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境边塞,黄沙漫卷,有一城于平阳关边上,洛河之源,名曰敦阳城。
平阳关是大梁面向汉元国的第一道屏障,历来是兵家必争之地,是大梁王朝北部边境最重要的门户。
大梁开国太祖皇帝准开国圣后所奏,于平阳关上建城筑堡,屯兵防务,始建敦阳城,至今已逾近百年头,俨然成为边陲重镇,多次阻汉元大军于平阳关外,保王朝百年太平。
站在敦阳城前,一股浑重厚实的沧桑味道扑面而来,这座屹立百年,为王朝遮风挡雨的城镇从外表看,简单而仆实,却透着浓浓的孤傲不屈和坚固凛然的气息,它就像是一樽伟大的巨人,铁骨铮铮的汉子,任你风吹雨打,刀戟加身,伤痕累累,亦不能让它皱一下眉头,即便……
它暂时落入敌人之手,成为敌人手中强大的利刃,也不能让它屈服,它依旧傲然地站立着,睁着它沧桑而睿智的双眼,看着,等着,看着敌人将会是怎样在它面前溃败而退,等着它的主人以威武之姿回来,为它洗涮掉身上沾染着的敌人味道。
“喂,你们是干什么的?”一声粗暴的喝声打断了阿墨难得的感性叹喂。
收回落在土黄城墙上的目光,阿墨暗嘲了一声,什么时候她看着一堵墙都能发出那么多莫名其妙的感叹了?居然还在脑海里想像着这座城镇经历过的那些金戈铁马,血流成河。
在阿墨暗嘲的时候,两个身着青褐色军服的守城士兵走了上来,看着他们这一群人,灰头土脸的,大多数身上还带着伤,更加警惕地拿着长矛指着他们,喝问道:“你们是哪来的?”
一身农户打扮的猴子急忙上前,作揖陪笑道:“军爷,小的们是二十里外王家沟的村民,前些日子山里的野狼不知发什么疯闯进村里,还伤了人,搅得村里不得安宁,村里的猎户结伴上山杀狼,结果狼群太过凶猛,把大伙给伤成这样,有两位兄弟已经命在旦夕,这不,村里人凑了钱,赶紧上城里来找大夫。”
这一通话是阿墨早就编好的,猴子也是个演戏的高手,脸上的苦恼和话里的愤恨和担忧,听得连知道真相的其他人都差点以为是真的。
二十里外确实有个王家沟,只是那里穷乡僻壤的,是不是有这回事,这两个守城士兵不知道,也不会去查。
其中一个较为年老的士兵板着脸,走过去,查了查众人身上的伤口,发现,确实是被野兽所伤,而被人背着的那两个都已经高烧昏迷了,救不救得活还得两说呢!
应该没有奸细会为了混进城而去找野兽搏斗成这样,再说,也从来没有奸细会成群结队,大大咧咧进城吧?
两个士兵自以为是地想着,挥了挥手,便将他们放行。
“谢谢军爷,谢谢军爷。”猴子连连作揖,一行人相扶相搀的向城里走去。
就在即将进城的时候,一阵马蹄声有节奏地传来,是从城里的方向而来,阿墨站在众人的中间,抬头望去。
只见打马当先的是一名青年将军,身着汉元将军铠甲,大约二十五六岁的年纪,面容清瘦,五官深刻,看着并不是一个好相处的人,他的身后跟着十名衣着统一的卫兵,应是他的亲卫队,一行人打马而来,显然是要出城。
阿墨一行赶紧往城边站去,尽量减少自己的存在感。
“吁!”
最不愿意发生的事情发生了,青年将军来到城门口,忽地勒马停驻,扭头看着他们这一行人,声音阴沉道:“这些都是什么人,进城做什么?”这句话显然是对那两名守城士兵说的。
“回富察将军,他们是二十里外的王家沟的猎户,受了伤,要进城找大夫。”守城士兵立即上前,恭敬的行礼禀报。
“哦?”富察将军挑了挑眉,一双细长的眼睛犹如毒蛇一般,阴森地扫了他们一眼,将他们的身上的伤痕看在眼中,不明意味地笑道:“原来是王家沟的村民,那儿本将军去过,王愣子院前的梅树该开花了吧?”
“将军……”猴子正要上前作答,阿墨不动声色的以手肘撞了他一下,自已走上前一步,恭敬答道:“回这位将军的话,王家沟没人叫王愣子,也没种梅树,将军大人许是贵人事忙,记岔了吧?”
富察将军脸上有笑容一变,手中的马鞭‘啪’一声准确地抽在了阿墨的身上,厉声道:“大胆奸细,你们根本不是王家沟的人。”
城门口的守城士兵唰地将他们所有人围了起来,猴子等人额头直冒冷汗,手悄悄地往背后藏着的武器摸到去。
千钧一发之际,阿墨巍巍颤颤抱着头蹲下,带着颤声大呼:“将军大人饶命啊,饶命啊!小的们真的是王家沟的人,小的真的不记得村里有个叫王愣子的人,而且,而且也没见过梅树,小的没有说谎。”
阿墨一动,其他人立即放下往后伸去的手,也跟着一起‘恐惧’地抱着头蹲下,连连喊冤。
城门口热闹了起来,城镇里的百姓远远看着,可是他们不敢近前来,他们是大梁的百姓,而这些军人是汉元国的,虽然汉元烈王下令善待百姓,不得发生任何屠杀或是欺辱百姓的恶劣罪行,但是也改变不了两国因多年战乱而相互仇恨的事实。
汉元士兵执着长矛对准蹲在地上的一众人,等着将军的命令,高据于俊马的富察将军只是眯着眼注视着那群人,没有说话,一时整个城门口只听得见那群人大呼冤枉的声音。
直过了一刻钟,富察将军才收回目光,似有若无地轻笑一声,道:“或许真是本将军记岔了。”说着,勒过缰绳,双脚一夹马腹,带着他的亲卫队,向着城门外驱驰而去。
富察将军一走,守城的士兵收回长矛,不再看阿墨等人一眼,各自回到岗位上站着。
从地上站起来,阿墨等人脸上带着恐惧,抹了一把脸上的汗,颤抖着双脚站起来。
“将……没事吧?”众上立即围上阿墨,担忧地看着她被抽了一鞭的手臂。
瞥了手臂上的鞭痕一眼,阿墨摇了摇头,示意他们先别说话,相扶着朝城里走去,还没走出几步,就听到守城士兵不屑的嘲弄:“大梁人真没种。”
猴子等人眼里露出怒火,很有种拔刀把他们杀了的冲动。
“别冲动,赶紧先找医馆,毒蛇他们撑不了多久了,我们身上的伤也要尽快处理。”阿墨低声警告了一声。
压抑下心里的怒火,猴子凑近阿墨身边,低声道:“将军……”
“我讲过了,在这里,别叫我将军。”
“是,阿,阿墨。”猴子伸了伸舌头,讨好的冲阿墨笑道:“阿墨,你怎么知道王家沟没有人叫王愣子,还有,没种梅树啊?”
其他人也很疑惑地看着阿墨,等着她的解惑,难道花将军去过王家沟?不能吧,她不是才来北境没多久?
“很简单,那个叫富察将军的,一看就是在诈我们,王家沟是在穷乡僻壤,离这里都有二十来里路,又不是什么战略要地,汉元国的军队没事会去那里晃悠?一个敌国将领还会记得那里有个叫什么王愣子的?再说山沟沟里的,谁有那个闲情在自家院前种什么梅花。”
阿墨勾了勾嘴角,扫了他们所有人一眼,继续道:“那个富察将军的性子还是挺谨慎的,你们这些家伙要记得,现在我们算是深入敌人的内部,万事得小心,要沉得住气,遇事多想想,别冲动。”
“是。”众人闻言,心里对这个小他们好几岁的将军更为敬佩,遇事冷静,处变不惊,还心思慎密,能屈能伸,之前还觉得稚嫩的面孔此时再一看,惊奇的竟透着不属于她这个年纪的沉稳和淡漠。
明明她前不久还只是个不起眼的伙头兵,他们也没发现她有什么不同的地方,可突然间,却发现,每一天的相处,总能时时给予他们震惊,触动他们的心灵,更可怕的是,她似乎每天都在进步,在以一种难以想像的速度在自我进步。
庆安堂是敦阳城最大的医馆,当阿墨一行人冲进医馆时,把里面所有人都给吓呆了,这是何其惨烈壮观的一幕啊!
当坐堂大夫为他们检查伤口时,直接吓得用看鬼的眼神看着这些人,心里不断直呼:老天爷啊,天底下居然有这么可怕的人。
二十一个人,人人身上带着伤,除了两个只是轻伤外,其他的每个人都是一身惨不忍睹的伤痕横七竖八地交纵在他们的身体上,几乎都至少有一道深可见骨的抓痕或是少了一块块肉,那都是活生生地被野兽咬下来的痕迹啊!
庆安堂总共有三位坐堂大夫和十名学徒,全都被叫过来了,看着一溜排的二十一个人,都不知道该从何下手,每一个在他们看来都是重伤垂危,必须立即抢救的,可他们总共才只有三个大夫,就算每人再长两只手都做不到。
看着眼前的大夫们张着嘴,愣了半响都不动,阿墨一阵郁闷,正想开口,突而一道还带着稚嫩的女声响了起来:“你们怎么都站在这里?”
大夫和学徒听到这个声音就像是看到救星一般,眼睛腾地亮了起来,立即分开两边,朝身后转去,齐声叫道:“二小姐,薛少爷。”
他们在中间分开一条道,阿墨他们也就能将来人看得一清二楚,只见走在前面蹦跳着进来的是一个可爱的小姑娘,大约十一二岁左右,头上梳着双平髻,穿着鹅黄衫子,外罩粉红色外夹,大大的眼睛,水灵的肌肤,嫣红的樱桃小嘴,弯弯的柳叶眉,脸上展着如春花般春意盎然的笑容,衬得一张粉脸蜜桃一般,漾着笑意的眉眼虽还带着稚气,却已是如画的模样。
跟在她身边的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郎,比少女大约高出一个头,麦色健康的肌肤,一头黑发随意拢在脑后,用一根发带扎着,眉目清秀,双眼大而有神,走动间步履沉稳,看得出来是个练家子。
“怎么个情况?”少女走了进来,看着或坐或站的一排‘病人’,漂亮的大眼睛眨了眨,声音轻灵,叮当作响。
年纪最大的陈大夫上前,讲明了阿墨他们的‘身份’,然后无奈道:“二小姐,他们伤得很重,必须立即医治,可我们只有这么几个人,无法同时救治,正不知该如何办,请二小姐示下。”
一个白发须须的老大夫对着一个小女孩这般恭敬地请示,还满怀希望地看着她,那场面看着还真是怪异的很,偏偏其他的大夫和学徒也是以那般的目光看着小女孩,跟着她一起来的少年也微笑地看着她。
小女孩大大的眼睛从阿墨他们每个人的身上扫过,然后小手指向昏迷着的毒蛇两人,恨铁不成钢地跺着脚,叫道:“笨蛋笨蛋,亏你们还是大夫,不知道那两人个已经处于生死边缘吗?这些个其他家伙都能自个走到这里来,多耽搁个一天半天的,死不了。”
好吧,这小女孩说话真不讨喜,但是仅看一眼就能点出三个大夫半天也想不明白的问题,偏那声音和神态还那般的悦耳可爱,真是让人听了也只能无奈会心一笑。
“在下薛玉朗,这是我二表妹,庆安堂东家宋二小姐,表妹她被家里人惯坏了,但她是好意的,只是不懂得怎么说话而已。”少年看样子就处理惯这样的事情,少女的话音刚落,他就立即向阿墨等人作揖告罪。
“薛少爷客气了,宋二小姐说的也事实而已,请三位大夫赶紧救我这两位兄弟,我们之前都大概处理过伤口,暂时不碍事的。”阿墨摆了摆手,微笑着道,看着三位大夫上前为毒蛇他们两人治疗,悬着的心总算放下的一半。
“哎,你这小子说的是真心话?”宋二小姐蹦跳到阿墨的跟前,眨着大眼珠子,好奇地看着她,开心地笑着道。
阿墨被她突如其来的动作吓了一跳,呐呐道:“是,是啊。”被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叫做小子,那该是什么感觉呢!
“哈哈,好,你小子我喜欢。”宋二小姐笑嘻嘻地伸出摸着阿墨光滑的脸蛋,一副流氓纨绔调戏妇女的模样。
呃!
她这是被调戏了?
被一个毛都还长齐的小姑娘调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