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多时,阿月喜孜孜的挎着背篓回转,给程远志拿了一把浆果,俏皮地说道:
“我爹爹说北方的汉人日子可好了,家家有牛羊,户户有余粮,碰见天灾不用慌,官府会把灾难扛……日子那么好,你为什么来我们蛮族啊,我们很穷的。”
“你是来找通房丫鬟的吧?”
“我爹爹说,你们汉人最喜欢找我们蛮人女子当丫鬟,因为我们蛮女能生……”
闻言,程远志心下一动,立即想好了一个完美的借口,笑道:“我是奉大魏武王的命令,来给你们扶贫……也就是来带你们过上好日子的。”
说完这话,程远志坦然与阿月对视着。
天知道,他刚才差一点就说出:“我,大魏武王,打钱,跟我混!”
也许对于蛮王沙摩柯来说,部众穷一点比较好管理;但对普通蛮人来说,“过上好日子”对他们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只要笼络了蛮族人的心,掌控蛮族还会远吗?
掌控了蛮族,凭借自己的军事能力,灭掉孙权还会远吗?
灭掉了孙权,就剩下一个刘备,一统天下还会远吗?
程远志思维发散,一瞬间想了很远,很远。
阿月闻言,嘻嘻笑道:“你吹牛,我爹爹说,五溪蛮有好几十万人呢,每人每天多吃一口,就能把一个郡给吃穷了,你怎么可能让我们都过上好日子?”
程远志摇头失笑道:“害,你爹爹僻处荒山,见识有限,哪里知道魏王的本事,魏王连千万汉人都能照顾好,还能差你们五溪蛮一口吃的?”
阿月掩嘴格格一笑:“你说话好有趣,我好喜欢听,你居然说我爹爹是土包子,我要把这话告诉我爹爹。”
当着女儿的面看低老子,确实有点不地道,还好蛮族人性格直爽,不会计较这个。
不过,程远志脸上还是一窘:“君子之道,不背后嚼人舌头……”
阿月背着手,摇了摇头:“我是小女子,我就说,嘻嘻……”
两人嬉戏笑闹间,忽从远处窜来一道白影,伏在阿月身旁,拿脑袋蹭了蹭阿月的腿,瞪着两颗圆滚滚的眼珠望过来,目光里充满了戒备。
程远志虽在是后世来客,却也从未在这个时空见过如此萌化人心的大狗子,一身雪白的绒毛,简直可爱到爆炸。便讶然道:
“这大狗可真好看啊,我夫人一定很喜欢……”
闻言,阿月瞪大双眼,颤声道:“原来你有夫人?”
程远志有点懵了,反问道:“我这么一大把年纪,有夫人很正常啊。”
我都有几个孙子了好吧……
程远志是知道自己相貌的,看上去只有四十岁的样子,实际年龄已是五十四了,因为几十年来一直很注重养生,且很早以前就得到过一本专门调理身体的功法。是以比较显年轻。
阿月有些小不开心,低声说道:“你有夫人你还来找我,我还以为……”
这语气不对啊,什么情况?难道我撞破了她的成人礼?
程远志隐隐觉察到什么,旋即说道:“我虽然有夫人,但还可以再娶啊,毕竟,大魏法律规定,普通男人可以有三妻四妾。”
阿月闻言愣了一愣,转忧为喜道:“那你有多少个妻子呀?”
这语气,怎么像是要嫁给我呢?不是好像,是肯定!
不会吧,我都一把年纪了还有小姑娘青睐?
害,我这无处安放的魅力啊!
程远志心下大悦,忽地灵机一动,捉弄人的坏毛病又犯了,仰头叹了口气道:“有一百多个夫人吧……”
阿秀登时俏脸一苦,眼泪一下下就落了下来,哭道:“那我怎么办啊?人家都被你看光了,那是我的成人礼……呜呜呜……”
果然如此!程远志恍然。
蛮族女子的成人礼,通常是找一个僻静的地方天体洗浴,在入口处做好标记,放好自己的信物,已婚男子见了自然会绕道,而第一个到来的未婚男子,就是她的如意郎君。
不过我是无意闯入啊,从天而降有什么办法?开心归开心,程远志还是觉得有些棘手。
大白狗见女主人阿月哭了,当即前爪刨地,低声“呜呜”起来,目光死死盯住程远志的脸,作势要扑。
看情形,如果程远志不能哄好它女主人的话,今天它非被挠花了这张脸不可!
程远志连忙安慰道:“阿月,别哭,虽然我没看清是正面还是背面,但是我会负责的。”
此言一出,阿月哭得更伤心了。
这话,分明就是嫌弃她身材不好。
不过,哭归哭,阿月还是紧紧抱着大白的脖子,以免它暴起伤人。
见阿月哭得梨花带雨,我见犹怜,程远志心知玩笑开大了。
可一时半会又束手无策。
正焦急间,忽然心下又一动,叫道:“啊呀……好疼!”
阿月哭声一顿,含着眼泪,目光关切的望过来,连忙问道:“你怎么了?”
程远志嘶嗬着说道:“伤口忽然有点疼,可能是余毒未清,你家离这里远吗?”
阿月忧心忡忡点了点头,“有好几里地,你别慌,我拖你回去让阿爹瞧瞧。”
说罢,蹲下身子,作势要背起他。
程远志连忙摆手道:“别别别,换个方式,我很沉的。”
阿月红着脸点了点头,从背篓里拿出刀具,转身带着大白进了树林。
少顷,拖着一个一头硬,一头软的担架走回来,将程远志移到担架上,抬起硬的那一头,拖着往外走。
躺在担架上,望着两旁后退的景色,程远志暗暗感叹,玩归玩,闹归闹,阿月的品性可真是温婉善良,若是一般人娶妻的话,想来应该不做第二人选。
不过自己的年纪有些大了,虽然仍旧中用,但有老牛吃嫩草的嫌疑。
还不知道阿月的父亲愿不愿意。
虽说“老牛吃嫩草”在这个时代其实是很普遍的现象,譬如刘备也是在四十八岁的时候才娶了十九岁的孙尚香。
但自己所受的良好后世教育,不允许他这么做。
可嫩草的确很香啊。
太纠结了。
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吧。
胡思乱想间,阿月拖着担架走走停停,不多时便回到了山寨。
刚进山寨口,便有一男子奔至近前,大声喝道:“阿月,他是谁?”
阿月闻言直起身来,望了来人一眼,冷声道:“不关你事。”
程远志转头一看,只见担架前立着一位孔武有力,身板格外壮实的年轻男子,他腰悬一口腰刀,此刻正手握刀柄,双眼喷火的看着他。
此情此景,正如情敌见面,分外眼红。
说来也怪,关于情敌这事,根本不用人介绍,两个作为情敌的人,仿佛天生就能感知到对方的存在。
这种感觉很玄妙,比第六感还要准确。
无论是前世还是这一世,程远志都体验过很多次。
当初在不认识卫仲道之前,只是第一眼,程远志就看他极不顺眼。
虽然卫仲道长得很帅,知书达礼,文质彬彬。两人也没有仇怨,但那种不顺眼的感觉格外强烈。
彼时彼状,正如此时此况。
只不过,有明确感知力的人换成了这位蛮族壮小伙。
程远志满脸堆笑,挣扎站起身来,道:“这位小兄弟你好啊,幸会幸会。”
那壮小伙走上前来,上下打量一番,抬手揪住程远志衣领,攥起拳头喝道:“幸会个屁!我要和你决斗,闯三关,你敢不敢应战!”
闯三关?要不要玩这么大......程远志震惊了。
“小兄弟,不至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