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千墨走过去,拧起那只鲜血淋漓的兔子,朝着林依嘿嘿笑道:“媳妇儿,中午有兔子肉吃喽。”
林依看那兔子,挺大挺肥的,起码有五六斤,林依眉开眼笑:“金豆,你真厉害。”
纪千墨十分得意,拧着那兔子走回到媳妇儿的身边,笑道:“媳妇儿要喜欢吃肉,我天天到山上给媳妇儿抓兔子去。”
天天抓兔子,那兔子岂不是遭殃了……
林依笑道:“天天吃兔子也会腻啊,也可以换别的口味。”
纪千墨立马顺着媳妇儿的话说道:“媳妇儿喜欢吃什么,我就给媳妇儿抓什么。”
林依笑道:“我呀,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但凡是肉,我都爱吃。”
纪千墨嘿嘿傻笑:”那我就天天轮换着捉来给媳妇儿吃。“
两人正说着,那边传来林希的声音。
“三姐,三姐夫,大路上来马车了!”
”诶,我们就过来。“
林依答应一声,便让金豆将兔子和镰刀都放进背篓里,然后两人一起往大路那边走。
往那边走了一段路,果然看见官道上远远跑来一辆马车,林依也不知道那马车里面坐着的是不是张小太医,但是为了表现出自己对他的重视,林依带着金豆和林希,走到官道旁等候。
等那马车跑近了,林依见那赶车的,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大小伙子,便上前问道:“这位大哥,请问,这是不是张家药铺的马车。”
那车夫见这小姑娘虽然穿得简陋,但行为举止却极有礼貌,又生得美丽动人,他在心里对林依的印象就极好。
只听他笑道:“正是,我家小少爷今日要到林家村的林依姑娘家出诊,不知姑娘可知道林姑娘家怎么走?”
他们也是第一次来,所以也不知道林依家怎么走,看见这小姑娘面善,正好向她打听打听。
林依正准备答话呢,便看见车帘里面伸出一只纤白如玉的手,那只手手指修长,骨节分明,看上去漂亮极了。
林依向来对美的东西没有什么抵抗力,看见一只这么好看的手,顿时惊叹不已,目不转睛的盯着那只手,看个不停。
转瞬,车帘掀开,从车厢里面探出一张阳光般的俊美笑颜。
“依依,你怎么到这里来了?难道是专门来接我的?”
张佑宣很聪明,他坐在车厢里面,只听林依讲了一句话,便猜到她是专门来接自己的。
张佑宣倒也没感到意外,毕竟在上次的印象里,依依是一个极其懂事的姑娘,既然他是专门来林家村给林二哥看病的,又是第一次来,那以依依的懂事,她是肯定会提前来这路口等着的。
不过,不管怎么样,看见小姑娘专程来接自己,张佑宣心里也挺高兴的,不枉费他专程来跑着一趟。
林依看见张佑宣,不觉微微一愣,上次见他的时候,怎么没发现他的手竟然生得这么好看,不过转念一想,上次都关注她的银耳以及林路的腿伤了,哪有那个闲心看他的手。
再者说,上次也没今天这么个手部的特写啊,没注意到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