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先接收剧情。”
“好!”
思蓉和沐辰现在所处的地方,是一个小河边,晚上七八点钟的时间。
地方还是挺隐蔽的,河边上的野草,有一人多高,只要他们两个不发出声音,一般没有谁会发现这里有人。
这是一个古代架空世界,原主的国家叫做陵江国。
原主叫做臻荣,是安远侯府大小姐的一等大丫鬟。
对面这个蓝衣书生,名字叫做程远志,是大小姐认定的情郎。
今天本来是两人相约要私奔的日子,她和大小姐已经逃出了侯府,却被府中的管家带着人追了过来。
大小姐一心想要护住程远志,不被管家他们带走,就让他们躲进了河边的草丛当中。
她和这群人回去,侯爷和母亲不会把她怎么样,要是臻荣和程远志被带回府去,估计只会落得个杖毙的下场。
现在大小姐就在前面不远的地方,拦着管家一行人呢。
至于臻荣为什么要杀死这个书生,呵呵,因为臻荣是一个天生的坏种。
心够黑,手够狠,为了过好日子,可以不择手段。
原主7岁的时候,趁着父亲醉酒神志不清的时候,把他推到河沟里面淹死。
然后又拖拽着父亲沉重的尸体,一路来到侯府门前。跪在地上,声泪俱下地哭诉自己孤苦无依,请求侯府能买下她,让她有银钱能够好生安葬自己的父亲。
这一切都是原主自己好生筛选过得,安远侯府是京中难得的良善高门。
果然臻荣如愿的成为了侯府洒扫丫头。
12岁的时候,她精心策划了一场戏码,故意在大小姐路过之时,让府内的大丫鬟对自己百般欺凌。
大小姐见状,自然是动了恻隐之心,当即下令将原主调到自己的院子里,从三等丫鬟做起。
后来靠着手脚勤快、做事利落,更是善于察言观色,揣摩大小姐的心思,当上了大小姐的一等大丫鬟,也是大小姐最相信倚重之人。
她给自己规划的出路,是随着大小姐一起出嫁,做大小姐的陪嫁丫鬟。
等到大小姐怀孕了之后,自然会从陪嫁的丫鬟当中,挑选一两个人开脸当做姨娘。
到时候她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主子,吃穿不愁的过完一生就很好。
和大小姐有婚约的是端王世子,门第比侯府还要高一些,可以说只要原主不作妖,安稳一生不是问题。
这也是当初原主,为什么要选择府中的大小姐,当主子的原因。
因为大小姐是一个极为善良的人,对待下面服侍她的下人都很宽厚。
别误会,臻荣虽然心狠了点,倒是没有惦记过要害大小姐。
首先这个世界没有姨娘扶正的先例,再则原主求得就是吃饱穿暖不干活。
她这个身份,能够当上个姨娘,主母又不苛待,就是最好的结局。
至于生不生孩子什么的,原主压根就没想过,到时候看大小姐是什么心思就好,让她生就生一个,不喜欢她就喝避子汤。
但是岔头就出在了这个端王世子身上,婚期还没有到呢,他就看上了一个花楼里面的清倌人。
爱的要死要活的,非得要把她娶回家。
这个端王府肯定是不会同意的,六礼都已经过了,怎么可能把婚事给退掉。
他们两个府上联姻,可是当朝太后下的懿旨。
再有退一万步讲,他们堂堂端王府的世子,也不可能娶一个身世不清白的女子做正妻呀。
别说是正妻了,就是妾室,那个女子都不够格。
端王世子眼看着正常退婚这条路走不通,便生出一计,此计甚是阴毒。
他暗中寻觅良久,终于寻得一名穷酸书生。这书生虽家徒四壁,但生得一副好皮囊,且能说会道,颇有些哄骗女子的手段。
端王世子将那书生招来,先是许以重金,又威逼利诱一番,让其听从自己的安排。
于是乎,这书生便开始有意无意地,出现在安远侯府附近。
起初,只是远远观望,偶尔制造一些偶遇的机会,渐渐地,开始主动上前搭话,卖弄些诗词文章,引得大小姐对他另眼相看。
随着时间推移,这书生越发大胆起来,常常给大小姐送些小礼物、写几首情诗。
而单纯的大小姐哪里经得起这般诱惑,不知不觉间便动了心。最终,在书生的一生一世一双人的誓言之下,答应了与他私奔。
在大小姐的眼中,她的程郎就没有不好的地方,才华横溢,能力出众,心里眼里都只有她自己。
这般真心的人,比那个心里没有她的端王世子好上百倍。
那个书生就是现在的沐辰,在他们没有穿过来之前。
而这个叫做程远志书生,正在调戏臻荣。
就是那个许给大小姐,要一生一世一双人的誓言的程远志。
本来臻荣之前和大小姐去见这个程远志的时候,她就发现了这个书生不是良配。
因为不止一次,那个程远志看着臻荣的时候,目光猥琐又淫邪。
但是大小姐什么都好,就是性子泛起轴来的时候,谁都说不听。
所以今天即使管家他们没有追来,臻荣也不会让大小姐和这个书生私奔成功。
她原来的计划,就是找个机会,把这个书生给弄死。
当然如果大小姐在的话,她会想办法,把这个书生弄成意外死亡,到时候大小姐就算是再喜欢他,也没有办法跟着他去过苦日子去了。
当时大小姐还因为她,一心跟在自己身边,忠心可嘉,感动的不行。
其实这真的是一个,完美的误会。
但是她们没想到,侯府里面的动作这么快,几人刚跑到城外就被追了上来。
大小姐心疼她身边这两个最重要的人,就让她们两个先走,她来拦住府里的人,临走之前还把她们带的盘缠给了原主。
没了大小姐在身边,程远志马上就露出了真面目,上前抱着原主,说等娶了小姐之后,就纳她为妾,到时候一定好好疼爱她之类的巴拉巴拉。
既然人家都露出真面目了,原主当然也不能落后呀,趁着程远志转身的时候,就把一直放在怀里的匕首掏了出来。
想要来个直接了当的,反正这里是河边,到时候往河里一推就了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