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李牧有些好奇的是,王晴不是在安北军中服役吗?说来就来?那到时候岂不是说走就走?
想到这,李牧连忙开口问道:“王姑娘……”
李牧刚一开口,王晴立马打断道:“大人!请称末将为将军!”
啧。
李牧啧了啧舌。
这小妞,还挺有个性。
“额,王将军,你在安北军中的服役期限到了?”
李牧试探性地问道。
王晴闻言,立马摇了摇头道:“大人,家父当初并未给末将入安北的军籍,名义上,末将并不属于朝廷武官,甚至没有任何职位,自然无需担心服役的问题。”
不是军籍?
那就好。
要是军籍的话自己事儿就大了,容易让张悦那群老毕登抓到把柄。
毕竟一个文官,找了个有军籍的将领给自己当雇佣兵,那和谋反没什么两样了。
让吃朝廷俸禄的军官给自己干活,这不是造反是什么?
李牧思索片刻,点了点头道:“行,有人用总比没人用好。”
正好顺丰镖局现在最缺的就是骑兵,这姑娘又自称在安北军中骑射无双,让她来给顺丰镖局练点骑兵总不过分吧?
即便李牧的部队拥有火枪大炮,骑兵也是不可或缺的。
至少在坦克出现以前,骑兵还从未在火器战场上消亡过。
再说了,她既然能骑马射箭,那骑马开枪应该也不是问题吧?
“这样吧!正好顺丰镖局现在急需骑兵,本官给你个骑都尉当当,你看如何?”
王晴闻言,立马眉开眼笑道:“好啊!”
王晴侧过身,十分大方地笑道:“那俸禄多少?”
李牧皱了皱眉:“你爹是国公,你很缺钱?”
王晴闻言,脸色顿时有些难看道:“哼!谁要那老东西的钱,我离家出走了,以后我要自力更生!”
李牧有些无语。
二十来岁的人了,还玩离家出走这一套?
李牧顿时感觉眼前这女将似乎有点不靠谱。
不会在自己这干着干着就被她爹给抓回去吧?
不过也无所谓,自己实在是太缺骑兵人才了,李牧也不求她能长干,只要能给自己练出一匹骑兵来就行。
想到这,李牧伸出三根手指道:“年薪三百贯。”
“才三百贯?”
王晴一听,立马瞪大了眼睛道:“不是,骑都尉可是正四品武官啊!年俸禄可是有七百贯的!”
“那是朝廷武官,在顺丰镖局,骑都尉只是一个部门经理人。”
李牧摇了摇头,耐心解释道:“你来我这,不是当官的,而是当雇员的,说白了,在顺丰镖局,你也不过是个小工。”
“虽然也叫骑都尉,但你的这个骑都尉和朝廷的骑都尉完全就是两码事。”
说到这,李牧顿了顿,才接着道:“况且三百贯只是底薪。”
李牧微微一笑:“毕竟在镖局服役,是生意,既然是生意,就肯定有赚有赔,赚了,大家一起分钱,赔了,你只拿底薪,也不亏不是?”
王晴闻言,若有所思一番后,接着又抬起头道:“那分红能分多少?”
“这就不一定了,看镖局的生意怎么样,本官不指望镖局能盈利,只要不赔钱就行。”
“所以镖局每年创造的利润,将全部用来给员工发奖金。”
“就目前来看,镖局的生意还不错,起码能维持运转,到年底的话说不定还有剩余。”
“如果能有一万贯的利润的话,你能分到一百贯。”
王晴虽然在漠北没杀人,早就不是单纯的小姑娘了,但对于商业上的东西还是一窍不通,天真得很。
听李牧这一说,立马兴奋道:“那利润若是有十万贯,我岂不是能分到一千贯?!”
李牧翻了个白眼,心想这姑娘真是天真啊!
就顺丰镖局这种规模,光步卒就一万人,自己还打算练它个三两千的骑兵。
如此之大的规模,能不赔钱就不错了!
不过理论上确实是如此。
李牧点了点头道:“恩,差不多吧。”
“那好!”
王晴嘿嘿一笑道:“但是…大人能否先预支一些月钱呢?”
说着,王晴低下头,转动着手指,一脸委屈道:“末将出走得急,也没带什么值钱的物件,实在是有些…囊中羞涩啊。”
“你急着要钱干嘛?”
“我总得有个住处吧?上阳的房价这么高,买房我就不奢求了,但总得租一个吧,嘿嘿。”
李牧摆了摆手道:“包吃包住,你身为骑都尉,还有可以享受独立的别院,每日三餐也是军官特供的。”
“那……我总需要几件新衣服吧?”
王晴又开口道。
李牧再一次摆了摆手道:“你的工作会很忙,每月怕是只能有两日的休沐,用不上新衣服。”
“镖局会给你统一配发工作服,军官还有专人清洗衣物,你不用操心。”
李牧是一分钱都不想拿,倒不是他抠门,而是谁知道这丫头的老爹会不会突然冲过来给她抓回去?
到时候自己岂不是白花钱了?
所以提前预支是绝对不可能的!
换成任何一个人,李牧都不会吝啬那点钱。
但王晴不行!
因为她老子是国公!
“好吧……”
老实说,李牧这一幅铁公鸡外加画大饼的模样,让王晴有点失望。
对李牧的偶像滤镜也消失了不少。
“这样吧,本官先让人带你去镖局熟悉熟悉环境,过几日本官搞些战马过来,你就负责练兵就好。”
“遵命!”
不一会儿,镖局的人便将王晴带走了。
等王晴离开后,李牧又想到镖局也没有女式工装啊!
还得想办法给王晴定制一套女式工装。
次日一大早,李牧又找来了裁缝,命裁缝给王晴量身定制一套女式工装。
私藏甲胄是要杀头的,所以镖局的工装都不配备甲胄,只有一身战袍。
战袍的造型类似于排枪时代的西方军装,上身是一件藏蓝色军大衣,不过是魔改版本,与汉服进行了完美结合,这样既美观又不显得突兀。
毕竟在古代穿军大衣实在是有点过于诡异了。
普通士兵的大衣为普通的棉布材质,军官的则为呢子材质。
下身为普通的白色裤子搭配绑腿和皮靴。
不过骑兵的装扮略微有些不同,上身的汉服魔改版军大衣从中间开了叉,主要是方便骑马。
裤子也从普通的白色裤子换成了更适合骑马作战的白色紧身马裤。
当王晴换好了裁缝现场制作的全新军装后,李牧看得眼珠子都直了!
毕竟王晴以前总是穿着一身兽皮搭配明光铠,乍一看跟那群草原上的鞑子没啥区别。
可如今换上了一身十分有精气神的布面军装,整个人的气质都不一样了!
特别是紧身马裤,完美地勾勒出了臀部与大腿的曲线,腰间跨上一把马刀,骑在一匹枣红色的骏马上,整个人的气质提升了一大截!
加上王晴常年习武,身材本就极佳!穿上这一条紧身马裤,简直极品!
汉服虽美,但之所以美,是因为汉服对身材有着极强的包容性。
换句话说就是,汉服肥肥大大的,突出的是整体的庄严气质,而非身材上的美态。
不管是胖是瘦,穿上汉服众生平等,大家都很端庄大气。
而这种比较修身的衣服,则格外考验身材,身材好的人穿上后,气质能提升一大截,但身材不好的穿上后,整个人看起来就一土肥圆。
只不过,王晴实在是不习惯穿这种紧贴皮肤的裤子,此刻的她小脸通红,满脸尴尬地看着李牧道:“李大人,这裤子……会不会太紧了些啊?”
“虽然穿上这种裤子骑马是很方便吧,但是…我总感觉好像没穿似的。”
李牧表情复杂道:“这么厚的裤子,你感觉跟没穿似的?”
“况且现在还是冬天,这裤子还是加绒的,你怎么会有这种感觉?”
“话说宽松的裤子才会感觉跟没穿似的吧?”
王晴闻言立马解释道:“不是,我是说,看起来跟没穿似的,贴身确实很舒服,也很暖和,但是……我都不敢低头看啊!”
“习惯就好了。”
李牧摆摆手。
他可不会为了一个人而改变整支部队的军装。
“对了。”
李牧这时又从身后的马车中取出一个小盒子,交给王晴道:“这是你的入职礼物,名为燧发枪,至于怎么用,你自己好好钻研。”
“当然如果你非觉得弓比这玩意好用的话,本官也不强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