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誉行尸走肉般回到誉王府,自从知道林挽月被赐婚给皇兄后,他就去求过母后,可母后说,这是父皇权衡利弊后的结果,他若早些来,还可能给他跟挽月赐婚,但现在木已成舟,不可更改。
今天下人回报,林挽月在醉香楼,自己就去问了她的心意,想着如果她不愿,自己定会拼尽全力,扭转现状,但她心悦皇兄,他们还没开始,就结束了。
林挽月这几天买的东西都放进了储物戒,东西已经准备的差不多了,经过白天的事情,她还在为伤害了誉王而内疚,没办法,她就是这样善良的人。
所以,她连夜给家里留了信件,说自己提前去找太子培养感情了,带的东西,法器足够,自己长大了,可以照顾自己,过段时间,会跟太子一起回来,让家里人放心。
天还没亮,林挽月就出城了,其实也就是逃婚来着。她一个二十一世纪大好青年,怎么能接受包办婚姻呢?
她穿书一遭,既然暂时回不去,那就出去走走,好好看看这修仙界,等太子跟女主纠缠完了,她再回来,然后假装伤心退出,完美!
“歌可以反复听,人不能用心爱,掏了心掏了肺,爱到最后是崩溃~”
林挽月想起那些年刷的短视频神曲,不由的唱出来,蹦蹦跳跳的往前去了。
走了小半天后,林挽月就后悔了,后悔没有买个能飞的神器。现在要是有辆车就好了,再不济,自行车也行啊!因为她实在太累了。
一路上,看人家有御剑的,有坐飞舟的,有骑各种妖兽的,就她林挽月,全靠11路。
“不行了,不行了,走不动了!”林挽月一屁股坐到地上。
然后就看到不远处,一条小黑狗和一条小黑蛇在打架,她从储物戒里拿了点糕点,边吃边看。
看了会儿,他就无聊了,想着还是快走吧,她得在天黑前,找到住的地方。她刚要走,就看刚刚打架的小黑狗,不知何时已经来到她脚边,周围已经不见黑蛇的影子。
但小狗好像受伤了,它呜咽着蹭蹭林挽月的脚腕,林挽月瞬间被狗狗萌到了,她本来就有点“毛绒控”,喜欢这种小小的,毛茸茸的小动物。
她轻轻摸了摸小狗的头:“这么可怜啊,你怎么在这里啊,你的主人呢?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你留在这里很容易被野兽吃掉的,反正我现在也是一个人流浪呢,要不,你跟我走吧!”
小狗眨巴着两个黑溜溜的大眼睛,看着她。
林挽月继续:“那你不说话,我就当你同意了!”
然后,一把抱起它就走了,小狗在她的怀里,只觉得这个怀抱很温暖,就睡着了。
林挽月终于在天黑前,找到一家客栈。办理了入住,她找人给小狗治了伤,洗漱完就睡下了。
半夜,林挽月睡得正熟,小狗三两下跳到床上,借着月光看林挽月,想起白天自己被他一把提溜起来的事情,心想:“长的还行,就是有些粗鲁,吾现在有伤在身,姑且留你在身边照顾吾吧。”都怪那头讨厌的黑龙,非得跟他比试个高低,结果打了三天三夜,两败俱伤,都变回了原型,还是缩小版的:“等吾恢复,定要他好看。”
它看林挽月睡的四仰八叉的,偌大的一张床,被林挽月占了个满满当当,它摇了摇头:这女人,睡相怎的如此差。
然后,它找了一个位置也准备睡了,林挽月一个翻身,手“啪”就打在它身上,还摸了两把。
小黑狗一头黑线:想吾堂堂妖界妖王,一朝受伤,竟落得如此境地。
它正要反抗,突然就被人一把拽过去了,就感觉一床被子盖了过来,然后,背后又传来那女人浅浅的呼吸声,它也困了,就在林挽月的怀抱中睡去。
林挽月早上醒来就发现自己抱着小黑狗。想起昨晚,自己冻醒了,看见小黑狗睡在自己身旁,想它也是冷的吧,就一把抱过来,盖上被子睡了。
早上,小黑狗早早醒了,它面对林挽月,感受着她胸膛的起伏,还有微微敞开的领口,耳朵微微发红。
林挽月要起床的时候,顺势又在它身上摸了两把,小黑狗气的跳脚,扭头对着她呲牙:“女人,吾不是狗,也不是灵宠,吾是妖王,是狼。”
然后,它就被林挽月抱了个满怀,在它身体上各种摸,还把脸凑过来,来回蹭。
林挽月笑的特别变态,一边蹂躏它一边说:“会炸毛的狗狗,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哈哈哈~”
林挽月对自己的“霸总语录”特别满意。
她出去简单逛了一圈,觉得这个地方还挺不错的,像现代的古镇,她准备在这里住两天,这一趟出行,就当旅游了,还能躲避剧情。
回客栈的路上,一个老头挡在她面前一本正经道:“这位姑娘,留步,我感觉你修炼资质极好,简直就是百年一见的奇才啊。今天你我有缘,我这有本《诛魔曲谱》,是无价之宝,可驱散邪魔,收你十两银子,传授给你吧。”??
林挽月震惊,这词儿他熟啊,太亲切了,要不是她知道自己穿的是个修仙世界,她都担心穿到星爷的《功夫》里了。
林挽月怀里的狗,头都没抬,心想:一看就是骗子,一本破书卖十两,这女人又不蠢,等等,这蠢女人,在干什么?
只见林挽月毫不犹豫,掏出十两,买下了老头手中的书,她现在就是有钱,之前写话本子赚的钱,除了给小翠分了些,剩下的她都放到了储物戒中。
狗子:这女人果然是个蠢的!
林挽月扭头买了一架古琴,找了个僻静的地方就练了起来。现代的林挽月,小时候是报过古筝的培训班的,想着古筝,古琴的,应该都差不多,况且这架古琴只有七根弦,古筝的琴弦可都是十三根以上的,这对她来说,还不是超级简单的么。
但很快,她就不这么想了,她试着拨弄了一下琴弦,古琴的音量较小,音区低沉,音色明净浑厚,风格古朴,能使人心情放松,这倒是与古筝不大相同,古筝的音量较大,音色相对明亮,华丽悦耳,只是她当年学的也不咋地,后来忘的也差不多了,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啊!
林挽月磕磕巴巴地开始抚琴,就听琴音停停顿顿的,时不时,又忽然冒出个音,能吓人一跳。也亏的她有自知之明,还知道找个没人的地方。半天下来,弹的狗子都怀疑狗生了,实在是没法听啊,她到底会不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