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林尽进来,二柱子的媳『妇』慌忙跪在了地上,脑袋都不敢抬道:“小女子见过大人!”
林尽清楚这年头等级制度森严,普通百姓给官老爷磕头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不过林尽还是有些不习惯这种方式。
林尽摆摆手道:“起来说话吧,想来你情绪也应当是平复了许多,今儿个过来是有些事情询问于你。十一,你去搬个凳子过来,咱们坐下来慢慢谈。”
和林尽这位官老爷面对面坐着谈话,让二柱子的媳『妇』感觉很是变扭惶恐,这年头是个极度男尊的世界,平日里就是与自己的丈夫,女人家那也不可能这样平等的坐着,何况面对还是一位官老爷,这位官老爷还是京城里的官,可比乡长什么的不知道官大到哪去了。
林尽倒是觉得这样舒服了许多:“还未曾问过你叫什么名字,又是哪里人氏?”
二柱子媳『妇』听到林尽问话,自然是恭敬回道:“回大人的话,小人叫春桃,住在李家村,离着当家的不远,嫁给当家的之后,便是住在了黄家村。”
林尽是不知道这李家村和黄家村到底在哪,想来应该是东洲东卢每个乡里之中的村子,这会儿的百姓可能一辈子都生活在一个地方,尤其是女子,能知道住在哪个村子哪个乡里估『摸』着就是极限了。
春桃这名字倒是普通的很,不过加上二柱子媳『妇』本身的这双桃花眼,倒是让林尽有些奇怪的感觉。
林尽问这些没有营养的问题,其实也是为了慢慢平复一下二柱子媳『妇』的紧张之感,见二柱子媳『妇』依旧有些惶恐,林尽尽量温和道:“你说二柱子回去之后,曾有吃过一只老母鸡,当时小孩子贪吃,在鸡还未曾烂熟之前,偷吃了一只鸡腿。
我且问你,那只老母鸡在家中已经养了多久?可是已经超过七年了?”
春桃听到林尽的话,惊讶道:“大人怎么知道那只老母鸡已经养了超过七年了?当年当家的从军出去不久之后,小女子便发现已是有了身孕在身,婆婆为了给咱补补身子,便是养了两只母鸡,得谢鸡子来吃。
家里能有两只下蛋得母鸡不容易,便一直没有舍得杀,这一养,便是养了十年,直到当家的回来,高兴之下才是杀了一只给当家的补补身子。”
林尽听了这话,心里暗道一声果然如此,随即又问道:“孩子吃了那鸡腿之后,可有什么不良反应?”
春桃有些疑『惑』道:“那天晚上,孩子有些闹肚子,不过小孩子麻,闹肚子也是经常有的,也没怎么在意,后来当家的出事之后,咱就被抓到了牢里,后来的事就不知道了。”说到这话的时候,春桃的眼里明显又范起了泪花,只是林尽在面前,又不好流下,只能是强忍了下去。
“鸡头呢?可有事先扔掉?还是放在一起炖了?二柱子是否吃了鸡头?”
“当家的除了鸡屁股,最喜欢的便是鸡头,鸡头自然不可能扔了去,而是被当家的吃进了肚中。”
林尽听到这里,不禁感慨一声,可惜道:“十年毒鸡头,赛过毒砒霜。二柱子没有死在战场之上,却是死在了一个鸡头手里,实在是可惜!
十一,吩咐下去,不必再关押二柱子的媳『妇』了,另外去四处搜寻一下,看看有没有养了十年左右的老母鸡,实在不行,七年以上也是可以的,不用在乎花多少银子,找到之后回来告诉我,我会当众解释二柱子的死因。另外找些活老鼠,到时候我试验要用!”
说完这些,便对着明显有些焦急样子的春桃道:“我知道你很着急的想要知道原因,简单来说,十年的鸡头要比砒霜还要毒,待得十一找齐东西之后,我自会向所有人说明缘由。”
看着春桃忍不住的流下眼泪,林尽有些自责道:“二柱子的死,我也有责任,毕竟是我给他批的假期!他若是在战场杀敌而死,我反而会替他而高兴,这样憋屈死去,实在让人惋惜。
这样吧,二柱子既然留下了一个孩子,那便入我林府,他若是好武,那便由十一教他武学,他若是学文,那便由我来教他知文识字,也算是对二柱子的一点补偿。当然了,你是孩子的母亲,你若是不愿意,那便算了。”
春桃虽然是普通的农家『妇』人,但也知道林尽说的这事非同小可,心里虽然还在伤心自己丈夫的死去,但也是慌忙跪下谢道:“小女子替二柱子谢过大人!”
林尽则是摆摆手道:“不用谢了,不光是二柱子,其他人在我这里也是一视同仁!我初入仕途,荒字营这八百兄弟,真正算起来,才是我的根底所在,若是连这八百兄弟都安顿不好,那还有何脸面去加官进爵!”
林尽这话却是说给十一和看守在门口的几个荒字营兵卒听的了。话里的意思也很明显,林尽是将这八百人当作了自己的原始班底,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相对的,林尽若是加官进爵,平步青云,对于这八百荒字营的禁卫军而言,也一样是一件极大的好事。
若要兵卒尽心效力,富足的军饷便足以做到,而若要兵卒忘死效力,严苛的刑法永远比不上融为一体的感情,这其中士兵的家人更是重要的一个环节。
十一觉得此时的自家少爷,已经是颇有了名将的风范!
林尽说完这些,便径直出了营帐,毕竟春桃如今是个寡『妇』,又是桃花眼在身,林尽在这待得久了,难免会有什么闲话传出。
而林尽走后,十一却是对着春桃笑道:“嫂子节哀,这里也恭喜嫂子了,大人今儿个刚被圣上封为定远子,文采更是独步整个帝都年轻一辈,孩子入了凌府,可算是入了权贵之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