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看这律师费我给多少合适?”彭辉问道。
“算啦,一共才五千元,就不收您费用了。”王川微笑道。
“那就谢谢您了,我欠您一个人情。这是案件材料。”彭辉从包里掏出几张a4纸,递给了王川。
王川给他做了接案笔录,又把他与对方的微信记录和短信都复印了一遍,里面的对话完全可以证明双方的交易。
“彭助理,明天您得给我去开庭,要不然就把手机给我,因为微信记录和短信都在您的手机里,开庭质证时需要用。开完庭我再把手机还您。”王川道。
“可我明天有安排,得陪着彭总去开会。”彭辉一脸为难道。
“要不您去公证处,把手机上的信息和短信做个公证,我拿着公证书去开庭,您就不用去了,也不用给我手机。”王川道。
“那行,您有认识的公证处吗?推荐下。”彭辉道。
“您稍等哈,我记得上次做公证是在石景山这边做的,联系方式我给您找下。”王川说完,打开会议室门将前台小郭叫了进来。
“王律,公证处的联系方式我有,一会儿我带彭助理去吧。上次就是我跟着去的。”小郭自告奋勇道。出去溜达溜达总比一直坐在屋里强。
“王律,我跟她去公证处就行,您忙您的,下午让她把公证书给您带回来。”彭辉见状道。
“好,那就这样。现在快十二点了,走,今天我请客。”王川看了下手机已经十一点四十五分了。
“怎么能让您请客呢。我来,不过我对这边不熟,地方您来选。”彭辉道。
王川和彭辉在眉州东坡草草的吃了午顿,最后还是王川买的单,到了自己的地盘怎么能让彭助理请客,做好人,就要做到底,送佛,就要送到西。
次日下午二点,王川坐到了石景山法院第十一审判庭内。
原告是一位三十多岁的男人,长得很富态,留着寸头。他没请律师,也许是觉得为了五千块钱不值得。
“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和事实及理由。”一位戴眼睛的男法官敲响法槌后,说道。
“我的诉求很简单,被告把欠我的五千元钱和利息支付我就行。我这有欠条。”三十多岁的男人道。
“被告答辩!”男法官看向王川。
“被告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与原告之间不存在借贷关系,也不存在拖欠费用的情况。请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王川简单答辩道。
“原告,就你所说的欠款的事实进行举证。”男法官道。
“我有欠条。”三十多岁的男人右手拿起欠条原件在空中晃了晃道。
“还有其他证据吗?”男法官问道。
“没有。”三十多岁男人道。
“被告质证!”男法官道。
“这份证据我们不认可,原告与被告之间曾经有过交易,之前被告已经将费用支付给了原告。双方不存在拖欠款项的情况。”王川道。
“原告举证。”男法官道。
“第一份证据,双方的微信及短信记录,该记录已经过公证。证明原告与被告曾就买卖驾照分值一事达成过交易。
第二份证据,被告向原告转账的银行记录,证明原告已经按照双方约定将费用支付给原告。
举证完毕!”王川道。
“原告进行质证。”男法官道。
“证据一,微信记录和短信我都认可,确实是我们双方的。证据二,银行记录我也认可,我确实收到了这笔钱。”三十多岁男人道。
“原告,你们是怎么认识的,你们除了这次交易外,还有其他交易吗?”男法官问道。
“我们是从网上认识的,只交易了一次。没有其他交易。”三十多岁男人道。
“那你的欠条怎么来的?”男法官问道。
“是这么回事,我当初想要出卖驾照分赚点钱,就找到了被告,然后我们很快就达成了交易。
但是我替被告的客户扣完驾照分后,对方车辆违规的罚款和利息也落到了我的身上,我替对方交了三千多块的罚款和利息。
后来被告一直联系不到对方,他就给我写了欠条。
法官,这欠条是对方给我的,是他亲手写的。欠债还钱,这欠条总不能赖吧!“三十多岁男人道。
“被告,是这么回事吗?”男法官问道。
“是这么回事,但是欠条是原告带人强迫被告写的,不是被告自愿写的。”王川道。
“被告,你有证据证明欠条是被原告强迫写的吗?”男法官问道。
“没有证据!”王川道。
当时既没录音也没有录像,怎么可能有证据。
“原告,你知不知道买卖驾照分是违法的?”男法官问道。
“买分违法?”三十多岁男人有些惊讶:“法官,我是把我自己的驾照分给别人用,这也违法啊!”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你代替实际驾驶人扣分,涉嫌提供虚假证言,按照上述规定相关部门可以对你处5日至10日拘留和200至500元罚款。”男法官声音严厉道。
“法官,我冤啊!我还替车主交了三千多罚款和利息呢。”三十多岁男人一脸惶恐道。
“交罚款和利息都算是轻的,如果车主或者实际驾驶人在违章的同时还出现了违法行为,例如肇事逃逸等严重事故案件,那么你将牵涉更严重的法律责任,搞不好还会坐牢,你知道嘛?”男法官道。
“这……这,这么严重!”三十来岁男人一脸的懵逼,眼神游离不定,看的出来他心里已经怕了。
“原告,你这是第几次卖分?”男法官问道。
“第一次,我真是第一次!我也不知道这是违法的啊!就想着赚点小钱……”三十来岁男人一脸焦虑道。
“被告,原被告之间一共交易了几次?”男法官问道。
“只有一次。”王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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