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夜啼婴哭(一)
昏暗的房间,蓝色的光芒透过牢窗户照射在洁白的床单上,女孩抱着被子团缩在墙角,瑟瑟发抖。
“吱嘎。”
大门缓缓开了一条两拳宽的小缝,幽幽的光芒泄了进来,洒在了女孩的脸上,苍白的皮肤泛着淡淡的蓝光。她目光呆滞的看着门口,明明什么表情都没有,可身体却越发冰冷了起来。
“啪!”
冷清的灯光忽然熄灭,紧急照明的红色灯光骤然点起。门缝中,缓缓探进了一只紫红色的小手,声音稚嫩却怨毒:
“妈……妈……”
……
坐上出租车的云孟侨岂是一个“爽”字可以形容的。
从昨天开始,先是互相看不对眼的叶晚萧主动留他住宿,然后又是王诩晃悠过来,给他说了一通狼人血族的乱七八糟的事儿,句句都指向一个主题——除了人类,其他种族好像都跟龙组有仇哦!
“这种‘不要出门,不然会有大灰狼咬你’的话,还是去跟三岁小孩说去吧。”
云孟侨的做事风格就是这么熊孩子,越不让他干的,他就偏偏要去看看,不让他回家,那他就非回不可!笑话,老子不去主宰别人的人生已经很仁慈了,什么时候需要别人替我来主宰了?
于是就有了现在坐在出租车上的云孟侨。
从四叶大厦到云孟侨家的滨海小区还要很久,司机正乐呵呵的带着他兜圈,云孟侨也不着急,反正正逢下班高峰期,路上堵得很,不兜圈一时半会也到不了地方。他百无聊赖,没有手机可玩,就只能一边抠手,一边出神。
忽然,他隐隐约约感觉到似乎有人在看他,条件反射的猛然侧过头去,只见一只苍白的脸从车窗旁边一闪而过,同时去看那个司机,却见他依旧面色如常的带着云孟侨绕远路,似乎并没有发现异样。
“六娃,刚才看见车窗旁边有人了么?”
六娃的声音略有些诧异:“我一直在窗外,并没有看见有同类靠近。”
云孟侨眉毛一挑,冷不丁的想起了一群生物——血族。也就是吸血鬼。
吸血鬼和狼人,自古就是仇敌,他们之间的恩怨情仇,写足够剧作家写一百部《哈姆雷特》的了。但也归根结底,争斗的起源,还是来自于源于地盘之争。
他们都是被黑夜眷顾的种族,统称为——暗夜潜行者。所谓的暗夜潜行者,就是在夜晚会非常兴奋,具有绝好的隐匿于黑暗的天赋。这并不是一种单纯意义上的灵能力,而是一中天生的种族特性,就如同人类喜欢在白天工作,晚上休息一样(宅系生物请自动将自己划出人类范畴)。
今天傍晚,叶晚萧受伤,就是被三只狼王偷袭所致。
他原本今天是出去执行一项任务,听黑劝说,好像是处理鬼潮什么的。当然类似于梦魇世界里的那种全市覆盖的超级大鬼潮,是非常罕见的,叶晚萧所处理的那种小鬼潮,对龙组成员来说就跟玩一样,所以基本都是由国安局内的相关人员处理,他只是随行跟着去办一些别的事情。结果就在回来的途中,因为过度疲劳,被三只老狼盯上了。
狼人和吸血鬼都是“无性繁殖”的生物,狼人通过血祭,而吸血鬼则是初拥。但不管哪一种,对于施法者都是非常大的损失,所以他们都会尽可能的寻找一些资质极好人进行仪式,而灵能力者更是重点关注对象,结果三头傻狼就关注了叶晚萧……
虽然不知道当时情况是怎样的,不过听王诩那神棍说,好像是他们挠了叶晚萧一爪子,叶晚萧带拔了他们六颗牙,顺便取了一只狼手上沾有他血液的指甲盖,和他们认罪的视频留作证据。如果云孟侨没有猜错的话,现在王诩八成正美滋滋的在戎马帝国驻华夏大使馆,和对方的国际灵协负责人喝着红茶,洽谈着外交赔偿以及遣送费用的问题。
不过这些都不是云孟侨关心的话题,他在意的是刚才那个从窗户外飘过去的家伙。
“刚才从窗外飘过去的那个大白脸,应该就是血族了吧,不过为什么他没对我发动袭击?难道是因为司机是普通人?”云孟侨说着这样的话,脸上竟然满满的都是趣味:“不过话说回来,连我都能发觉的暗夜潜行者,叶晚萧竟然没有发现,那他还真是累的坏了啊。但就是这种情况下,还能保持战斗胜利……这家伙还是人类么?”
前面开车的司机,带着他不知道兜圈兜的可爽了,反正到了云孟侨他们家小区的时候,计价表上显示的数字超过了正常情况的三倍。云孟侨笑眯眯的付给了司机正常的款数,然后暗爽的迈着轻快的步伐,进了小区大门。等他拐进了花园,还能听见那司机破口大骂:“……这小子,太特么损了!”
此时太阳还没完全落下,天幕泛着淡淡的红光,蓝紫色的一飘荡着的云朵稀疏的散着,春夜的夕阳带着一股子的湿气,卷着风,吹得人从骨子里发冷。云孟侨慢悠悠的进了小区门口,迎面就碰上了一个遛狗的中年妇人。
那妇人家的狗不知道吃了哪门子邪药,看见云孟侨之后,竟然疯狂的冲上来就要咬,被主人拉住之后,依旧不甘心的冲着他狂吠。妇人照着狗头踢了一脚,骂道:“昨天叫了一晚上还没叫够,今天要是再叫,我就拿鞋拔子敲死你。”
云孟侨一听,脚步就顿住了。
那狗挨了打,哼哧两声,夹着尾巴坐了在了地上,一双黑溜溜对于眼睛还是死死咬着它。妇人啐了一口,朝抱歉道:“小伙子,你别害怕,这狗就是瞎叫唤,不咬人。”
你骗狗呢?云孟侨心里暗道,脸上却是毫不在意的笑容,热络的开始于妇人攀谈。不得不说,云孟侨这副人畜无害的皮囊,收敛了懒散,摆出一副干净的笑脸,三句五句话,就把中年妇人哄得捂嘴直笑。见时机成熟,他眼珠子一转,佯作关心道:
“大姐,家里养只狗,您也挺受累的吧。天天都这么叫唤的话,说不定是身体不舒服,领它去医院看看,准没错。”
那个都能当他妈的妇人,被这一声“姐”叫的心花怒放,絮絮叨叨道:“这狗不是生病,就是春天来了燥得慌,昨天一整个小区的猫啊狗啊的就没消停喽,叫唤一晚上了,烦都烦死了。要不是狗医院比人医院还烧钱,我早就另它去做结扎了。”
她说着完才发觉,貌似跟个小年轻说这个不太好,连忙收住嘴,尴尬笑了笑。云孟侨少有的笑着挥手告别,而后两脚一倒腾,三两步就消失的没影了。那妇人还在嘟囔着“这孩子看着真眼熟……”而他则在叨咕着:“原来如此!”
猫狗牛马这类畜生,天生就具有视鬼的能力,因此中年妇人的那只狗,才会如此敌视他。事实上,那只狗敌视并非是人,而应该是他身后的六娃。但妇人无意之中却透露出了一个信息,昨天晚上整个小区的猫狗都在闹腾……
这种对于常人来说细思极恐的事情,却让云孟侨兴奋异常,因为就是这个线索,让他忽然想通了所有的事情!
为什么猫狗都在叫?为什么那只血族没有对他展开袭击?为什么王诩和叶晚萧都不希望他离开四叶大厦?
因为他离开四叶大厦就会回家,而他们家的小曲正是鬼潮的发生地点,叶晚萧来这里执行任务之后解决了三只野狼,现在的暗夜潜行者们人人自危,刚才那只血族说不定就以为他是钓鱼执法的!
这样一切就都说得通了!
云孟侨癫狂的嘿嘿笑了起来,一头冲进电梯里,急不可待的不断的按着自家楼层。六娃看见他这副表情,条件反射的打了个哆嗦,自觉的把藏在电梯内的地缚灵轰了,算是帮助同类远离变-态了。
时间仿佛过得十分缓慢,云孟侨一眨不眨的盯着电梯的数字跳动着,心里像是有只猫在挠他一样,他有着一种说不出的直觉——只要回到家,一切真相都会浮出水面!
可当他掏出钥匙打开大门,兴冲冲的钻进了屋子之后,整个却呆住了。
只见屋子内还是他昨天离开时的模样,昏暗的夕阳余晖从窗户内射了进来,屋子里没开灯,显得有些阴暗,但鼻端前的淡淡的洗洁精的香味,还是他昨天早上留下的。一切都跟他离开时一样,除了——墙上多了一个庞大的、散发着浓郁紫色光辉的超度符咒!
虽然放大了千倍有余,但云孟侨还是能一眼认出,这个超度符咒跟他打碎的那个玻璃瓶上的一模一样。还有那个几乎都已经成为个人标志的基佬紫颜色的灵力,毫无疑问——正是叶晚萧的杰作!
他赶紧用灵能力通知六娃不要靠近,这才知道这个混蛋老早就感觉到了危险,在他通知前就跑了。
云孟侨忍不住吐了个槽:“喂,你都已经死了,还那么怕死干嘛啊。”
“你这种肯定会变成鬼的人,不也怕死么!”
“呵!接的一口好槽啊,如此有进步,我都不忍心喷你了。”
正当他跟六娃一人一句,用心灵感应说相声的时候,门口传来一声激动人心的——“送快递!”
“还真准时啊!”云孟侨哈哈一笑,跟打了鸡血似得冲了出去。
这个包裹里装的是一部手机,是云孟侨昨天在网上偷偷买的。他先前也查过,自己数万的存款,除了当初赔偿给叶晚萧和何声遥的,剩下的全都在他出狱之后,被王诩给提走了——这个混蛋是铁了心的不让他走。
不过都说狡兔三窟,云孟侨这种怕死的神经病在很小的时候,就知道给自己留退路,他用自己同班同学的身份证,在网上银行给自己建立了一个秘密账户,里面存了一笔不大不小的钱。这些钱,当年足以买一个最先进的光学电脑,而现在物价上涨的今天嘛……连本带利,估计也就能买一部中等偏优手机。
不过手机也无所谓,反正他那个是不义之财,他花着也不心疼。
可就在他打开包装的时候,表情却是顿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