葳蕤一步步缓慢的接近哈士奇,到了哈士奇的跟前,自己也没有任何不适,呼吸正常
葳蕤咽了咽唾沫,鼓足勇气,小心翼翼的把手放到哈士奇的脑袋上
手指动了动,再轻轻的揉了揉哈士奇的脑袋
好滑,好软,暖暖的,手感真棒
哈士奇闭上眼睛满脸享受,大佬,你是喜欢我的
辛夷和君迁子面面相觑,相顾无言,刚才的场面好像不应该是这样一个结果,不敢动根本不敢动
侍卫一个个伸长了脖子,瞪大了双眼,满脸震惊,主人现在都摸狗了,没有晕倒,没有呼吸急促,没有咳嗽……
葳蕤从刚才的试探的蜻蜓点水,变成使劲揉搓,从狗头摸到狗脖子,再到狗腿,四个小爪子,再挠挠哈士奇的小下巴,这感觉真奇妙
辛夷和君迁子两眼一直紧盯着葳蕤,眼见葳蕤越来越享受,没发生什么其他情况,两个人慢慢松开手中的哈士奇,要是发生什么不对,我们将即时捞回哈士奇,保障葳蕤的生命安全
哈士奇眼瞅着给予了自由,立马放飞自我,拿狗头使劲蹭大腿,尾巴摇一摇,随音乐舞动,与大佬来个爱的华尔兹,谁也别耽误我向大佬讨好卖乖!
葳蕤被逗得开心极了,连忙从追风手里拿出一块厚实的猪肉脯,投喂哈士奇
肉,这扎实的口感,香喷喷的味道,清晰的肌肉蛋白,甜美多汁
哈士奇一脸享受的细细咂摸着味道
葳蕤越看越觉得哈士奇可爱,自己可喜欢狗了,自己对狗毛过敏,容易发生哮喘,家里别说养狗了,连仆人家里都不能养狗,生怕身上沾上狗毛
辛夷摸了摸肚子悄悄的在君迁子耳边说道:
“这肉条看着真好吃,你饿了吗,师兄”
君迁子拉了拉辛夷的手,用眼神示意辛夷不要轻举妄动,再用手指了指荷包的位置,有钱了,一会买啥都行,听话哈,千万别做出和哈士奇抢东西吃的事,要不太丢人了
辛夷看着君迁子一系列的操作和暗示,只能继续忍受饿肚子
葳蕤给哈士奇喂了整整一袋肉条,哈士奇为了回报葳蕤的宠爱,可谓是各种耍宝,各种卖乖,简直是没脸看
“师妹,怎么从来没见哈士奇讨好我”
君迁子有些嫉妒的和辛夷说道
“你别说,我也没见哈士奇这待见我”
辛夷咬牙切齿的看着这一幕,气呼呼的回答道
“辛夷,你跟这个狗是不是感情很深”
葳蕤看哈士奇越看越喜欢,反正自己刚刚没有过敏,哈士奇可真是讨人喜欢,自己就可以养哈士奇了,就是不知道哈士奇在辛夷心里是什么地位
“当然了,哈士奇可是我从小养到大了”辛夷蹲下身摸摸狗头说道
“葳蕤,辛夷以前没啥朋友,所以哈士奇本质意义上是辛夷的发小”
君迁子解释道
没想到哈士奇被葳蕤给瞧上了,刚才就是试探辛夷的态度,毕竟大家刚刚认识,怕伤了感情,影响以后相处
辛夷听到这话,一个劲的点头,哈士奇有点像自己的弟弟,我爹会不会打我
葳蕤听到此话,就知道哈士奇是搞不到手了,不可能成为自己的宠物了,多说无意,更会伤了彼此的感情,只能恋恋不舍的摸摸哈士奇
葳蕤让追风又拿了几袋子零食来,里面有一些糕点和肉条之类的食物,其中肉条更是满满的一包袱,都是些家乡的特色小吃,递给辛夷
“这些糕点都是家乡的特色小吃,你们尝个鲜吧,有时间一定要来找我玩呀!至于这些肉条,是专门送给哈士奇的”葳蕤说完,就从身上解下一个令牌,递给君迁子
“凭借此信物,你们就可以见到我”
“葳蕤,你要参加枫叶谷的初选吗,枫叶谷可是很厉害的”
辛夷有些不舍,若是葳蕤参加枫叶谷的选拔,那他们很快就能再次见面,试探提醒的说道
“辛夷,因为身体原因我可能通过不了,但我应该会去参加”
葳蕤有些沮丧的解释道,谁不想通过枫叶谷的选拔,成为天之骄子
可由于身体原因,母亲安慰葳蕤,初试通不过对葳蕤来说一点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能求得枫叶谷中出手医治疾病,这便是最大的幸运了,竭力要求我好好表现,入得监考老师的青眼
“葳蕤,到时候我和辛夷一起来找你,我们也准备报名了枫叶谷选拔”
君迁子看着葳蕤脸色,便知他有难言之隐,安慰道
辛夷使劲点头附和道
三个人心里此时此刻都是对未来的美好期盼,更是对这份情谊的珍惜,过不了多长时间,大家都会再次重逢
辛夷和君迁子将剩余的最后一竹筒墨水,赠予了那个赶牛车的大爷,毕竟人家帮着自己尽心尽力的宣传了
大爷当时惊喜的接了过去,那些墨水都被贵族公子一夸,又都被包了圆,这价格自己怕是消受不起。
也不知道等到进了城,墨条也是价格飞涨,自己还能不能为家中孩子抢到一块,愁的自己一个劲的抽旱烟
辛夷和君迁子给自己的这一竹筒墨水,供家中小辈练习习字完全没有问题,可算是解了自己的燃眉之急,还不收自己的钱,真是有情有义,乐善好施的好孩子
这俩孩子一个叫君迁子,一个叫辛夷,自己可得好好记住这俩人,真是给帮了大忙了
辛夷和君迁子背上柳条筐,筐内盛着葳蕤给的礼品,带着哈士奇和葳蕤告别后,走出一段距离后,施展轻功回家喽,吃饭去喽
只有哈士奇恋恋不舍的一个劲回头看,我的大佬,我将会永远铭记你在心中,你可不要忘记我
哎,你们等等我呀,不要狗了吗,倒是把狗的零食给放下
葳蕤带着墨水回到马车上,夫人见到不解的问道
“你不是说墨条总有种腥腥的味道,你不爱闻,
怎么这次买了这么多,叫什么——墨水”
葳蕤依偎在母亲身边打开一个竹筒墨水
“说来也奇怪,他们这个墨水完全没有腥臭味,自己闻着觉得挺好闻的,而且我闻了以后,觉得也没有犯病的任何不适感”
追风在马车外回禀道:“夫人,今天公子还碰了狗,也没有不适感,还和狗玩了一会”
夫人听闻此话倒是满脸惊喜,自家儿子的身体自己知道,以前是连一根狗毛都会导致哮喘的孩子,今天居然和狗玩都没事
夫人端过墨水,用手扇风,轻轻一嗅,只觉得味道当真是不俗,闻之令人神清气爽,心神安定
总感觉在什么地方闻到过一次,在哪里?怎么也想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