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陈庄主起了个大早,便赶紧去城主府,办了一张身份文牒,花钱的,不用等,立即就带了回来。顺路还卖了一套九幅地图。
拿了文牒和地图,告别陈庄主一家,李云朗踏上了北上之旅。
古语云:欲速则不达。李云朗知道其中的道理,尤其在别人的地盘上,想办成自己的事,就必须曲中求直。
所以,他选择走水陆结合的路线,丰富自己对这个世界的认知。
从张阙到最近的北上码头,有五千里之遥。这一段路,要经过美丽的燃烧山脉、富饶的果沁湖平原、危机四伏的销魂林海、杳无人烟的死亡荒原和水草丰美的滨海沼泽。而码头就在沼泽的尽头,大江的入海口。
为什么第一站是燃烧山脉?因为张阙当初选择定都的时候,考虑到战略安全。燃烧山脉是一处易守难攻的天然要塞之地,只要占据制高点,对于来犯之敌来说,峡谷就是埋骨之地。
在峡谷中穿行,仰望山峦,山脊上,每隔十里,就有一座哨塔,以城墙串联,和蓝星的长城颇为相似。
并行的长城,以要塞或者堡垒连接,成为中大型的枢纽。
要塞和堡垒,不仅是连接防务区段的中枢,还是物资补给和生产的基地。这些物资,很多时候,会有损耗。和平时期,没有战损一说,但是平时训练,也会有不少。这就有很大的运作空间。
作为镇守要塞的指挥官,为示体恤,通常会宽纵部曲以公谋私。久而久之,要塞和堡垒,就成了货物贸易的集散地。夹带着战略物资,通过关隘,完成走私。
李云朗到达第一处要塞的时候,正赶上商队向北出关,一路尾随,以双眼阵法解析了所夹带的物资。一种是燃魂精铁锭、冶炼装备用合金的主要材料;一种黑火矿砂,是制造爆炸物的主要材料;一种是燃魂血钻,是制造法宝的稀有材料。
商人有驻防军队的暗中保护,自然一路畅通无阻。不过,李云朗也发现了隐藏在商队中的,“内鬼”!无论留下追踪印记,是给谁,都说明这并不是什么秘密了。另一个角度看,这些“内鬼”一定知道很多秘密,无论他们有什么背景,都值得“结交”!
于是,传音给其中一名“内鬼”:“兄台,在下没有恶意,你既然不是他们的人,我想和你做点买卖,如何?放心,我就在你们队伍附近,只要你肯合作,我不会声张。”
那人显然也是一名修士,传音回答道:“我不知道阁下在说什么,但请阁下不要再找我,自能相安无事,否则,别怪我对你动手。”
李云朗叹了口气,说道:“既然如此,就不打扰了,我看其他人,也许愿意合作。”
那人一听这话,就明白,队伍中有其他细作,显然不是自己人。如果是那样,自己的行动,必然会被破坏。于是,便想假意同意合作,找机会杀人灭口。但转念一想,大概率对方不是一个人,那这事情就难办了。还是先看看,他想怎么合作。便说道:“且慢,阁下想如何合作?”
李云朗直截了当:“我想和你背后的人做买卖,你放心,你只管提供消息,我负责出面,赚了钱,分你三成利。”
那人有点心动,说道:“我如何相信你。”
李云朗说道:“你可以不相信我,合作之后,自然就知道我可不可信。不然,我也可以找别人,生意一样做。”
那人说道:“行,我答应你。你想怎么做?”
李云朗说道:“告诉我所有切口,我自己和驻军谈,货物运输我来安排,总之,你负责让你老板相信,我是一个可以信赖的合作伙伴。然后,你就可以躺着把钱挣了。”
那人问道:“你想抢了他们的生意?”
李云朗说道:“抢不走,对于驻军来说,不过是多了一条路而已。我还不至于傻到,给自己挖坑。但,谁也别想吃独食,有钱必须大家赚。”
那人说道:“你不像奸商,更像跑江湖的。”
李云朗说道:“如果有需要,我还可以像当官的,这个世界,当官的就不像奸商吗?”
那人说道:“有道理,你要的东西,下一站,我会将东西藏在客栈房间里,你自去取。”
李云朗说道:“在下云十三,还没请教,兄台高姓大名!”
那人说道:“行了,名字不重要,你说的我不信,我说的你也未必信,不认识,对大家都好。只要分了钱,咱们就能长期合作。”
李云朗说道:“兄台真是敞亮、爽快,在下如果继续纠缠,那就矫情了。预祝合作愉快!”
小黑在那人身上打下印记,他果然如约,写下切口秘本,藏在客栈房间的桌子底下。李云朗穿上天蝶斗篷,匿息潜入,顺利取走秘本。
凭借着罗盘锁宝箱,李云朗一个人就搬运了数个商队能承载的货物量,让驻军们赚得盆满钵满。
虽然,所有这些货物加起来,也不够宝箱价值的一个零头,但这算是一个身份的真实象征。他要以商人身份,用这个切口秘本,混入王国和帝都的高层,然后找到去仙界的传送门。
果沁湖平原,是张公国的主要粮食和经济作物产区。但是,被两大仙门各占去三分之一,而且是最肥沃的土地。
按理说,粮食是仙门最不需要的东西,但出于对公国的牵制,真元帝国的所有仙门和帝国皇室达成默契,所以,他们才有此作为。
但仙门同样也处于公国部队的包围之中,这才是帝国皇室最需要的态势。
路过之处,为仙门混元宗的领地。若论实力,混元宗是没办法与云极宗相提并论的。不过,豪阔的仙门建筑群上,已然可以看到,曾经的辉煌。
仙门的建筑,完全悬浮于果沁湖的上空,数台天梯连接地面。空中还有大型飞船的锚泊港,飞行坐骑的巢台。
此时,正值新弟子招考的时节。无分贵贱贫富,从五岁到二十岁的年轻人,经过第一轮推选后,现在要进行一轮筛选,留下来的,还要登上天梯,经过入门考验,通过的才能进入混元宗。
李云朗突然来了兴致,想看看他们怎么招考,能有些什么好苗子,看看自己能不能捡漏。于是,在不远处假装休息,找块大石头,坐下来,怡然自得地喝酒吃肉。实则,仔细观察他们的全过程。
有递名帖,或者塞红包的,直接跨过筛选关,上天梯排队等候下一关的接引使。当然还有一类,出示某些资质证书的,比如炼丹师、炼器师、符箓师、阵法师、驭兽师等等,只要合乎要求,甚至不用经过入门考验。
筛选关,有三颗测试球,分别是测试血修天赋的合金球、测试法修天赋的晶体球和测试魂修天赋的魂玉球。任何人都可以尝试三球,取最高成绩。
有个名叫牛小虎的五岁小男孩,天生神力,一拳击打合金球的力量,达到一万斤。不用说,被特招了,长老亲自接走,入门考验都免了。
有个名叫覃芳簟的十岁女孩儿,吹笛子好听,但同时会下起大雪,连长老都感觉寒意蚀骨,魂玉球给不出评价,于是也被特招了。听长老们私底下交流,说:“此女乃先天九阴神体!笛声能冻结魂识。”
还有名叫练启辰的十六岁小伙,晶体球投射出漫天星光,不知品级,长老们说:“此子是星辰神体。”也被特招。
单这三人特招,已经大大超出了混元宗的预期,长老们甚至担忧,会惹来强大仙门的觊觎,前途未知。
李云朗的吃惊程度也不低,这么一个小地方,竟然遇到这么好的苗子,恐怕是要浪费了。别的先不说,这个星辰神体的,非常适合修炼《星华秘术》,成为古教的接班人,混元宗没有合适的修炼法门,得想办法要过来。不过,还是要先了解一下他的背景和品行。
走出不远后,隐匿气息行迹,来到混元宗大殿。宗主和一众长老,正在议论怎么安排这三名特殊的新弟子。
“真不知是福是祸,”一位麻衣长老说道:“想我混元宗,已经千年来没有如此气运,一下子来了三个,天赋如此出众的弟子。放眼整个真元大陆,都是凤毛麟角。老朽担心,那六家很快就会得到消息,过来要人。”
宗主说道:“大长老所言有理,我们要竭尽全力,保住这三个好苗子。”
另一个长老则直接表明态度:“大不了和他们拼了,真惹急了我们,就暗中退出约定,与张公全面合作。看看皇帝会不会翻脸,就算翻脸,这里也不是他们想来就能来的地方。”
宗主说道:“夜长老言重了,还不至于走到那一步。”
另一位长老起身,来回踱了几步,说道:“我有一个提议,但不知道,行得通行不通。”
宗主说道:“秦长老,说来听听。”
秦长老说道:“如今,我们还没到能直接抗衡六大派和皇室的时候,即便我们想和张公合作,张公未必会冒这个险,甚至可能出卖我们。”
大长老说道:“嗯,老秦说得在理,那你想怎么办?”
“带着他们三个,离开真元大陆!”秦长老说道,所有在座的,都惊呆了。
唯独宗主陷入沉思,一言不发。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宗主,片刻后,他才张口说话:“若是这三个苗子落在他们手里,我们的将来就更加无望。这天降的气运,一定不能便宜了他们。没错,送出去,藏起来,也许是个好办法。”
夜长老问道:“以那六家的实力,恐怕,藏不住,除非有更强的靠山。”
另一个长老说道:“这世界,除了亲爹亲娘,谁是谁的靠山,怎知不是更黑的乌鸦?”
宗主说道:“吴长老,你有何高见?”
刚才说话的吴长老,起身说道:“藏是藏不住的,反而会落人口实,不如声势再大点,向全明晦世界,征召最好的三名导师,来专门培养三个苗子。既然是选聘导师,就不限身份,散修也好,其他宗门的也罢,都可以参与竞争。我们择优录用!如此,那六家也说不上什么。孩子们的家里人,也不至于被人撺掇利用,抱怨我们给不了好的未来。”
李云朗在暗中,听到他们之前的讨论,简直是将三块宝当成烫手山芋了,如今这位算是说了句能听的。这位吴长老的阳谋,很高明。
其他长老和宗主,此刻脸上的表情,是惊讶,也是赞同。宗主知道,这话思虑周全,说到所有人心坎里。于是起身说道:“很好,那就这么办,公开选聘导师一事,就劳烦吴长老操持,一应支出,俱从宗帑支取。在导师到来之前,还请大长老代为看顾他们。至于其他新弟子,一如往常。”
各位长老齐齐起身称是,各自回自己的空中庭院。
李云朗在此逗留数日,见混元宗是真心对待三仙苗,也断了带走练启辰的念头。便在夜深无人之时,以无梦心经,将他带入梦中,教他《星华秘术》,并留下小黑的印记,日后如遇不测,尽量赶来相助。
布丁问道:“你这么做,值得吗?”
李云朗说道:“对于你家大老爷来说,星辰神体,是最适合修炼古教秘术的,我不过是代为掌管,终有一日,还是要交给最合适的人的。”
布丁说道:“这么说,你把这小子,当成古教接班人培养?”
李云朗说道:“遇上一个好苗子,不容易,当然要观察一番,若是一段时间后,他坚持下来了,修为和人品都值得信任,到时候再决定也不迟。”
布丁说道:“还以为,你这么早就想做甩手掌柜了呢。”
李云朗说道:“怎么可能,你就是这么看李某人的?好歹,你喝了我那么多血,自从你变样子以后,心思也变了,再也没以前可爱了。”
布丁说道:“怎么,你是不是觉得,吃亏了?”
李云朗说道:“吃亏倒谈不上,就是有点伤心,我这里哇凉哇凉的。”说着还捂着胸口。
布丁出来,扑到他怀里,给他摩挲着心口,说道:“来,我给你捂捂热就好了。”
一股诱人的体香,沁入心脾,李云朗顿时有点恍惚。
尘光喃喃道:“到底还是孩子脾性。”说着望向神藏中的阿莲。
阿莲倒是出奇的平静,对于布丁,她的感情很复杂,以前当她是孩子,现在当她是妹妹。如今,她已经为李云朗孕育了一百八十个分身,莲台上,还有四十八枚莲子正在孕育。李云朗的成长与她息息相关,这种命运与灵魂的关联,无人可比。
三日之后,李云朗进入林海。
郁郁葱葱的广袤森林,怎么就被称为销魂林海了?一开始不理解,不过随着深入,逐渐了解到缘由。
这森林中,最大的植株,不是高达数百丈的树,而是另外两种可怕的生物:蘑菇和藤蔓。蘑菇,个体虽然没有树木庞大,但是,地下是一个整体,说它整片森林之母,也不为过。但是偏偏这些蘑菇都有剧毒。不能吃也就罢了,一到夜晚,就会释放毒瘴。
藤蔓,寄生生物,分布遍及森林每个角落。虽说它不主动伤人,但它的花,释放的香气,能致幻,使人迷失。所以,路过的人,都要带上两瓶药,一瓶解蘑菇毒,一瓶发酵的腥臭的液体,预防藤蔓花香中毒。
李云朗以双眼阵法,解析了两种毒,并且找到最简单的解毒方法:
早上,收集蘑菇顶面的露水,晚上抹在鼻端和嘴唇上,就不会受毒瘴影响;
将藤蔓花的花瓣烧掉,取其粉末,吸入,就可以不被致幻。
李云朗将这两个办法,告诉给同行的和所有路过之人,被人尊称“神医”。
同行的人好奇,问道:“先生为何,收集如此多的毒蘑菇和藤蔓花和种子”。
李云朗说道:“世间万物,本无善恶。用之为善,则善;用之为恶,则恶。且万物相生相克,毒物运用得法,也可救人。”
有人问道:“先生北上,是要去帝都行医吗?”
李云朗说道:“现在还不好说,不知道帝都,对待医者,有何规制?”
一人说道:“帝国的医号通归药政司管,想要取得行医资格,必须经过药政司考核。若是有炼丹师资格认证在先,又有协会推荐,就不用经过考核,直接得到行医资格。”
李云朗问道:“那炼丹师资格,是协会颁授的吗?”
那人说道:“没错,炼丹师协会,与药政司的关系,非常微妙。很多时候,药政司还要看协会的脸色。”
旁边的人说道:“没错,在真元帝国,炼丹师协会的地位超然,不仅有些人在朝为官,还有些人,和皇室和仙门的关系密切。”
李云朗点了点头:“原来如此,那岂不是说,一个炼丹师协会的认证资格,比药政司的行医资格证,更有价值!”
旁人都表示认同。
正聊着天喝着酒吃着烤肉,森林中一阵躁动,林中鸟惊飞,众人神情紧张。李云朗以魂识探查,发现一只三眼蟾蜍正和千足蜈蚣大战。两种毒物,天生的死敌,到哪个世界都一样。
问道:“这毒蟾蜍和毒蜈蚣,会出来伤人吗?”
有人回道:“听说过,但是非常罕见,遭遇它们,是极其偶然的事情;你怎知是毒蟾蜍和毒蜈蚣?莫非,你也是修士?”
李云朗没想到不经意间,就暴露了身份,便敷衍道:“学医之人,多少学点道法傍身,能增进医术。”
有人就说道:“先生既精医术,又懂修行,还与我等同行,着实让人钦佩。”
李云朗说道:“哪里哪里,无非一撇一捺,我与各位并无二致。”
此时,那二毒物打斗得愈发激烈,而且离此处越来越近。李云朗感觉不对劲,说道:“大家小心,这两个毒物,在靠近这里。”
有人慌乱起来,说道:“不会要吃人吧。”
李云朗说道:“它们都想吃下彼此,人个子太小,味道还不好,它们不会感兴趣的。”
有人说道:“喔,那就好,那就好。”
李云朗说道:“不过,以防万一,撞到谁,或是考得太近,也危险,大家赶紧找块大石头,作为遮挡,躲起来。”环顾四周,发现百丈外,有几块巨岩,参差于地面,有缝隙和斜角下可以藏人,便指向那里。
所有人立刻收拾东西,奔跑过去。
林中的打斗之声越来越大,惊飞的鸟也越来越多,腥臭之气已经下一步蔓延到这里。李云朗说道:“大家捂住口鼻,小心有毒。”
所有人立即撕下一块布条,沾了水,当口罩用。
只见一声巨响,百丈之身的蜈蚣冲了出来,带着木石碎屑,砸在地面,篝火四溅。一条长舌卷在蜈蚣身躯上,舌头上的粘液,正一点点腐蚀着蜈蚣的甲胄。
蜈蚣蜷曲身体,极力挣扎,咬了一口长舌,但舌头上毒液溅射,蜈蚣又本能地松开。看起来,毒蟾蜍一直压制着它。
片刻后,只见树林中,一束绿光射向蜈蚣头部,蜈蚣痛苦地疯狂摆动头部,似乎是意识受到重创。那绿光,八成就是毒蟾蜍的第三只眼所发。
片刻后,蜈蚣趴在地上,没了动静。毒蟾蜍一下跳出来,拖着蜈蚣往口里送。就在快到嘴边的时候,蜈蚣突然爆发,一口咬向它的第三眼。那剧毒,当场将蜈蚣的头腐蚀成一摊烂泥。而毒蟾蜍也当场殒命。
李云朗立即上前,从两个毒物体内,取出毒丹。又将毒腺剜除,稍加炼制,就成了名贵药材。还说道:“真实可惜了,这第三只眼,可是难得的宝贝。”
毒蟾蜍的皮也是宝贝,肉当场卸下来烤了。蜈蚣基本已经没什么用,一把火烧了。
大家心有余悸,汗毛都还没有送下来,坐在篝火旁边,吃着烤蟾蜍肉,喝着酒,才渐渐觉得温暖了起来。
有人说道:“没想到,死里逃生不说,还吃上了蟾蜍肉,今天,真是多亏有先生在,我等才幸免于难。”
众人也都一一道谢。
李云朗说道:“托你们的福,我才有此机缘。”
有人说道:“先生这般本事,还如此谦逊有礼,到了帝都,一定能干出一番事业。”
李云朗说道:“那就承兄台吉言了。”
他不会知道,这里的事情,不胫而走,很快就传开了,“云神医”之名,已然传入药房和炼丹师耳中。
又五日,进入死亡荒原。
道路两旁,有高大的木尖桩围栏,围护宽度达五十丈,显然,是为了阻挡凶兽的。看得出来,死亡荒原,并不是没有生命,而是,时刻都有可能丢命。
以此计算,上千公里的道路,这护栏的施工量,也是不小的工程。虽说,保护商路也是为了税收,但至少可以看出,张姓国主,算是一位爱惜百姓的好国主。
但不知道,这样的围栏,能挡住怎样的凶兽,又挡不住怎样的凶兽。
在车架上,李云朗一边以魂识探查周边,一边在琢磨,这死亡荒原,到底有什么样的凶兽。结果,凶兽没发现,倒是发现有很多奇装异服的人。他们在搬运着什么特殊的货物。
这就有意思了,难不成,围栏不是为了防凶兽,而是为了保护秘密?
每行进五十里,路边都有一间客栈,供人休息。李云朗决定暂时住一晚,看看情况。还没等天黑,便穿上天蝶斗篷,向那些搬运货物之处飞去。
仔细一看,那些在搬运货物的,其实并非活人,没有一丝生命气息,它们是被人操控的尸傀!
听说过关于湘西赶尸人的故事,但在现实中,这还是头一回见到。不过,用死人来干活,到底是多大的秘密,如此谨慎?幕后之人的身份,恐怕很不一般。
逆着尸队搬运的方向行进,没多远就到达一处荒僻的废墟,看起来像是某种遗迹,建筑风格与现在的完全不同。严格来说,不是遗迹,更像陵墓群。
而这些尸傀,有可能就是这处陵墓群的原主。
尸傀从多个出口出来,手里的箱子并没显得有多沉重。一般来说,若是修士有空间神器,用不着这么大费周章地搬运,除非是什么特殊的东西,不能用空间神器。李云朗以双目阵法,透视箱子,看到里面的东西,竟然是活物---食脑虫,它们专吃死人大脑。
这就说得通了,操控尸傀的工具,就是这食脑虫。
还有诸多疑问,唯有进去一探究竟。
随着深入地下世界,渐渐听到有人说话。
“天天在这死人堆里刨,何时是尽头啊。”
“嘘,小点儿声,你不要命了?”
“族长不是说了吗,干满三年,我们就可以回去了,咱们才来了半个月不到。”
“这鬼地方,老子一天也不想再多呆了。”
“你就算不为自己着想,也要为全家着想啊,族长不也是没办法,不做,咱们全族上下两千口人,都要死。再忍忍吧。”
“这东西,怎么看也不像是什么宝贝,怎么会有人费尽心思弄走?”
“谁知道呢,管那么多干嘛,咱们只管办完事走人。其他的,我劝你别多想,想也没用。回去之后,也别到处打听,要知道祸从口出。”
“我只是好奇,这些尸体没什么特别的,为什么有人要这么多尸体,还给他们穿戴整齐。”
“也许是某个大的宗门,修炼邪门功法,需要这些尸体。”
“你这么说,还真有点道理,不然,族长怎么会接下这种脏活。”
“脏活?是给我们干的。那些宝贝,咱们可连一件的影子都没看着。”
“你从哪儿听说的,这里的宝贝,全让族长吞了?”
“这事儿,还需要听说吗?这可是古墓群,没宝贝,你信吗?”
“这他妈的,真是没有天理。”
“算啦,你知道就行,出去以后,别到处乱说,小心不知道怎么死的。”
听到这些,相当于三分之一的事件轮廓已经显现。
古墓群地下宫殿,大部分空间是连通的。从平面结构来看,是一个圆盘式的布局。圆盘分外中内三圈,外圈五个区域相通;中圈三个区域相通,唯独内圈的两个区域,是隔离开的。
方才说话的人,只是外圈工作的,因为尸体的数量庞大,所以是人工在这里刨挖、挑选然后穿戴整齐。
中圈还没有开始刨挖,进入内圈,发现明显的不同。
内圈的两间,以阴阳相伴的布局构建,外面看不出什么,到了里面才发现。两具石棺正好头相对,但分处一间椁室。这样的布局,一定是基于某种特殊的目的。
从外圈和中圈的陪葬与殉葬规模来看,这里躺着的二位,生前必然是王者。可为什么,幕后之人,要先从殉葬坑刨挖,而不是先从王者下手?难道在乎的是数量,而非质量?
这就要找到“收货人”才能明白。
除了古墓群,一路寻踪而至,才发现,这些尸傀的目的地,竟然是另一个古墓群。
李云朗没有贸然跟进去,而是以魂识探查了一番。
此地墓穴,与先前的那个截然不同,规格明显低了许多,属于一般平民家族的墓葬群。有一个人在下面,以诡异的手法,先是切断食脑虫和尸体的联系,然后将三滴血打进尸体的颅脑内,以三针结阵封住大脑。每具尸体,都如此操作一遍。
不知道他已经制作了多少这样的傀儡,弄不好,会是一支尸傀大军。想想都觉得毛骨悚然。
用自己的血炼尸傀,难怪要费这番周张,不然血都不够用。但此人究竟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就眼下的情况看,他应该是在准备阶段,未伤人,所以暂时不能对他怎样,只能监视一段时间看看。
真元大陆怎会有此类邪修?是上古遗存的种族吗?李云朗觉得,或许能从其他仙门的史料中,找到一些线索。于是让小黑给那人打上印记,转身离开,继续北上之路。
五日后,进入滨海沼泽。
这一路上,又认识了不少行商的队伍。有的是到东极王国去的,但大部分都是到帝国直属地去的。
沼泽的道路,大部分都是木石结构的桥梁,余下只有十分之一是碎石铺就的路面。丰美的水草之下,潜藏危机。
据同行的人讲,沼泽之中,有一种独有的凶兽----蛇首鹰爪龟。个头不大,但是数量惊人,而且没什么是它们不吃的,人也不例外。
但这东西,喜欢晒太阳,如果是晴天或者多云的天气,碰到它们的可能性不大。除此之外,尤其是风雨交加的天气中,这东西就会格外狂躁。再大的凶兽在它们面前,也不过是一盘菜。
“今天天气不错,应该不会碰到!”有人自我安慰。
“还是赶紧赶路吧,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有人催促大家。
李云朗说道:“就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对付它们吗?”
有人回答道:“火,只要一靠近火,那东西就安静下来。但同时,你会被包围起来,因为它们都会向火靠近。”
“所以,有火是一回事,能不能保命是另一回事。”有人说道。
李云朗说道:“那干嘛不再路边燃几堆篝火,这样不就可以将它们吸引过去了?”
有人笑道:“这里是沼泽,去哪里找干柴,除非,我们出门的时候带上几车的柴火。”
李云朗指着一片茂密的芦苇丛,说道:“那能用吗?”
旁边的人说道:“可不敢去那边,里面不知道藏着什么东西。”
正说着,芦苇丛中一阵躁动,附近的水体接着荡起波浪,显然是什么东西下水了。
李云朗说道:“还真让你说中了,难道真的无解吗?”其实,他心中已经有计较,只是没有实践之前,不宜对外说明白。
在沼泽中享受了两日晴朗下的安逸,第三日,天气突然生变。从入海口方向吹来的狂风,带着咸湿的水气,迅速覆盖了整片沼泽地。即便如此,风声都没有盖过,来自水中和草里的躁动之声。
有人开始燃起火把。不点火把还好,一点火把,就将那东西吸引过来。
李云朗喊道:“大家快将火把扔到道路边缘,人走路中心。”
当所有人都将火把扔出后,李云朗迅速拿出烤肉用的香辛料,撒在火把周围。嗞嗞作响的烟中带着香辣气息,被风吹散。
很快,草里的动静就小了很多。
一看这招凑效,大家都依葫芦画瓢。一时间,沼泽上漫天飘香,而只有极少数蛇首鹰爪龟来到路边,最终也被停步在火把边上。
李云朗喊道:“趁现在,大家赶紧加快离开,必须赶在下雨前,到达安全地带。”
有人也喊道:“前面三十里地,有一处客栈,到那里就安全了。”
所有人,无论是骑乘的还是车驾的,都加快了速度,一路狂奔,向客栈赶去。后面的火光越来越淡,直至再也看不见。
次日,天气恢复晴朗,后面过来的行商,在客栈吃茶歇脚的时候,说到途径路上有趣的一幕:火把扔在路两边,周围一些蛇首鹰爪龟像是拉坏了肚子,趴在地上一动不动;见到人,还很畏惧的样子。
李云朗笑了笑,走出客栈,在阳光下伸了个懒腰,继续踏上行程。
行约百里后,码头就出现在视线中了。那高昂的叫卖声不绝于耳,隔着老远都听得清清楚楚。
走得越近,嘈杂声越来越大,除了叫卖声,更多的,是商友之间的客套寒暄、是江湖人士之间的尔虞我诈、是摊档上的讨价还价、当然,还有茶馆酒肆里的闲话笑料。
船很大,能一次运送万人。上了船,船员告知,要逆水行舟二百里,会有些颠簸,最好呆在船舱,不要到船舷附近闲逛。万一失足落水,船家是不会救人的。
船舱里,有茶水位和包间,价格分好几个档次。李云朗选择了靠近窗边的茶水位,这里是半开放的,没有与一路相伴的商友完全隔离,但同时,也保有一点私人空间。
从入海口出发,西进北上,杨帆逆行,行进很慢。
大大小小的鱼群跟随在船尾,许多海鸟也不放过这捕食日常,在空中紧随盘旋,飞累了,还到船舷栏杆上歇息。
远处的水面,动静有点大,仔细看去,是有两位修士,在捕杀一条大鱼,那鱼看起来,得有千丈身躯。
李云朗旁边的人:“像这么大的鱼,出现在这里,算不算常见?”
有人回道:“罕见,这里不是深水区,那大鱼一定是追逐什么而来,八成,是修士的计策吧。”
李云朗说道:“你的意思是,有可能修士用什么做诱饵,把大鱼吸引到这里来,杀起来轻松些?”
旁人都表示认同。
李云朗说道:“什么修士,竟会对鱼感兴趣,就算杀了,也不值什么价钱。”
有人解释道:“先生有所不知,这种鱼,是来自海里的,鱼鳞炼制的宝甲,据传水火不侵;鱼油是制作高级香料的主要材料;鱼骨可制作大型的船帆和扇子;若是遇到品项好的鱼骨,找一流雕工加工一下,可以制作成精美的器具,价钱也不菲;鱼的牙齿,就更值钱了,通常拿来做武器,听说,有的医者,专门用这种鱼的牙齿,制成针、刀和刮片,用处更大。”
李云朗说道:“在下孤陋寡闻了,多谢赐教!”思忖着,鱼牙制成的针,可能在某些针灸方面,会有奇效;而且,据典籍记载,鱼牙或者鱼骨针,有克制邪祟的作用,若是辅以阵法,以阵施针,威力会增大数倍。想到这里,突然问道:“比这更大的鱼,有没有人捉到过?”
旁边有一老丈,抽了口水烟,说道:“有,当然有。老夫当年就亲眼见过,那是在远海,叁仟丈的鱼,神一样的存在,被十几个修士联手杀了。”
李云朗问道:“远海?有多远?”
老丈说道:“此去向东,出海一万里。”
李云朗问道:“老丈可知,是哪门哪派的修士?”
老丈说道:“三四种衣服,我也不认识啊。那些人把肉卖给我们东家,自己拿了宝贝就飞走了。”
李云朗说道:“我长这么大,还没见过那么大的鱼呐;若不是您老人家,我甚至想都不会想到。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老丈骄傲地说道:“谁说不是啊,这人年轻之时啊,就该出去闯荡,游历大千世界,不管是不是富贵了,总算不白来世间一遭,到我这把年纪,都没几年活头了,就只能在家守着儿孙了,去哪儿都是遭罪。”说话间,视线望向远处的水天一线,沉浸在遥远的记忆之中,曾经的热血青春和江湖柔情,曾经地勇敢冒险和兄弟闯荡,曾经的风花雪月和意气风发、曾经的山呼海啸和气象万千、都化成两滴老泪,在眼眶中徘徊,久久不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