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千墨眼泪汪汪,望着林依,可怜兮兮的道:“媳妇儿,我就想要这个,咱们把它买回去好不好?以后我多干活,多打猎,什么都听媳妇儿的,好不好?”
林依看着他可怜兮兮的样子,心就有些软了,这家伙,长得这么人高马大的,竟然为了一把弓箭,眼泪都要掉下来了,也真是好笑。
林依正想讨价还价一番,正在这时,外面突然传来一个戏谑的声音:“老板,这弓箭我买了。”
听到这个声音,林依顿时觉得脑海里轰的一声响,这声音,她听过,虽然并不是很熟悉,但是她一听就能听出来。
因为印象太深刻了,这个声音的主人,就是那个花了五百两银子,想要纳她为妾的孙家少爷孙晨旭。
其实,在林依的脑海里,对孙晨旭的样貌只有个模糊的轮廓,她只依稀记得,在林文家照顾林宝儿的时候,曾经见过这孙家少爷两三回,只不过,那时候的林依,整天低着头,也没怎么看清楚这孙家少爷到底长什么模样。
连她自己都搞不清楚,为什么孙家少爷就这么看上了自己,非要纳自己为妾。
林依循声望去,便看见孙晨旭摇着折扇,大摇大摆的走了进来。
平心而论,这孙晨旭长得眉清目秀,也算是一表人才,一身白色的锦衣,更加衬托出他风,流倜傥的气质,只是细看之下,就会发现,他眼底有一片极淡的淤青,想来是长年纵、情声色的结果。
而且他走起路来,脚下虚浮,一看就是内里被掏空的一幅肾虚样。
林依没想到,两人会在这样的情况下相见。
林依见他一来就想抢金豆看上的弓箭,心里对他更反感了,上前一步,一脸严肃的道:“凡事都有个先来后到,这把弓箭是我们先看上的,老板要卖也是卖给我们。”
孙晨旭眼睛微微一亮,侧目仔细打量了林依一番,一段时间不见,这小丫头好像变了,变得更好看,更吸引人了。
孙晨旭记得,第一次见她,是在林举人家,那时候林举人的孙女林宝儿出天花,他正好到镇上办事,便顺道去探望一番,正好就碰上林依了。
那时候,她胆子小得跟只小老鼠似的,看见他,便躲得飞快。
不过,也就是那么惊鸿一瞥,让孙晨旭看见林依那双猫儿似的大眼睛,那楚楚可怜的小模样,当真是我见尤怜。
虽然林依有些发育不良,但面相还是极好的,尤其是孙晨旭这种乱花丛中过的男人,更能从万千女人中,一眼就锁定那个最有潜力的美人。
以他的经验,这小丫头只要好生将养一段时间,必能长成一个大美人,所以那时候,他便对她动了心思。
后来在林文和尤氏两夫妻的撮合下,孙晨旭与老林家谈好,以五百两银子的价格将林依买回来做小妾。
为表诚意,孙晨旭先预支了二百五十两,剩下的二百五十两等林依过门后再给。
可是后来,人不但没到,他还听说那丫头都嫁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