着的毛毡下面,握住了刀柄。一旁的常玉郎见他这动作,知道他已经去拿刀了,下意识的还有些期待,虽然经过这么多天的相处,王中对他没什么恶意,但这人一直神秘的很,不弄清楚,他不放心也不甘心,没想到几个拦路查卡捞油水的小兵,倒给他创造了一个机会。
“放肆,什么贺子方不贺子方的?你这贼子,光天化日之下,竟然……”
见王中不服,那领头之人,登时怒喝起来,只不过说到一半,他旁边的一个手下却捅了捅他,低声道:“头儿,贺子方是太守大人的名讳。”
这人立刻顺势道:“竟然敢对太守大人不敬,还说你不是反贼,给我抓起来,敢阻挠咱们征粮,真是活腻了。”
然而他话还没说完,王中便已经从车里抽出了狼牙刀,幽亮的刀锋,不知为何,只从视觉上,给人的冲击便要比他手里那把钢刀要深沉的多。
那领头的士兵却恍然大悟起来:“好啊,原来还是个跑江湖的。私藏兵器,江湖人士,罪加一等,格杀勿论,给我上。”
王中懒得与他多说,他又不是来与这等小人物做辩论的,抽刀的同时便已经提刀而上,狼牙刀锋利的刀锋瞬间切过两根递过来的长枪,顿时便将之断成了两截,只剩半截木杆子在两个士兵手上。
那两个士兵吓得楞了一下,扭头就跑,周围几个还在逡巡,刚要上前,王中再往前一踏,呜咽的刀锋破空声,直接就朝那领头的士兵砍了上去。
这几个士兵都没什么手艺,都只是寻常乡里人,拿了兵器便做兵而已,拦不住他,即便是长枪有个七尺来长,但也敌不过他手里的宝刀,很快就断成了两截。
三两下之间,这群人就一哄而逃了,纯粹的乌合之众。
王中还有些懊恼,早知道这样,他连狼牙刀都不用,说不定用拳头就能搞定,也不必暴露,不过他追向那个领头士兵的脚步却不曾停下。
有些事,得找个有官府背景的人问问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