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子,你说的毛选是啥?”
赵二狗问道。
“额……”
“算了,就在范叔这里吃饭,吃过饭了我进山一趟。”
林阳支吾了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
这个时代,还没有毛选一说。
但伟大领袖的思想能够穿越时间的屏障,依旧能在下个世纪成为人民的精神支柱。
中午。
范团结做的是搅团,再炒一盘土豆丝,放点红油辣子,也是喷香。
吃过饭。
林阳接过范团结手中的枪。
枪,他有,两把。
都在小空间。
拿范团结的枪,也是为了让他们安心。
否则。
赤手空拳的进山跟着野人干仗,这听起来有点虎。
“阳子,要不还是我陪你去吧?”
赵二狗有些担忧的说道。
“你瞅瞅你这双腿,跟细狗似的。”
林阳指着赵二狗发抖的双腿:“你还是省省,等会帮范叔把猪给喂了,回公司把苏老板前天找人送过来的饲料盘点好,和林子荣分批拉到这里。”
“林阳,要不我跟你走一趟,我这把老骨头还是有些经验的。”
金生水说道。
“金叔,你们就别去了,马家湾今天不是要浇秋水吗?”
“眼瞅着地里的庄稼快收割了,别耽误了。”
“我有枪在手,别说野人了,鬼见了都得发愁。”
林阳笑道。
“那行,小心点。”
几个人见林阳要进山的意愿比较坚定,也不好再阻拦,只能不停的嘱咐一定要注意安全。
“阳子,你狗日的千万别逞能啊。”
“马小花还等着你娶她过门,当老板娘呢。”
看林阳扛着枪,带着水壶和干粮往小别山的丛林里走,赵二狗在后面喊了一嗓子。
“你特么的……哪壶不开提哪壶!”
“等老子抓到了野人,回来把你俩放一个屋喝酒。”
林阳边走边转身,竖起了一个不知道这个年代看得懂还是看不懂的中指。
很快。
他便进了山。
金生水是个老猎户了,除了制作陷阱的经验丰富,做标记也是有一手。
按照他说的方向。
林阳一路上就看到了代表着马家湾打猎队的标志。
大概进了丛林四五百米。
林阳转身看着领子滩的方向,确定层层树林遮挡看不到。
他集中注意力。
霰弹枪瞬间出现在手上。
装了两发子弹,霰弹枪上膛。
如果真是野人,速度还快。
56半还需要瞄准,但是霰弹枪就可以不用那么精准。
近距离扣动扳机,就像是天女散花,不死也得被穿几个窟窿。
再说。
林阳总觉得野人的传闻不怎么靠谱。
要说土着,都比野人靠谱。
穿梭在小别山两个小时,到中午的时候,热的胸闷。
林阳手里提着一只血淋淋的野鸡,随手就扔进了小空间之中:“野人没碰到,野鸡倒是抓了四五只。”
沙沙沙!
就在此时,突然间他的身后传来了树叶婆娑的声音。
林阳一扭头,便看到一个浑身黑毛的直立动物从树上跳下来,转头就跑。
“卧槽,这特么是野人?”
野人转身的动作很快,但林阳的眼睛也不是吃素的。
只是瞥了一眼。
林阳就看到了一个和人长得一模一样的脸,而且看模样还是个中年野人。
仅仅是恍惚了一下。
林阳把56半从背后甩过来,抬手朝天空就是一枪。
砰!
枪声穿透大半个小别山,树林之中的飞禽惊走。
“什么玩意,都特么见过多少年了,别逼我给你亮出红色语录!”
林阳一声高喝,也不知道是给自己壮胆子,还是要吓住前面的野人。
这都建国多少年了。
建国不让成精。
真要是野人,也算是妖精了。
这玩意要是下了山伤了群众,那也是祸害。
不如趁早解决。
但。
伴随着一声枪响,前面的黑毛野人疯狂逃窜,林阳就在后面狂追。
他没有用霰弹枪,除非是野人向他发起攻击。
林阳想活捉。
对!
活捉野人!
一前一后追了几百米。
前面的野人噗通一声摔在了地上,两脚朝天。
“我尼玛!”
“千层底布鞋?”
追上去的林阳,看着野人脚底的千层底布鞋,都傻眼了:“怪不得看着这家伙跑起来这么有人样,还知道s型路线,敢情是个人!”
摔倒的“野人”刚准备起身跑路。
林阳的霰弹枪就顶在了他的头顶:“野人同志,我手里拿的可是美国造的霰弹枪,你要是敢动一下,我能把你的脑袋打成马蜂窝。”
“别……别开枪!”
野人趴在地上,紧张的举起了双手。
“看来咱们建国之后普通话普及的挺好的,连野人都会说了。”
“站起来。”
“抬头。”
近距离的打量了几眼,林阳才看清楚。
所谓的野人,就是用黑瞎子的皮毛做了一套衣服穿在了身上。
要不是千层底的布鞋暴露了他。
林阳也被唬住了。
随着对面抬头,林阳皱了皱眉:“你哪的人?咋没见过你。”
“小同志,我是陇县康家村生产队的。”
“我叫孙大锤。”
孙大锤说着,艰难的从身上把这套野人的衣服脱了下来,才露出了瘦弱的身躯:“我就是来打个猎,要是你们成县有规矩不让外乡人来捕猎,我打的那些东西给你就是了,你可千万别开枪啊。”
“我们成县倒是没有这个规矩。”
林阳上下打量着这个孙大锤:“这衣服是你自己弄的?”
“自己弄的。”
“我没枪,属于是吊篮子的猎户,全靠这套衣服伪装,也就是今年才开始打猎的。”
“我是听说你们成县有个万元户叫林阳,他就是打猎当的万元户,我也是是眼红。”
“我真是第一次来成县。”
“那边有八只兔子,还有一只大青羊,都给你。”
孙大锤指着东边的方向。
“带我去看看。”
林阳端着枪,说道。
“行。”
孙大锤被吓得不轻,胆子看着是有点小。
大概走了一百多米。
孙大锤指着一棵大树下面的山货:“这……这都是我打的,我就一个光棍,讨口饭吃,你可千万别开枪。”
林阳看着这些山货,内心略显震惊:“这小子还真有打猎的天赋,就靠伪装一天就能搞到这么多山货,而且把金生水几个人吓得不轻。”
“我……我现在能走了吗?”
孙大锤战战兢兢,看着林阳手中的霰弹枪枪口,说道。
“等等!”
就在这个时候,山里吹了一阵风。
孙大锤身上一股淡淡的药香味传来,是那种类似于土豆的清香气,不过还要淡一点:“你们家是不是有中药材?”
“我不认识。”
孙大锤摇了摇头,目光紧张又单纯:“不过我们家后山有一大片的野菜,吃起来很脆,还带着一点甜味,上次吃完,头也不疼了。”
“咱们做个交易。”
林阳一听,眼睛亮了:“你带我去看看这片野菜,这些野味都是你的,而且我还能介绍你到万元户林阳的打猎队一起打猎,发财,你看咋样?”
“成,成!”
孙大锤也没想那么多,笑着连忙点头:“啥时候走?”
“现在,顺便让我几个朋友看看吓得双腿发抖的野人。”
林阳拍了拍孙大锤的肩膀,转身就走。
要是刚才孙大锤描述的没错,林阳有九成的把握敢肯定,孙大锤说的野菜是这个年代比较昂贵的中药材天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