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澄上了楼,在衣橱里找了一件薄外套,红着脸害羞地将刚才四叔塞给她的那一盒杜.蕾.斯给藏在了柜子里,担心钟婶收拾会发现,直接锁了起来。
开车出了冷园之后,按照丁当的要求,去了永安大道买了油条和豆浆,又绕了一条街买了风铃最爱吃的红豆小米粥,然后就直接去了皇家酒店。
“老大,你来了。”
丁当打开了个门缝,整个人依在门板上,隔着门缝瞅着手里提着大袋小袋的慕澄。
“怎么了,风铃呢?”
看着丁当着眼下乌青打哈欠的样子,担心风铃,慕澄直接推门走了进去,这才走进了房内,便看到了风铃站在落地玻璃窗前,晒着秋日的暖阳。
风铃长发高高地盘起,马尾落至背部,她今日的装扮粉色的高颈薄毛衣搭配着修腿的铅笔小黑裤,脚下是白色的平底拖鞋。
她迎着光而站,阳光在她的身上蒙上了一层柔光,让她整个人看起来有些梦幻。
这样的秋晨,虽然有些阳光,但是风还是冷冷的,穿这样的装扮很合时宜,那高领的粉毛衣恰恰将她颈项处留下的痕迹都盖住了。
衣服是昨日丁当买的。
看着这样纤细的身影,慕澄的心真的痛了,走了过去,搂住了她的肩胛,唤着她的名字,“铃儿。”
风铃早已经上好了妆,看起来精神奕奕的,不再说昨日那个泪眼婆娑的小女人,又恢复了往日那个宅男女神该有的恬静温柔,顺着慕澄的怀抱,脑袋已经靠在了她的肩头。
风铃轻声地开口,“慕澄,我想吃堂记的红豆小米粥。”
慕澄伸手,摸了摸风铃搁在肩头的脑袋,嘴角微微扬起,“已经买了。”
风铃坐着椅子上将那红豆小米粥喝个见底,心满意足地朝着慕澄笑了笑,擦了擦嘴,看了看手腕上的手表,“慕澄,我们十点多有课是不是?”
慕澄回以一笑,“嗯。”
风铃撩了撩高高绑起的马尾,“那走吧。”
说着就率先走向了门口,慕澄看着原地复活的风铃,很是揪心,却只能笑道,“马上就来。”
三年前那一夜,风铃第二天醒来的时候,说了同样的话,“慕澄,我想吃堂记的红豆小米粥。”
这一次,依旧。
慕澄很是心疼,看惯了风铃的强颜欢笑,却不愿意亲手撕掉风铃的伪装,风铃爱笑,她便陪风铃笑。
她总记得,风铃是一个天生有浪漫情怀的女生,不爱娇艳的红玫瑰,不喜奢华的金银珠宝,最爱浪漫的情书。
陆霄给风铃的第一封情书里,只有一句话。
陆霄说,你的笑是世界上最靓丽的风景,像三月的暖阳,落在我的心上。
那时,风铃娇羞地抱着那粉色的信纸睡觉,她还笑风铃傻女人。
后来,陆霄在情书上写着:风扬过你的秀发,夹着樱花落在我的肩头,我闻到了一阵芬芳,心动了。
为此,风铃的一头秀发,从未剪过。
慕澄不知道堂记的红豆小米粥对风铃有着什么样的意义,可是,每当风铃伤心难过,总爱喝上一碗,这堂记的红豆小米粥就像是解药一样,能让风铃原地复活。
直到后来,慕澄才知道,风铃最爱红豆小米粥是因为陆霄第一次下厨给她煮的就是红豆小米粥。
后来的后来,她才知道,陆霄之于风铃来说,哪怕恨到了极致,却还是爱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