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对时间的感悟应该是怎样的,
不幸者想将分秒弃之,幸福的人却分秒必争。程筝还没来得及感叹时间,时间就把他丢在原地了。
考试周即将过去,程筝和贺衡恩都穿上了厚棉袄。
程筝他太讨厌冬天。
萧瑟、冰冷、悲凉。
这样的形容词都可以扣在它的头上。
他讨厌下雨也讨厌下雪,讨厌寒冷也讨厌湿冷,讨厌胖胖的羽绒服,讨厌光秃秃的树枝。
北方的冬天和南方的冬天他都讨厌。
“穿羽绒服真麻烦,人都肿了。”
“肿了也得好好穿,不然都该感冒了。”贺衡恩把程筝的围脖又系紧了一点,将羽绒服的拉链替他拉好。
“很快就要放假了。”程筝突然说。
“嗯?”贺衡恩看出他还有话要讲。
“今年放假我想晚点回家。”
“晚点回家?那你想去哪?”
“打工。”
贺衡恩的眉目舒展开来:“打工,打工的话也可以,临近年关,招临时工的地方肯定越来越多,不过你想在北京待到年前吗?”
人会下意识趋利避害,在开心和不开心当中肯定也会选择前者,等程筝恍然看透自己的内心时,他已经朝这个方向走了很久了。
他浑然不知自己在拿贺衡恩当做自己麻痹生活的麻醉剂,只知道自己每天都过分的依赖他,想时时刻刻都和他捆绑在一起。时间走过,他被迫再次面临和贺衡恩的分别,重庆,难捱的火车旅途,程山……
他发觉自己对那些原本安好存在于他生命里的东西产生了难以估计的排斥。
这种逃避的复杂情绪和与贺衡恩相处时的愉快太能形成对比了,程筝心如死寂,他不想这样。
因为他没办法长久居住在贺衡恩为他营造的象牙塔中,他会经常性的面对痛苦,这样天差地别的反差会让他的心理饱受折磨。
“……嗯。”程筝贪婪的把贺衡恩的一举一动都收入眼中,只要看着他,程筝就觉得生活会愈加自在。
“那我和你一起吧,咱们两个去找个地方一起打工,快过年了你再回家。”
贺衡恩的眼神和平常没什么不同,一样的冷静平淡,程筝无法从里面得知什么,例如他是否猜到了自己的内心,猜到因为想和他待在一起,他抗拒回家的意图。
“好。”
寒假的第一天,贺衡恩和程筝说他找到了打工的地方,是他一个亲戚开的超市。
贺衡恩提前和亲戚打过了招呼,当天就把程筝带到了那里,临时工的入职没那么麻烦,男人看程筝也算有个头有力气,想都没想就把两人留下。他只当两人是过来随便玩玩的,自家的孩子,他没那么在乎工作能力。
北京的时薪本就比重庆镇上的各种商场店铺的工资要高出不少,两个小伙子,亲戚看他们力气不小,一小时给他们涨了两块钱,就当每天都请孩子吃顿饭了。
他们两人被老板安排到了日用品和膨化食品区做理货,这里是整个超市最简单的区域。
“这样好吗……会不会给你添麻烦啊?”程筝找了个机会问贺衡恩,他不想因为自己打工,就让贺衡恩去欠了人情。
“啥?没事啊,我小时候还经常来这儿白吃白喝呢,他们都习惯了。”贺衡恩摊手说道。
“你……”程筝被噎了一下,只得说,“那好吧。”
贺衡恩热心的亲戚老板一度希望他们两个人能上自己在超市隔壁的那个闲置房子住,贺衡恩拒绝说真的不用,他们在超市宿舍住就足够了——如果能有一个双人间,那就更好了:
老板帮他们实现了梦想,他们真的住上了双人宿舍。
程筝激动得嘴角硬扯也扯不下去。
理货的工作总是累一时休息一时,货不需要填一天,补好货后他们把放外放乱的商品摆好,程筝借此机会见到了很多他之前没见过也没吃过的零食。
“来,快吃吧。”程筝每天下午固定购买的两袋零食又被他拿到了贺衡恩的眼前,贺衡恩头脑发昏。
完蛋,一小时又白干。
收银台的工作人员是个四十岁左右的大姐,对程筝的印象已经从超市的临时工变成了每天都在自己东家消费几十块的馋嘴男孩。
距离大年三十还有十天,贺衡恩强硬地给程筝买了一张高铁票。
“听话,这几天你都上着班,坐火车回去太累了,高铁快一点,也没贵多少。”
“……我不要。”程筝拧着一股劲跟贺衡恩推脱,“那也不能你买呀,我自己买就行。”
“你再磨磨叽叽的我真生气了。”贺衡恩扬眉盯他,“就当过年给你的压岁钱,给你换成车票了。”
程筝被贺衡恩拽着去了高铁站,进站前贺衡恩把程筝拉到人少的地方亲了一口:“回去好好过年,很快就能见了。”
他像天然就有感知程筝情绪的能力,能看出他有点糟糕的情绪不光来源于他们的分别,还有对家庭的抗拒以及对冬天的厌恶。
“不知道今年北京还下不下雪,如果下雪了到时我拍给你看。”
“好。”
越到春节车站的人流越熙熙攘攘,程筝不敢想象,如果没有选择坐高铁,火车上他是不是鞋子都会被挤掉一只。
高铁到站停下,走出车站,他在门口拦下一辆出租车,出租车又在县城停下,下了出租车,程筝来到公交车站牌等公交,公交车到来,程筝上公交,又数着站点下公交。
如此往返的熟悉的流程走过,这时,程筝距离他家只有几千米了,他把手揣进口袋,拽着箱子慢慢走。
程山去上班还没回来,大门紧闭,程筝找出钥匙开门,回到自己房间,第一件事是给贺衡恩发消息。
程筝:我到家了,刚进来。
贺衡恩:你带回去的东西也不多吧?别着急了,坐下歇一会儿,晚点再收拾。
程筝:四点多了,休息的时间也不多了,就要去做饭了。
贺衡恩:太累的话就随便做做,别硬挺。
程筝:好。
程筝去厨房看了看剩下的饭菜和冰箱里的存货。
他不喜欢做饭,油烟味会沁入他的衣服和皮肤,会很久很久都挥之不去,他不喜欢这个味道的他。
但这个家里再没人可以做饭了。
炒了一盘青椒肉丝,做了一份茄子,程山五点半下班到家的时候,菜刚好盛出来。
程山从程筝身后走过,程筝没有抬头。
“做的什么饭?”程山问
“米饭。”
程山瞅瞅铁锅,回屋换下了工作服。
屋内再次归于平静。
十九年前程筝就出生在这么一个普普通通的小村子里,村里有大约一千多口人。
幼年时,程筝周末喜欢和村子里年龄一样大小的男孩子玩。他没什么玩具,偶尔拿着爸妈或者爷爷奶奶给的几块钱零花去小卖部买一点零食和十分劣质的小玩具。
但那些男孩子却和他不一样。
几个男孩中,有人的家庭也很普通,有人的家里却有很多花里胡哨玩具,遥控汽车、玩具枪、变形金刚和会唱歌会讲故事的机器人。
程筝喜欢和他们玩,喜欢和他们四处游荡,喜欢去到他们的家里,摸一摸那些他这辈子都没握在手里的昂贵玩具。
那个年纪的小男孩大多数都活泼好动,他们在村子里玩模拟枪战,一起打羽毛球,还偷爬到村民院外的桑葚树去摘桑葚,深紫色的桑葚被他们用袋子、手捧着带回家洗洗放到嘴里,再一张嘴连牙齿都染上了色。
他们还一起玩电脑游戏,看恐怖片,在程筝三四年级的时候,程山买来一台台式电脑,从此他们玩4399、7k7k小游戏的地点又多了一处。
和他们玩久了之后,程筝回家,也很想张开嘴巴和爸妈要一件玩具,他觉得男孩子有一把很大很大的枪,步枪,冲锋枪,或者其他的,都很帅。
但程筝想到他们也没钱,就算了。
没过太久,好像是上了初中,又像是才五六年级,他们突然断开了联系。那时候他们没有电话没有qq没有微信,朋友之间联系不到了就是联系不到了。
有的人因为学习不好蹲了年级,有的人因为父母去外面发展而转了学,程筝重新孤独起来,但他没有过分在意这些事情,想想似乎也没那么难过。
然后是荒唐的初中三年,大家都在青春期和叛逆期,很幼稚又很躁动。
程筝的青春期和叛逆期注定是沉寂的,他平平无奇,没有吵闹,没有轰轰烈烈,像水一样,可以被捏成任何形状,只看是什么人来塑造他。
他短暂的年少青春就这样过去了,到初中住了校,一周回一次家,三年过去又三年,高中半个月回一次家,他考上的是个重点高中,在学习上抓得比较紧,他为了能考出去,一直好好学习,他不是个有天赋的好苗子,只是胜在努力,高考成绩出来之后,他很开心,报上了北京的大学。
他很高兴,他终于走出去了。
走出了这座大山,又踏进了另一片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