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真的跟周景修那个大渣男拿给我看的那只一模一样哎。”
沈浣把发卡拿在手里,举高些迎着头顶洒下的灯光打量。
金属部分同样有了锈迹,向日葵的装饰也有摩擦的痕迹,明显是陈年旧物。
“不是好像,就是一模一样。”
见她翻来覆去的认真做着比较,傅斯宴好笑的往她脑门上敲了下,“我专门去同一个地方重新买的,怎么会不一样。”
像是吃了颗定心丸,小姑娘乐呵呵的一把将男人搂住,“哥哥你抱我回去吧,我不想走。”
就着她的动作,手臂穿过她腿弯,傅斯宴单手将她抱了起来。
不得不说,身高差真的是悬殊,他抱她就跟抱小孩似的。
回到卧室,沈浣拿出手机,把她白天找的几个地方翻给男人看,“我挑了几个还不错的地方,哥哥你选选,看看我们十一去哪里好。”
“都行,你排个序,按照你最想去的顺序排,又不是只有这一个假期,以后有的是时间,你想去的地方,都可以带你去。”
“好呀!”
这一刻,出去玩带来的喜悦远远不及“以后”那两个字带给她的安全感。
跟他闹了会儿,沈浣被他揽在怀里哄睡了。
从前害怕他发情,都是紧赶着躲他的小姑娘,今晚却格外贪恋他的怀抱。
就连睡着,小手都还紧紧攥着他的大手不肯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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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手怎么回事?”
看到沈宇包的像粽子一样的右手,郑萍担心的蹙起眉头。
“没什么,就受了点伤。”
“怎么伤的,你跟人打架了?严不严重,我看看。”
郑萍说着,拉起沈宇的手臂,却被他向后抽开。
“还行吧,就是看到几个混混想对我朋友下手,我就去帮她,然后不小心徒手握了下匕首。”
“都动刀子了你往上冲什么,你还徒手抓匕首,手不想要了?你什么朋友,值得你豁出命救他?”
郑萍听的陡然拔高了音量,在她印象里,跟自家儿子整天混在一起的,不过都是些狐朋狗友。
知道他们年轻气盛都讲究兄弟仗义,但仗义也不是这么个仗义法啊!
沈语珊终究是女儿家,她可就这么一个儿子,沈宇对郑萍来说,简直就是命根子。
想想他深陷危险还徒手握刀的场面,郑萍都觉得心惊肉跳的。
她担心的紧,作为握刀当事人的沈宇却表现的不以为意,“我那个朋友我姐也认识。”
淡淡回了句,他抬眼向沈语珊看去,“就是秦欢,那天咱们在餐厅里碰见的,大姐你还记得吧?”
刚刚中间联系人那边发来消息说,那单任务没做成,不知道突然从哪冒出一个男的把人救走了。
被沈宇那么一问,沈语珊脸色不由一变。
其实从沈宇回来看到他手受了伤,沈语珊就有联想。
眼下听他明确说到秦欢,她的猜想俨然得到了确定。
“有些印象。”很快压下心绪,沈语珊装作若无其事的挽了抹淡笑。
“所以你这是英雄救美?小宇,你是不是喜欢那丫头?”
“你说的朋友,是女孩子?她是什么出身?”沈语珊的话说的很直白,郑萍自能听出其中意味。
“能被一群混混盯上,想来肯定不是什么本分的。”不等沈宇回,郑萍已然喃喃继续说道。
“小宇,你谈恋爱可以,可你要知道不是随随便便什么女人都能进我们沈家的门,你最终娶进门的一定是门当户对能帮衬你的大家闺秀。”
“外面的野花野草,你想玩也不是不成,但要把握分寸,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