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大剑圣做好了决定,便都发出了一声怒吼,并且迅速向两边的麦戈玛跑去。
他们的速度越来越快,而周身则是渗出了血红色的光芒。那光芒越来越浓厚,他们也在不断攀升的怒气之下,双眼变得通红,并且难以抑制地不断咆哮。
一路上,有火焰守卫,烈焰蜘蛛等阻拦他们。但是,这里两位战士已经充满了无畏的状态,对于敌人的阻拦,根本不加在意,而是凭借着强悍的身体不断冲击过去。
那些火焰守卫,在两位战士的冲击之下,立即被冲碎的成为了绚丽的烟火。而烈焰蜘蛛,则是直接被撞飞出去,就像是被抛出去的橄榄球一样。
没有任何事物可以阻挠这两位战士,他们即刻间便来大了麦戈玛近前大约五十码的距离。
而就在这个时候,他们分别跳跃而起,每个人都跳出去大约有十多米高,然后凌空向下出击。
战士,可以以怒气引导雷霆之力,闪电从他们的武器中爆发,并且漫布他们全身。
“轰,咔嚓!”
“轰,咔嚓!”
两声巨响分别在战场的两边响起,那么巨大的麦戈玛硬是被两位战士一击砸在了地底。
雷霆之力狂暴地攻击着麦戈玛的身体,它们连反击之力都没有,便成为了两条死虫。
但即使有了这样的胜利,萨拉丁和瓦尔德也暂时失去了力量。现在,他们的身体变得十分的虚弱,而由于麦戈玛的存在,在加上他们的那强力一击,使得周围根本没有自己的人。
就在这时,瑞沃斯抓住了战机,立即下达命令,向这两个薄弱点发动攻击。
火焰大军如同决堤的潮水一般往萨拉丁和瓦尔德所在之处倒灌下来。
此时,布兰顿也终于重新到了指挥的位置,立即调派了巨熊,萨满祭司和圣骑士赶往那里。
火焰开始往两位战士那里吞没,而他们战意满满,却是生不出新的力量,眼看着就要被火焰给淹没了。
突然,两道金色的光辉笼罩住了他们,他们可以看见自己的身周,都被一道神秘的金光风雨不透地围住。
烈焰冲击而来,对他们发动了强悍的攻击,火焰灼烧,爆炸……但是,各种各样的攻击,都无法攻破那道圣光的守护。
两位战士往后一看,就见救援的队伍已经赶来。而那两道圣光守护,自然便是来自于圣骑士。
在受到了圣光守护后,圣骑士再一次召唤圣光的力量,只见金色的光辉从天而降,灌注在两位战士的身上。
这一次,他们的感受又发生了变化。
他们感觉到,力量在自己的体内升腾,那种用满了信仰的力量,带给他们的并不仅仅是躯体的有力,更是心中的一种坚定。
有着这样的双重力量,萨拉丁和瓦尔德快速站立起来,手中的武器再一次爆发出雷霆之力。
身边的火焰士兵,很快便被他们二人清理干净,再往后一看,已经压住了阵脚的己方士兵,也都快速集结过来。
站在战线最前沿的两位战士互相看了一眼,心中似乎都明确了对方的意思。
他们一起举起了手中的武器,高声喊到:“为了阿泽诺斯!”
两位战士率先冲入了地阵,紧接着巨熊发出了战争咆哮,所有人的内心都激荡着奋勇杀敌的情绪,全部向前冲了过去。
布兰顿立即指挥着远程部队,一面跟进一面打击,而矮人的狮鹫战车和螺旋机也都快速发动起来……
这已经是此次战斗的总攻时刻了。
强冲过来反被冲,火焰军团的阵脚反而大乱起来。在地方阵营内熔火巨人,想凭借着它们强悍的身体,来阻挡凡人的进攻。
但是,这一次,凡人的军队并没有与它们硬碰硬地战斗,而是快速绕过这些庞大,但相对也十分蠢笨的家伙。
在后方的远程打击部队,自然会跟上,对这些熔火巨人发动猛烈的攻击。一个个熔火巨人粉碎而倒地,火焰军团居然被击退了回去。
而联军此时不需要得理还饶人,他们不断地追击,莫林则是紧紧地盯住了瑞沃斯。
如今,战势虽然对于己方有力,可也保不住瑞沃斯会做出什么举动,以干扰这样的胜利之势。
瑞沃斯则也看到了莫林对于他的紧逼,这使他无法有所作为。在他的内心里是十分挣扎的,这一次兵败,自己一定会受到炎魔之王的惩罚的,他在估量,此时自己与莫林开战,和自己受到炎魔之王的惩罚,两者哪个会更加严重一些。
而他考虑的时间实在太久了,以至于他再做什么事情,似乎也无法挽回这种败兵之势。
于是,瑞沃斯也不用考虑什么了,便直接跟随自己的败军向后撤退过去。
联军一直将火焰军团击退了五十多里地,才停止了追击。因为,到了这里,他们还有新的计划。而且,在继续追击下去,对于联军来说,并不会再取得什么收益,反而会有造成损失的可能。
这一战下来,联军真是士气大振,谁也没有想到,这几乎是进入死地的一战,竟然真的把敌人给打退了。这就跟做梦一样,或者跟小说里发生的一般。
那在小说里,一切都是作者胡乱瞎想,明明不能胜利,我就硬给你写胜利了,嘿,你也没招。
而他们的这一场胜利,就是这样的梦幻,以至于所有欢庆的人,都对于此刻的结果感到有些心虚。
其实,他们大可不必如此。
所谓凡人的弱,也只是个人相比而言,而他们的强大之处,就在于团结,还要诸如牺牲,奉献等等极为崇高的品质。
这些品质,可以让较弱的个体,在互相的团结帮助中,变得异常强大。
总结起来,便是合则强,分则弱;无私则强,自私则弱;高尚则强,卑鄙则弱……
这并不是没有事实根据地信口胡说,在众多的历史记录中,这样以弱胜强的战争也数不胜数,其根本皆逃不出这个规则。
而具体的事例,便不在这里做出举例说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