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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三巡拨通了老吕的电话,向他汇报了一下新发现的凶案现场情况。

我皱眉蹲身检查死者。

死者是面朝下,贴着敞开的卧室门趴在地上的,死亡时间超过二十四个小时。他穿着淡蓝色的贴身棉质睡衣睡裤,左脚上穿着一只褐色的棉拖鞋,而右脚上的棉拖鞋扣在离死者右脚掌二十厘米左右的位置。

死者的致命伤源自背部横向并排等距的五个刺孔伤口,而最致命的是偏向左边的两个刺孔伤口,显然这两个伤口从背部贯穿后,刺破了心脏,导致死者瞬间致命。

地面上,死者体内溢出的血量很大,在没有彻底清洗伤口的情况下,我很难判断是什么凶器对其造成的伤害。但是有一点我们肯定,死者肯定被这把凶器贯穿了身体,否则体内溢出的血量不会这么大,几乎形成了一片小水洼。

我小心的翻动了死者的身躯,果然,他的胸膛上也有五个伤口,这大量的血就是从胸膛的伤口上溢出的。

我还发现死者的右前额有一道刮伤,这刮伤也是新的伤痕。我起身检查了一下卧室门,确定了这额头刮伤是如何形成的。

卧室外侧的门把手上,有一丝血迹,这血迹应该是死者在倒地时额头撞向门把手所留下的,同时也在死者的额头上留下了伤痕。

这个伤痕很有意义。因为一般情况下,受害者在受到致命伤以后,都是以瘫软的形式倒地。而这个伤痕告诉我,死者不是瘫倒在地,而是带有惯性的向前扑倒倒地。

我分析了一下这种倒地的情况,得出了一个结论:在死者向前飞奔的情况下,其身后受到一股冲击力,并将其击倒在地。

这股冲击力肯定是来自凶手,而这股冲击力,显然是通过击杀死者的凶器传递过来的。那么可以肯定,死者的伤,是被人从身后用力投掷凶器贯穿身体产生的。我不得不感叹,这杀手的臂力好生了得。

我又检查了一下犯罪现场,主要是客厅那一片破碎的玻璃。玻璃是一扇窗户被打碎后留下的,看来凶手是打破玻璃后从窗户进入的701室作案。那么凶手又是如何抵达701室窗户外的呢?

我走出701室,继续向楼上走去,发现这栋楼的天台并没有上锁。天台上也十分的空旷,没有楼顶花园或者养花种菜之类。

我检查了距离701室客厅窗户最近的位置,没有发现任何绳索所留下的痕迹,看来凶手不是借助攀岩绳之类的东西进入到作案现场的。

虽然没有发现绳索的勒痕,但是我却发现在天台护墙外壁上,有几道白色的印记,这种印记我相信是脚掌的前半部分摩擦墙壁后留下的印记。

检查了印记上方,发现天台的外墙上有隐约的抓痕。我皱了皱眉头,心想这凶手不会是徒手从天台爬到701室的吧。

这种可能性虽然很小,但是并非不可能,加上我推测出凶手有着极强的臂力,那可能性就更大了。

老吕带着勘查小组和法医来到了凶案的现场,并对凶案现场做了更为详尽的勘查。

死者的尸体被运往司法鉴定中心,我当然也是如影随形。

在尸检中,刘丽丽发现尸体的前后共十个伤口都有撕裂伤。具体来说,就是先贯穿再撕裂。这种情况我做出了分析,说明凶器上如同鱼钩一般带着倒刺。

根据伤口的情况,我判断出凶器是一柄鱼叉。

夜色降临,寒气似乎更加的浓烈,从江面上悄然无息的蔓延至全城。

不过这寒气无法渗透到彩灯灼眼、音乐狂乱的残红酒吧。

当然,一般来酒吧喝酒,多是唐振国的提议,理由十分的简单,他想喝酒可,他想见迟雪了。

吧台上固定的两个位置似乎是早就给我和唐振国准备好了的。唐振国一边举着酒瓶将那泡沫翻腾的啤酒往肚子里倒,一边用迷离的眼神看着极尽妖娆的迟雪。

迟雪穿着一身性感的白色小西服,扭动着身姿,摇酒壶在她的掌间翻飞,赢来阵阵欢呼。

此时已经过了凌晨十二点,或许是因为天气变冷的原因,酒客们都离开得较早。

我侧着头看着一桌迷醉的青年,一个年轻的长发女孩已经醉得不省人事,她的头耷拉在一个痞帅小青年的肩膀上,似乎早已没了知觉。

痞帅小青年拿着一只小酒杯,酒杯里斟了一半的蓝色鸡尾酒。他举杯,和身前两位留着黄发的青年干杯,然后用一种邪恶的眼光瞥了一眼肩头上的女孩,露出一种邪气的笑容。最后一口将那杯蓝色的酒喝了个精光。于此同时,我似乎听见了那几个青年的笑声,一种令人作呕的笑声。

这个世界,有很多事不能尽顺人意,看不惯的事多了去了。我不是那种看不惯就要去管一管的人,人类在丑恶的本性下催生出的行为无穷无尽,我管不完,也管不了。

不过有的人就是好管闲事,在遇到他看不顺眼的情况下,还会出手揍人。

这种人一般身材魁梧,只有具备强悍的身体素质,才能在第一时间给人震慑感,才能有资本去多管闲事。

而且这种人自身会散发一种气,这种气无形间形成气场,让别人无法靠近。也是因为这种气,让他与世界格格不入,因此他的眼中就会出现更多的看不惯。

这样的一个人,在我进入残红酒吧的时候就注意到了。他带着一顶黑色的防寒帽,用褐色的外套紧紧的裹着自己。虽然如此,我还是能分辨出他体型的魁梧。

他坐在酒吧靠墙的位置,那是一张四人坐的酒桌,可是至始至终没有人前来与他碰面,他也一直在自斟自饮,喝得不急不缓,喝得不骄不躁。

他就这样一直的喝,身边人来人往,不过似乎他周围有一股磁场般,没有人能够进入他的范围。

或许更多的是不愿靠近他。

只是这时,他站了起来,很高,足有一百九十公分。他并不是要离开酒吧,而是走到了那三个痞子身边。

他看着那三个痞子,一言不发。

三个痞子正在饮酒说笑,忽然看见这么一个庞然大物站在身边,那笑声顿时戛然而止。

“大个子?想找茬?”痞帅男站了起来,歪着嘴说道。

我推了推唐振国,示意他向那大个子方向看去。

唐振国喝了一口酒,将酒瓶放在吧台上,扭头看着那大个子。

“这人练过。”唐振国以专业的眼光,肯定的说道:“那三个小子要吃亏。”

“怎么,喝多了要闹事啊?要闹别在老娘的地盘上闹!”迟雪此时已经冲出吧台,手舞足蹈、尖声尖气的大声嚷道。

唐振国又很是肯定的说:“那几个人要吃亏!”

我很肯定唐振国的说法。

“赶紧把酒钱给我结了滚蛋。你,土钻儿(外号),把这小妹儿留在我这儿,看你这幅贱相,又不知道去哪拐来的良家妇女。快滚快滚。”迟雪骂骂咧咧的指着这几个大男人说道。

痞帅男还想反驳几句,被迟雪双眼一瞪就没了脾气。这迟姐的名号在这一带也是响当当的,看来制服这三个小痞子还是不在话下的。

三个小痞子一脸无奈,感觉像是在说,不知道招谁惹谁了,喝个酒也这么不痛快。三人结了酒钱,灰溜溜的离开了酒吧。

大个子看了看躺在沙发上睡得不省人事的女孩,又看了看叉着腰,一脸怒容的迟雪,从口袋里拿出五百元钱,轻轻的放在了酒桌上,之后就缓步向酒吧外走去。

迟雪将五百元前交给酒保,让酒保给大个子找钱,不过大个子似乎并没有打算让迟雪找钱,此时已经走出了酒吧大门。

酒保急匆匆的冲出酒吧,本想把找的钱交给大个子,不过大个子早已消失在黑夜之中。

第二天早上,我接到了老吕的电话,说是又发生命案了。

唐振国昨晚去了迟雪家,所以我独自一人上了刘三巡的车。

刘三巡的车技在交通拥堵的城市里毫无用武之地,他此时最擅长的就是快速的按着汽车喇叭。他这个举动和老吕骂街没有什么区别。

来到凶案现场,这是一处公路边的开放式的住宅楼,死者的家住在临街的三楼,楼下两层都是门面和商场。

死者是女性,被掐死的在卧室的床上。他的丈夫这几天正好去成都出差,没在家。发现尸体的是女人六岁的儿子,小孩发现母亲怎么也叫不醒,就向邻居求救,是邻居报的警。

我检查了尸体,发现死者的伤很奇怪,因为她脖子上的瘀痕很大,而且是一只右手造成的。我比了比,这只手比我大很多。

从这手的尺寸我可以推断出,这个人的身高应该在一百九十公分以上,而且力大无比。

他的作案手段也十分的干脆,就是来到死者的卧室,第一时间就掐着死者的脖子,让其窒息死亡。没有任何的花俏和设计。

我观察了一下犯案现场,发现凶手是从窗户进来的,因为推拉窗户的铝合金凹槽内还残留着一些较为大块的尘土,这些尘土显然不是风吹来的尘土,而是从凶手的鞋底掉落的尘土。

我跑到楼下,检查了一下窗户与楼底的距离以及窗户周边的情况。于是把外套脱下来扔给刘三巡,就开始向上攀爬。顺着一个管道,爬到了商场外的窗户,再从商场窗户边的广告牌爬到了死者的房间。

当然,我在青天白日里攀爬临街的房屋,是有很多人前来围观的,幸好有刘三巡为我在下面不停的解释,否则我不是会被当做疯子就是被当做飞贼。

我有些纳闷,为什么杀手会如此胆大妄为。这里临街,即使是在深夜,也会有少量的汽车经过,他就不怕被人发现吗?

作案人的方法虽然简单,但是透露出作案人的几个特点让我觉得很有意思。

第一,选择徒手攀爬进入作案现场,说明作案人身手敏捷;第二,只手掐死一个大活人,这等力量不是常人所能拥有的;第三,胆大妄为。

通过这三个特点,我分析出作案人不是简单的凶手,很可能是专业的杀手。

这一点与之前发生的三起凶杀案会不会有联系呢?

那就要调查一下这个受害者的背景。

警方对女受害者进行了调查后,我第一时间从老吕那拿到了她的信息资料。

这个女人名叫蒋秋柳,今年29岁,全职太太,有一个六岁大的儿子,丈夫是做汽车销售。蒋秋柳年轻时有吸毒史,不过已经戒了很多年,没有复发。她几乎没有朋友,除了在家带孩子就是和邻居打打麻将,从未与人结仇。

对蒋秋柳背景的初步调查中,实难看出她的死是为何原因。但是我就莫名的感觉,她的死与之前的三起凶杀案是同一个人所为。

因为这四起杀人案件的目的似乎都只有一个,将人杀死,这种目的有很大程度是仇杀。

之前谢世坤、孔保华和李舒建的死,很有可能是因为一个女人,那么这个女人和死去的蒋秋柳会不会有联系呢?

于是我带着刘三巡和唐振国来到了蒋秋柳的老家,万州区龙沙镇岩口村,找到了蒋秋柳曾经生活过的家。

现在这个老房子只有蒋秋柳的爷爷在居住,他此时还不知道蒋秋柳已经过世。

这位老爷子应该快八十了,不过身体还算硬朗,我们来的时候,他正在院子里打扫。

我能察觉出老爷子第一眼就看见了刘三巡,而且显出紧张感,连拿扫帚的手也有些颤抖。

“警察同志,柳柳又吸毒了?”老爷子颤声向刘三巡问道。

刘三巡不知道如何作答,我连忙说道:“老爷子,没有,小蒋早就戒毒了,你看她现在都是孩子的妈了,这个为人父母就得做出榜样,怎么可能还去吸毒?您就放心好了。”

老爷子不住的点头,将扫帚放在墙边,邀请我们进了屋。

这间屋子是间青砖房,同样是乡下特有的两层楼房,不过屋内没有什么家具,客厅里就一张方桌,四张条凳和三把带着靠背的矮木椅。

我跟老爷子寒暄了几句,然后问道:“您从小将蒋秋柳带大不容易吧?”

我这样问,是因为我知道蒋秋柳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异了,并且二人都抛下只有三岁的蒋秋柳去了外地,这一去就几十年没有音讯。

蒋秋柳是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的,奶奶在蒋秋柳15岁时也撒手人寰,全靠爷爷独自一人将她拉扯大。不过幸得蒋秋柳模样生的俊俏,所以在成年后,即使她的家境不好,但是真心对她好的男人还是很多。只不过好男人的手段总是比不过坏男人,所以蒋秋柳在年轻时被男人所骗,染上了毒瘾。不过还好她及时悬崖勒马,戒毒成功,并遇到现任丈夫。只可惜天不遂人愿,又惨遭横祸,不明枉死。

老爷子口齿不是很清楚的说道:“我没什么辛苦的,就是苦了孩子。不过现在好了,她也成家了,也有孩子了,我这把老骨头也放心了。”

听了老爷子的话,我心里有种酸味。不知道老爷子知道蒋秋柳去世的消息后,会伤心成什么样。

我站起身子,对老爷子说道:“能带我到蒋秋柳以前住的房间看看吗?”

老爷子点了点头,也缓缓站起身子,将我们引到二楼。

二楼最向阳的一间房子就是蒋秋柳儿时的房间,房间没有锁,而且屋内很整洁,连桌面和床铺上都一尘不染,像是有人经常住一般。我知道这是老爷子经常打扫房间的原因,看来老爷子是用这种方式来寄托对孙女儿的思念。

这间房的摆设也很简单,小床,小书桌和小衣柜。唯独让房间有些色彩的就是墙壁上的贴画和大头贴照片。

我在墙上的大头贴中发现,蒋秋柳和一个看上去很文静的女孩子有很多合照。

于是我向老爷子问道:“这个女孩是谁?”

老爷子甚至是不假思索的回答:“你是说程晓维吧,她是柳柳的好朋友。”

我又问道:“这个女孩在哪里?”

老爷子摇了摇头说:“可惜了,她很多年前就在自己院子的树下上吊自杀了。”

我心中咯噔一下,问道:“她为什么自杀?”

老爷子说:“这个我就不清楚了,当年传闻很多,大多数是跟负心汉有关。”

侦探的嗅觉告诉我,这个上吊自杀的程晓维,会不会和这四起杀人案有关呢?

我有一个假设,如果程晓维与谢世坤、孔保华、李舒建和蒋秋柳都能搭上关系。那么,这四起案件就能彻底串联起来了。

离开了老爷子家,我让刘三巡尽快去调查这个程晓维。

结果很快就出来了,程晓维也是万州区龙沙镇人,只是她家住在龙沙镇的镇子上,父母在镇上开办的一家餐馆。

我们再次来到龙沙镇,并找到了这家餐馆。

此时临近中午,我们索性就在这家餐馆用餐。

我们三个人点了九个羊肉格格,两盘咸菜扣肉,一大碗海带汤,再加三碗毛干饭。我们还是比较讲原则的,工作期间绝不饮酒。

说实话,味道真不错,分量也比城里的实在,简直就是良心商家。

酒足饭饱......不对,肉足饭饱后,我就让穿制服的刘三巡打头阵,去询问程晓维的事情。

刘三巡是个糙汉子,他走到厨房边,拿出警官证就说道:“我是区刑侦队的刘三巡,有些关于程晓维的事情要向你们了解一下。”

这刘三巡说话中气十足,小餐馆所有人都听见他说话了。

一个将近五十岁的男人连忙从厨房走了出来,一双手一边在胸前满是油渍的围裙上擦拭,一边苦着脸说道:“警察同志,我家晓薇都走了这么多年了,你还找她做什么?”

此时我听见周围的食客开始低声议论起来了。

“据说老板家的大女儿是自杀的,知道什么原因吗?”

“听说是怀了野种,男人跑了,一时想不通就上吊了。”

“胡说,晓维那么懂事的闺女,不可能。听说是遇到坏人,被那个了,一时想不通,就上吊死了。”

“哎哎哎,你们还晓得不,每年六月,程晓维的坟头都会被莫名其妙的翻新,还会在坟头上留下五色彩带,这个事情玄得很。”

“听过的,我还专门去看过,年年都有,阴森森的,吓死个人。据说她屋的人烧香烧纸都不敢去坟前,都是在远处的田坎坎边烧。”

......

听到这些,我连忙上前对正在和刘三巡攀谈的程父说道:“我们就是好奇,为什么程晓维的坟头会出现翻新的情况?我们此次前来,就是希望破除这些封建迷信的说法。你能带我们去程晓维的坟前看看吗?”

程父看了我一眼,露出一个将信将疑的表情,不过他还是吩咐他正在店铺里负责上菜的小女儿,带着我们去了程晓维的坟墓。

程晓维的墓地在一块荒废的农田边,农田里早已杂草丛生。程家小女儿指了指农田前面的坟地说道:“那就是我姐姐的坟了,你们小心点。”

从程家小女儿的话语以及她驻足不前的表现,说明她很是畏惧这个亲生姐姐的坟墓,或许这和坟地有鬼怪出没的传说有关吧。

我对鬼怪一说是从不相信的,当然,糙汉子刘三巡和硬汉唐振国这两个阳气旺盛的男人,估计只有鬼怪怕他们的份。

我走到坟前,先双手合十作揖三下,以示对死者的尊重。

当我作揖礼毕,我感觉一股冷风拂过,将坟头后面的树林吹得沙沙作响。

这坟头很简陋,就是几块不规则的石块堆砌起来,连个墓碑也没有。

坟头上有很多的彩带,有几根还很新,其余的都已经风化。我甄别了一下,彩带的颜色只有五种,蓝、红、白、绿、黄。这五种颜色的彩带一定有什么象征意义,但是我一时间还拿捏不准。

坟头上其实最引人注目的是一束鲜花,这束鲜花是纯洁的白玫瑰,而且是一束刚刚放到这里不久的白玫瑰。

是什么人将这束白玫瑰放在这里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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