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慕若菡前去拜访吴老板,她打听到吴老板家在京城也有一处宅院,所以就直接到了那里,求见吴老板。
进入了宅院之后,她发现吴老板对她的态度很是冷淡,但是她还是问起了关于户部调查的事情,没想到吴老板十分冷漠地回绝道:“林大夫,我看您还是请回吧,我这段时间都要忙着救我的岳丈大人,不可能有空帮你去走这个关系了。”
“救你的岳丈大人?薛大人?”慕若菡问道,“吴老板就不觉得他陷害您的二女儿,实在是应该受到惩罚吗?”
“但是这始终是我们的家事,如果不是你多事,我们会被弄得这样吗?简直是颜面无存。”吴老板恨恨地说。
“我多事?我将你的女儿从山贼窝里救了出来,是我多事吗?他们指名要抓二小姐,我为了保护她才和她一起进山的,是我多事吗?”慕若菡听了这番话简直是气不打一处来,觉得这个吴老板简直是太过分了,也过分得有些不讲理了。
但是吴老板却振振有词地说:“你若是不多事的话,大可以直接带着二姑娘来找我嘛,到时候我带她回家也就罢了。可是你竟然带着她到婚礼上去闹,现在好了,这件事现在人尽皆知了。”
“把事情弄得人尽皆知的不是我,是您的大女儿。当时我已经想过了,如果你们不提她被山贼抓走这件事,那我也不提。毕竟她与和郡王有感情,说不定和郡王直接就娶两个得了。但是大小姐把这件事说了出来,此事关乎您二女儿的声誉,我自然要拿证据出来。所以害了薛大人的,是他的亲外孙女,是您的女儿,更是他自己的邪念,和我没有一点关系。”慕若菡也是振振有词地说。
吴老板气得不行,但是也无话可说,最后只说了一句:“你走吧,我和你无话可说,而且调查的事情,你想都别想。”
慕若菡心说,这人怎么回事啊?怎么能出尔反尔呢。不过看起来,请吴大人帮忙到户部找人调查林小宛亲生父母这件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了。
但是慕若菡也不太担心,反正已经来了京城了,那就还是开个医馆,然后一边治病救人,悬壶济世,一边调查自己的身世,可能更好一些。
回到贾府之后,贾先生向她询问了情况,得知慕若菡碰了一鼻子灰回来之后,忍不住地嘲笑她说:“亏你想得出来啊,你把人家岳丈泰山送到了大理寺的牢狱之中,竟然还想让人家帮忙,你的脑子去哪了?哦,估计是没有了吧?”
“滚,那是他答应我的,他现在出尔反尔,根本就不是英雄好汉。”
贾先生很是无奈地皱了一下眉头,对慕若菡说:“你怎么越来越傻白甜了呢?这吴老板如果是英雄好汉的话,会放着女儿在山贼的窝里不管吗?”
“他大概是以为二女儿已经做了山寨里的压寨夫人了吧,所以根本就不敢面对这件事吧,于是干脆就选择回避。他大概觉得女儿就算接回来,将来也嫁不出去吧,还不如留在山寨吧。哎,会不会因为这个原因,他才对你生气呢?”
慕若菡叹了口气:“也许吧,不过你说得对,不管怎么说,这件事都证明了吴先生很不可靠,可是我今天就是想去试试嘛,碰了一鼻子灰我也愿意。”
“哎,随便你吧。要我说呢,你呀,就好好在这儿住下,平常就在我家后门这边给你开一个小医馆,你给自己赚个零花钱也就行了。”
“没事,不用您贾府的空间,我想在京城的商业街那边找个合适的地方的开医馆。”
“说起来,你这医疗技能还不错嘛,我听说你现在在你家那边也算小有名气了,在山寨还救了一众兄弟。”贾先生说。
“是啊,我这个宿主这辈子就靠这个技能发家致富了,希望能管用吧。不过我这个医馆真的要尽快开起来才行。”
“你做什么我都支持你,但是,如果你觉得辛苦的话就嫁给我。不嫁给我也行,我养着你一辈子也没问题。”
“那你就不离开这个宿主了?”
“那就不离开了呗,难得遇到一个合适的宿主呢,想起之前的两个,我都觉得头疼。”
“行了,咱们还是赶紧完成任务再说吧。”
几天之后,慕若菡正在贾府和贾先生一起商量着开医馆的事情,有贾府之中的下人前来告诉她,说是和郡王府派了人来,请她即刻到府上去一趟,现在轿子正在门口等着呢。
慕若菡仔细打量了一下和郡王府派来的人,发现确实是婚礼那天和郡王身边的一个侍从,看起来地位比较高,因为他昨天所站的位置与和郡王比较近。那个侍从对慕若菡失礼了一下:“林姑娘好!我叫吉祥,奉我家和郡王之命,请林姑娘到府上一聚。”
“是和郡王请我去?”
“是的。”
慕若菡心中竟然有一点小小的伤感,因为她最初还以为是二小姐派人来找她呢,没想到竟然是和郡王本人。不过友谊什么的,还是放到一边吧,既然有机会能见到和郡王了,就一定要抓住机会。
她跟着这位名叫吉祥的侍从离开了贾家,上了轿,来到了和郡王府。
昨天来的人实在太多了,所以慕若菡也没有看清楚这个和郡王府到底什么样。今日一见,实在是开眼界啊,这王府果然是气派。
她一路跟着吉祥,在院落里走了一会儿,穿过了一个小花园,总算来到了和郡王的书房。此时和郡王正在写字,见到慕若菡进来,就放下了手中的毛笔,之后对慕若菡说:“林姑娘,请坐。”
“多谢和郡王。”慕若菡说完,向和郡王道了个万福,问道,“和郡王请民女来,是有什么事情吗?”
“你猜的没错,本王确实是有要事想要询问你。”
“王爷有什么问题尽管问,民女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慕若菡回答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