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汐有些搞不清状况,就习惯性的回头去看车里,结果就见到咬着嘴唇刚爬到车门口的何晨。
见他手里紧握着自己给他的那根木棍爬得是满头大汗,嘴唇还被咬出了血,见状立马就上前扶着他心疼的问:“你怎么出来了,腰还好吗?”
李逸回头一瞟,哟吼,这里还有个大宝贝啊!
于是他又夹子嗓子喊起来:“哎呦,这位兄台,你都被他打得吐血了,你放心这个伤害你们的恶人我帮你们抓住……”
“我不是……”何晨正要解释自己不是被打的,就见一个小厮带着四名衙役跑了过来。
李逸急忙挥手:“官差大哥快来呀,贼人我都帮你们拦下来了。”
被压在地上的家丁一看到官差,脸上先是露出惊恐,后又变成了灰败之色,完了,自己也被小春那个贱蹄子给害了。
官差被小多催的是一路跑步过来,肚子里是一肚子的气没处发,所以这会儿一见到贼人,上去就是一阵拳打脚踢伺候,然后又拿绳子绑了,直接拉着往衙门里走。
在临走前还不忘提醒林汐,让她驾着驴车跟上,好到衙门里去讨回公道。
林汐和何晨看着这简单粗暴的办案风格,都忍不住的咽了咽口水。
在应下之后,林汐就爬上驴车把何晨挪到车厢里躺好,然后驾着驴车跟上了前面的衙役。
而李逸主仆俩作为见义勇为的义士,也跟着去了衙门,只不过这烧包的主仆俩还特意回酒楼去牵了两匹马出来代步。
原本林汐以为他们要骑着马去衙门,是不是这衙门太远了,当她驾着驴车跟着衙役走过一条街就看到了衙门口时,忍不住的对着这两个中二少年竖起了大拇指。
到了衙门,林汐跟何晨打了个招呼就要跟着往大堂里走,结果李逸不干了他问林汐:“这位姑娘,你怎么不把刚刚那位兄台带上?”
林汐看着眼前的救命恩人,就笑着解释:“回公子的话,我家夫君身体抱恙不良于行,所以不方便出来。”
李逸一听驴车里的人不良于行,霎时间他的眼睛亮的吓人:“他是不是受伤了 才不能行走?”
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么激动,还问这么清楚,不过林汐还是乖乖的点了点头。
李逸激动的搓了搓手,给小多使了一个眼色,小多就跑到了驴车边,爬上去就把何晨背了出来。
何晨在车里躺得好好的,被突然冲上来的小多背起来就跑,吓得他说话都不利索了:“你、你、你……这位小哥,请问你这是作甚?”
李逸看着小多背出来的何晨这么高大英俊,立马就化身为迷弟:“兄台,你不必慌张,你被那恶人打伤了,我们背你去讨回公道。”
何晨对着李逸拱了拱手说:“感谢兄弟您今日的行侠仗义,我们夫妻二人才得以脱险,只是我这伤不是今日所伤,是往日旧……”
“不不不,你不必推脱,你就是今日伤的,我亲眼所见,你如果要坚持推脱那我们主仆二人就只能成报假案的诬告人员了。”李逸用自家主仆的名声去堵了何晨的嘴。
“这……”何晨看了林汐一眼见她也是异常的紧张,觉得自己嘴里的话是说不出来又压不下去,他不知道这位行侠仗义的小兄弟到底是唱的哪一出。
可眼下自己已经被背到了大堂门口,想要再回去怕是不行了,只能给林汐一个安抚的眼神,先静观其变吧!
两人对视了一眼后,都在心里想着,只要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能让自己的救命恩人背上报假案的罪名。
知府大人在衙役把家丁押进去的时候,就赶来坐堂,当看到台下被打的鼻青脸肿的家丁时,他的嘴角忍不住的抽了抽。
在问了报案缘由和事情的大概过程后,他就让衙役宣原告和相关人员进去。
当他看到报案的小多还背着一个人时,他忍不住的皱眉,李逸这小子又在搞什么?
吐槽归吐槽,流程还是要走的,他拍了一下惊堂木,就问:“堂下所站何人,见了本官为何不跪,还有你,为何带着面纱,取下来,以真面目示人。”
李逸看着知府大人,忍不住的瘪了瘪嘴,然后不情不愿的跪下行了个礼:“草民李逸见过知府大人。”
林汐见状也只能取下面纱下跪行礼:“民妇,何林氏见过大人。”
当她把面纱取下来的时候,大堂里的众人除了何晨,都是看得眼神呆滞。
何晨不悦的轻咳了一声,然后拱手行了一礼:“学生何晨,见过知府大人。”
知府被何晨的声音拉回了神,看他行的是拱手礼,就问:“你年纪轻轻的就已经考上秀才啦?”
“回大人的话,学生于两年前考取的秀才之名。”
知府感觉这个名字感觉非常熟悉,像是在哪里听过一般,于是就绞尽脑汁的想:“两年前、何晨……嘶……莫非你就是铜山县那个最年轻的秀才何晨?”
何晨点头:“正是学生”
李逸听到何晨的话,又忍不住的扭过头来看他,哇……他就是那个最年轻的秀才,就是夫子口中的文曲星?
知府看着他被小多背着就关心的问道:“那你这是出了何事,为何需要人背着?”
一旁的师爷见知府大人开始唠嗑,已经跑题了,就赶忙小声的提醒道:“大人现在是在审案子,
有其他的事咱们下去再说。”
知府大人赶忙收回自己的目光,又拍了一下惊堂木:“这个,你们都说说事件的始末吧!”
林汐忍不住的在心里翻了一个白眼,这什么知府,为啥不让人先起身再说?这样跪着膝盖好痛。
可是这白眼她也只敢在心里翻,面上还是得恭恭敬敬的讲述完事情的原委。
知府听了林汐的诉说后,又开始审问一旁那个鼻青脸肿的家丁。
当听到他说是杨员外家三小姐的丫鬟小春指使的,知府立马又派人去杨家,传唤那唆使人的主仆两到堂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