邋遢乞丐已然不是第一次用这种醉酒的能力其对敌,故此如今酒醒之后,他虽然不清楚自己刚才喝醉了酒到底干了些什么。可却能够将事情的来龙去脉猜出个大半出来。
他拍了拍脑袋,随即狼狈的从地上爬起来,揉了揉身体被萧航击中的地方,咧嘴忍着疼痛,模样很是滑稽。
此刻的他看着不远处的萧航,先是愣了愣神,随即失笑着说:“看来我失败了,被你打醒了。没想到,我喝醉酒了的样子,也会被人看出破绽出来。我原本以为你年龄尚小经验不够丰富,许多东西是看不出来的,可是,我显然还是低估了你。”
“有些人喝醉了酒了不喜欢说话,你就是这样。”萧航缓缓说。
邋遢乞丐耸了耸肩:“理论上来说,你应该把我打残废了,那样我就输了。”
“我不喜欢趁人之危。”萧航摇了摇头。
邋遢乞丐咧嘴笑了。
他越笑越为开心:“萧航,我果然没看错你,我老乞丐来此,不虚此行了。”
“好了……”
说罢这话,邋遢乞丐背负着手:“我老乞丐喝醉了酒唯一的底牌都被你给解了,再打下去,自然也没什么意义了。好了,此场比赛,我弃权认输。”
听到老乞丐认输,这样的结果是所有人也没预料到的。
但很快,一些女弟子欢呼了起来。
“赢了?”
“乞丐认输了,当然是赢了。”
“哈哈哈哈。”老乞丐却没有任何失败应有的悲伤,相反,他还欣慰的看了一眼萧航,拂袖离去了,至于去了哪里,便不被人知晓了。
葵花长老看到老乞丐弃权,也长松了一口气,萧航总算是有惊无险的取得了胜利。
相反,她也为如今萧航的实力感到惊讶。
她没想到,萧航闭关七日,苦思冥想出关之日,实力竟已然如此厉害,与乞丐老人,竟然逼迫的对方弃权认输,可见乞丐老人的确是山穷水尽,实在没了底牌和招式了。否则以对方那样的实力,不会被逼迫的愣生生弃权的。
现在乞丐老头弃权,萧航这比武大会第一名,也就彻底坐实了。
只是想到这,她忍不住看了一旁的林宝花一眼。
萧航如今得到这比武大会第一名,接下来打的,可就是林宝花了。
她心中自是担忧,毕竟,林宝花的心意,别人不明白,她葵花长老可是一清二楚的。
也正是想着这些,她轻吐了一口气,心中叹息。
她从林宝花的眼神里看不到任何犹豫,看来,自己宫主早已然心意已决。
想到这里,她也唯有硬着头皮说道:“既然对手弃权,此次比武大会也已然落幕,第一名便是萧航。而在之后的时间里,萧航将有资格挑战我们上清宫宝花宫主,只要取胜,便可有资格获得上清诀!”
待得这话落下时,葵花长老便不再多言。
她很清楚,今天过后,萧航也就彻底扬名世界了。
的确和其所想一样。
只不过两天的时间,萧航的名声传播便是一发不可收拾。
一传十十传百,这世界各地的高手一个个传播出去,将今日的比武大会传的神乎其神。
萧航先击败印度神帝,后击败狮皇,再击败老乞丐,等各路高手,每一个高手都是当今世界数一数二的佼佼者。萧航之名,再也不像是往日那样不被人所知,甚至那剑宗萧航之名,也被人彻底喊了起来。
当年向尽风与秦东方一战,彻底让向尽风和秦东方剑圣剑魔之名传开。
而今日萧航一战,也让人冠于了萧航这剑宗之名。
当有人提起萧航时,总是会提起剑宗这二字,以表示对萧航的尊敬。
现在的萧航,闻名世界,十大至尊之名,也被其牢牢坐稳。
而向尽风和萧航师徒,也是被人最多议论的一段话。
师傅乃是剑圣,徒弟乃是剑宗。
这一师一徒,皆是在剑术上达到了极高的造诣了。
当然,现在更多的人还是在关注之后的比试。
也是,最为精彩的比试。
那林宝花可是早早就传出了花的高手,狮皇和印度神帝等这种高手看到林宝花就跟老鼠看到猫一样,撒腿就跑。可见林宝花之厉害,毕竟传言再厉害,那狮皇对于此事始终是默认的,谁敢质疑林宝花?
甚至有些消息丰富的,更是传出了林宝花早已然领悟两大境界极致,一身实力冠绝天下,难寻敌手。
这样一来,萧航与林宝花的对决就更加吸引人起来。
萧航,一代剑术宗师,林宝花,堪称冠绝天下的无敌角色。
这两人交手,谁强谁弱?
对于别人而言,这些事情念的津津乐道,可对于萧航而言,他却是一点想和林宝花交手的心思都没。
“其实不用老前辈你说,与林宝花交手,我自觉地是一点胜算都没的。林宝花的实力确实比我还要高一个层次,否则她也不会被人称之为冠绝天下了。”萧航如今坐在屋中,坐在他对面的不是别人,正是在两日前,被他击败的邋遢乞丐。
就算他如今这个实力,最多只敢说击败狮皇。
但让狮皇看到他像是老鼠看到猫一样撒腿就走,是做不到的。
而事实是,自从上次狮皇与林宝花打过一场后,之后看到林宝花的眼神里就充满忌惮,那是一种无论如何都不敢招惹的忌惮。
邋遢乞丐手里拎着一壶酒,时不时的品尝一口:“那你怎么想的?是要挑战林宝花?”
“恩……自然是要尝试一下。“萧航深思许久,不由得说道:“我很好奇林宝花究竟有多厉害,而且……我也很好奇,我在与前辈交手之前,莫非与前辈有所交集不可?前辈为何……”
从击败邋遢乞丐过后,这邋遢乞丐并没有离开上清宫。
而是消失在了众人视线之后,找上了自己。
当找到自己后,邋遢乞丐也没什么恶意,只是在他这里与他交流一些境界方面的事情。他自然很乐意,毕竟邋遢乞丐相比境界上的领悟比自己要稍强一些。
他能赢对方,完全是因为剑术与境界的糅合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否则的话,单纯以境界来斗,他可不是这邋遢乞丐的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