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嘴硬地嘀咕道:“不是我把你灌醉的,是你自己喝醉了的,跟我没关系。”
裴九川似笑非笑地看着她,那目光中仿佛洞察了一切真相,看得她越发不自在。她扭头走到床边,捡起被扔到地上的衣服,一件件往身上套,由于身体不太舒服,她的动作难免有些笨拙。
裴九川跟过去,问道:“你穿衣服做什么?”
孟花朝头也没抬地说:“我得回去。”
裴九川走过去,伸出双臂圈住她,贴着她的耳朵柔声说:“今晚就别回去了,留在我这里,我们一起睡。等明天,我让人把你的行李都搬过来,以后咱们都住在一起。”
“不行,”孟花朝想也没想就一口回绝,她不敢想象,明早起床后,被下人们看到她和裴九川睡在一起,那些人会用什么样的眼光看待她?就算她不在意别人的目光,但她也不想继续跟裴九川纠缠下去,被狗咬了一口算她倒霉,但要她跟条狗一辈子,除非她脑袋被驴踢了!
她拒绝得太干脆,裴九川的脸色顿时就沉了下来,他霸道地说道:“你已经是我的女人,必须要和我住在一起!”
孟花朝觉得很可笑:“你强占了我的身体,还想强占我的整个人生?你不觉得你太自私了吗?”
“感情本来就是自私的,我只要你在身边就行了,至于我在过程中用了什么手段,那都是小事,无须在意。”
孟花朝发现自己跟他讲道理完全就是浪费口水,他们两人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无论是思维方式,还是为人处世的原则,都完全不一样,要让对方了解并认同自己的想法,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既然讲道理起不到作用,孟花朝索性耍起无赖,她用力推开裴九川,后退两步,随手抓起放在枕头边的白玉簪。她抬起下巴,将玉簪抵在喉咙处,大声说道:“你放我走,否则我就死在你面前!”
她竟然宁肯以死相逼,也不愿意留在他身边!裴九川气得脸色漆黑,他沉声呵斥:“胡闹!快放下手!”
“我不!反正我现在已经不干净了,还不如死了干脆!”她稍稍用力,玉簪的尖端划破肌肤,殷红的鲜血缓缓溢出来。
裴九川立刻就急了!
他不再耽误时间,突然伸出手,动作快如闪电,还没等孟花朝回过神来,手中的白玉簪就已经被他飞快地夺走了!
这就是有武功的好处,速度快得几乎让人看不清,作为手无缚鸡之力的孟花朝完全不是他的对手。
裴九川随手将白玉簪扔出去,只听见啪的一声脆响,价值连城的玉簪就被摔成两截!他却对此毫不在意,紧紧抓住孟花朝的肩膀,盯着她受伤的脖子,气得眼睛几乎都要喷火:“你真的不要命了?!”
孟花朝被他的恐怖神情吓得一愣,方才敢用性命威胁他的气势顿时就焉了,但转念一想,思及自己被他压在床上肆意欺辱的情景,立即恶向胆边生,一股怒气陡然冲上心口!
她大声道:“与其活着被你欺辱,还不如死了干脆!”
裴九川没想到她的性格竟如此刚烈,脸色越发狰狞,真恨不得一把掐死这个不知好歹的小东西!偏偏他又下不去手,他心里还念着她,他怎能舍得伤她,一时间竟不知道该拿她怎么办才好。
想他纵横沙场多年,死在他手下的敌人不知多少,如今居然栽在了一个小奴隶手里!简直可笑!
若换成以往,依照裴九川的脾气,碰到这等不肯驯服的烈马,他是宁肯弄死也不愿放过,可他只要一下看到孟花朝如珍珠般细腻白皙的面容,心里那点杀气就怎么也冒不出来。
人说他是战场上的杀神,敌人的克星,可如今他竟碰到了自己的克星,方才知道自己也有焦头烂额的时候。
算了,既然硬的不行,那就只能来软的。
他调整面部表情,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更温和些:“我疼你宠你还来不及,哪会欺辱你?你别胡思乱想了,天色也不早了,咱们先睡觉,有事明天再说,好不好?”
谁知孟花朝完全不领她的情,她强硬地说道:“你放我走!否则我现在就咬舌自尽!你能阻止我死一次,但你阻止不了我死十次百次千次!”
裴九川觉得自己真是碰上了一个狠心肠的女人,她不仅对他绝情,对自己更绝情,竟然完全不将自己的生死放在心上!
一个人若真存了自杀的念头,就会想方设法地结束性命,哪怕他时时刻刻看着她,也不一定能保证她安然无事。
有了先前用簪子刺伤脖子的前车之鉴,裴九川知道她说到做到,生怕她真要咬舌自尽,只得妥协。
他侧过身子让开路,脸上没有表情,嘴角却抿成一条直线,目光阴郁黝深,像是阴云密布随时都有可能大雨倾盆的前兆,他说:“行,既然你这么想走,那你就走吧。”
孟花朝心中一喜,毫不犹豫地大步朝门口跑去,前脚才刚迈出门槛,就听到裴九川在身后说了一句:“走了,就别想再回来。”
你都已经没有利用价值了,鬼才回来受你得罪呢!孟花朝坚定地迈出去,头也不回地跑了。
她没看到的是,在她走后,裴九川一拳砸在床柱上,竟然硬生生将红木的床柱砸出一个坑来!
他死死盯着孟花朝远去的背影,阴狠地冷笑:“但愿你别后悔。”
孟花朝走出裴九川居住的院落,冥夜冲她甩了甩尾巴,她却看也没看它,只顾快步朝自己的房间跑去。
她回到房里,重新戴上人皮面具,并将藏在床底下的木匣子搬出来,取出里面的银钱,一股脑儿地全部装进荷包里,然后又随便打包了几件换洗的衣裳,就急匆匆地离开了元帅府。
彼时天才刚刚亮,城中很安静,街上行人很少,冷冷清清的。
她生怕裴九川回突然后悔追上来将她再抓回去,连口气都不敢歇,一路狂奔跑到了城门口。此时天色还早,上门尚未打开,她心里心急如焚,此时却也只能老实地等着。
约莫一炷香的时间过去了,浑厚悠远的钟声在城墙上响起来,城门随之缓缓打开。
孟花朝抓住机会第一个冲了出去!
她跑在郊外的小路上,步伐愈发轻松,脸上洋溢着重获自由的欢喜,此时的空气都显得格外清新,天空也是格外明亮,一如她此刻的心情。
什么鬼刹阎王?什么昊王?什么鬼畜冰山?全都见鬼去吧!哈哈哈!
孟花朝开心地飞奔起来,她穿过田野,穿过村庄,来到了骆家庄。
安卓与往常一样大清早就起床了,他和骆三爷正在院子里练习五禽戏,却没想到有人在此时敲响了院门。
安卓打开院门,却发现门外站着一个清瘦的陌生少年,不禁好奇地问道:“你找谁?”
陌生少年嘿嘿笑道:“安大哥,才几天不见,你就不认识我了?”
一听对方的声音,安卓立即露出非常诧异的表情:“你、你是阿朝姑娘?!”
孟花朝笑得更开心了:“没错,就是我!”
“可是你的脸……”
孟花朝摸摸自己的脸颊,狡黠地眨了眨眼睛:“我戴了人皮面具,所以换了张脸,看起来的确跟以前不太一样。”
说到这里,她又顿了顿,露出无奈的神情:“你也知道我的脸有多招眼,为了减少麻烦,所以我才不得不戴上人皮面具。”
听了她的解释,安卓终于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他上下打量了她一番,赞同地说道:“这样挺好的。”
他侧身迎她进门,她主动向骆三爷问好,然后跟安卓一起走进屋里。
一大清早就跑了出来,连早饭都还没来得及吃,孟花朝早已饿得饥肠辘辘,她捂着肚子厚着脸皮地问道:“安大哥,你这里有吃的吗?我实在太饿了。”
安卓立刻说道:“我们正准备吃呢,你快来这边坐,我就去给你盛粥。”
清粥小菜,简简单单,但孟花朝吃得非常舒坦。
吃饱喝足之后,孟花朝抢着收拾碗筷,安卓拗不过她,只得随她去了。
孟花朝昨天夜里没睡好,再加上跑了一路,先前因为太兴奋还不觉得累,现在吃饱喝足了,闲散下来,她终于感到累了。她跟安卓打了声招呼,就走进自己之前住的那间房里,蒙上被子呼呼大睡。
一觉无眠,醒来时已经到中午。
安卓招呼她出来吃午饭。
三人围桌用饭,气氛很和谐。
孟花朝回来的消息很快就传遍整座骆家庄,那些曾经被她医好过家畜的村民们非常高兴,纷纷上门来跟她打招呼问好,有些特别客气的还会拿来鸡蛋和米粮赠送给她。
村民们太热情,孟花朝不免有些受宠若惊,她被迫收下礼物,转手就将这些东西都送给了安卓与骆三爷。
她只打算在这里小住几天,等养足精神之后,就去宣都王城寻找屁股上有黑龙图案的男人。
她必须要尽早完成任务,才能早点回到家里与亲人团聚。
宣都王城距离夜狼城非常遥远,光是赶路就得要个把月时间,孟花朝算了下,她身上那点银子根本不够用,还得再弄点钱来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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