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温秒,一个孤儿,自有记忆起,我就生活在幸福孤儿院。
关于六岁以前的记忆,我已经无法准确地回忆起来,那些曾经发生过的故事和经历,已经被时间冲刷得越来越模糊。
只是年少的时候,我时常会做一个模糊不清的梦。
在梦中,我仿佛置身于一个白色的世界,四周全是冰冷的仪器,一群穿着白色大褂的人摆弄着我的身体,有人拿着针筒将什么液体注入我的身体。我感觉自己的意识越来越微弱,直到有人不停地在我的耳边,呼唤着什么。
“2号,2号……”
那些声音仿佛来自遥远的天际,让我感到一阵阵的迷茫。在那声声呼唤的刺激下,我迷迷糊糊地睁开了眼睛,然而映入眼帘的却是一片晃眼的白炽光,刺耳的警报声,以及一张模糊的脸。
我无法看清楚那个人的样子,只能感觉到他似乎是一个男人,奋力地推着一个箱子,努力地奔跑。
看到我醒了,他朝我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他伸出宽厚的手掌盖在我的头顶,将我推回到一个箱子里。
我觉得我以前应该认得他,但我现在又记不清他究竟是什么模样。
我伸出手在狭小的箱子里摸索着,逐渐触碰到了其它温热的身躯,散发着熟悉的味道。我感觉越来越困,于是我将身体靠近箱子里的其他人,彻底昏睡了过去。
再后来,就是在幸福孤儿院生活的那些记忆。
在孤儿院的孩子们,没有一个是不期待被收养的。大家都希望拥有自己的妈妈和爸爸。
后来,我和孤儿院的小树一起被顾爸爸收养了。
但顾妈妈怀孕之后,我感觉自己和小树好像成了他们的负担。我想自己照顾自己,却弄伤了小树……
我决定要回到孤儿院了。
小树,祝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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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我回到孤儿院,面临的将是什么。填不饱的肚子、短一截的衣裳、以及再也没有每一个早上叫我起床时落在额头上的早安吻。
我以为没关系的,我以前就是这样子过来的啊。
可当真的失去时,我才知道那有多难过。或许,这就是书里说的,由奢入俭难吧。
在最难熬的时候,温棠棠牵着温鑫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他们也是幸福孤儿院的孤儿,院长妈妈说,其实他们和我是一起来的。我们一起来的,一共有六个孩子。
可温鑫只对温棠棠好。
我以前和小树玩得比较好。
在我最难受的那一段日子,是温棠棠拉起了我的手。
从此,我们三个人相依为命,成为了彼此之间最重要的人。
我们约定,无论世事如何变化,我们都要一直一直在一起。
绝对不会,抛弃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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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的时候,我们都顺利考上了A科大,这是一所非常着名的学府。
报考专业的时候,我们三个人都报考了材料学。
因为数理化一直是我们三个人的长项,可惜棠棠的总分比材料学的录取分低了几分,被调剂到了生物学。
但没关系,至少我们都在一个学校,仍然可以一起上课、吃饭、去图书馆。
我本以为我们会一直这样三人行下去,直到有一天棠棠带着南牧一起坐在了通常只有我们三个人的小饭桌上。
南牧,是众人眼中低调谦逊,万人瞩目的天之骄子。
听说,他的父母、叔伯、爷奶全是各界的专家、研究学家,是真真正正的书香门第。
可我知道,这个人……
他讨厌我。
第一次和他有交集,是我为了学分,去参加了校篮球队的啦啦队。
生物系和化学系的那场比赛,温棠棠和我说,让我一定要为生物系加油。
我笑着答应了,所以在赛场边上格外卖力。
生物系的王牌选手就是南牧,他本来就长得高,动作又利落又快,对面只有一个瘦瘦高高,叫做阿川的是他的对手。
两人打得难舍难分,中场休息的时候,他坐在休息位上喝水。
场外一群女生都心疼坏了,吼着让人给他送水,说他体力消耗得最多。
尽管心里有点感觉我去送水这件事似乎有点不太对劲,让人觉得有点怪异,然而这种模糊的感觉在我身后此起彼伏的声音的压力下也显得无足轻重,我的内心陷入了犹豫不决的复杂情绪之中,片刻之后,我还是艰难地拿起了那瓶已经空了的矿泉水,硬着头皮向着他的方向走过去。
不知道是不是被身后的声音打扰,我看到他回过神来,原本平静的神情却在看到我的那一刻,狠狠皱了起来。
深邃的眉骨下,是一双寡淡疏离的眼睛。
他只看了我一眼,就仿佛看到了什么不该看的东西似的,浑身散发着冰冷的气息。
我一时不知道该不该上前,可他却从位置上起身,往后走来。和我擦肩而过的时候,他冷冷地丢下一句话:你不适合这个工作。
后来,他还给我换去了摄影社团。
虽然我很喜欢这个摄影社团,我之前也一直想要加入,但因为摄影太抢手了,名额总是很快就没有了。但是,他自作主张,强制将我换到其他社团的行为,还是很让我恼火!
但我没有找他质问。
我就是那种,最平平无奇且软弱的人。
我唯一的骨气,大概就是:你不是不想看到我吗,那我就非要在你面前晃。
但人真的很奇怪,晃的多了,他就晃到了心里。我总是会下意识地关注他今天要去做什么,会去什么地方……
但我知道对方讨厌我,更不想将脸伸过去让人家打。
所以,我藏着这份喜欢,一直到了研一。
虽然他有时候会被温棠棠带着,和我们一起吃饭,但我能不说话就不说话……
我怕他会嫌我烦,我怕他会再也不来我们的小饭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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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的转折,大概是在十月份那天,他忽然冲到崇敬楼拉住了我的手,还问我要不要一起吃饭。
没人知道,那一天,我的心跳得有多快,就像是一直仰望的月亮,落到了我的手心。
我以为,这是我们的开始。
但月亮就是月亮,流光月影罢了,它在我的手心转瞬即逝。
我不明白徐镭为什么要杀我,而南牧为了保护我,杀死了徐镭……
如果我知道,我会给他带来怎样的伤害,我绝不会再靠近他。
如果我知道,我的月亮会因为我而失去他的万丈光芒,我宁愿我从不存在。
他本该是所有人仰望的存在,却因为我,被跌落尘埃,碾入泥地里,成了人人口中的杀人犯。
他不是……
我知道他不是……
他可以是任何人,但唯独不能是杀人犯!
所以,我用我的一生,来改变他的命运。
我研发时光机,穿越时间,一遍遍和他相遇,想要改变他的命运。
第一次,我分明拦住了他,可他还是死了。
第二次,我给自己写信,让自己提前去案发现场,可改变的只不过是他的死亡时间。
第三次,我意识到不杀了徐镭,南牧就活不下来,所以我反杀了对方。可南牧却在几天后为了救一个坠楼的小男孩,成了植物人。
第四次,我回到过去,在他救下小男孩的时候,推了他一下,让他避开了最致命的一击。
我以为这次一定能成功了,可我不明白为什么,时间仿佛再次重置了一般。我之前所做的所有努力都突然消失了,他死在了他第一次死亡的那个时间。
……
如果认识我,是这场灾难的开始。
那我情愿,他从不认识我。
我穿越时间,回到了2004年。
那个时候的南牧,还只有6岁。小小只,皮肤有些黑。
让人完全看不出,这样的他,在不远的未来,居然会成为那样一个耀眼的、万丈光芒的人。
我带他去了游乐园。
读书的时候,偶尔也会幻想和他一起去游乐园玩,可惜始终未能如愿。
这一次,就当是圆了我的心愿吧。
从此之后,不复相见。
南牧,愿没有我的世界,你能永远如月亮一般,在这广袤无垠的天空里,皎洁明亮,高不可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