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后,慕容羽也来了,身后是大秘书苏琴。
众人全都站起来欢迎,口口声声:“大嫂好!”
慕容羽笑道:“我是大嫂,难不成你们还有二嫂三嫂。”
兄弟们哈哈大笑,慕总真是随和啊,一点都不摆谱。
吕晓红急忙迎上去,大家这才发现,她的衣着跟苏琴竟然是一模一样的,不禁觉得好奇。
后来这才听说,原来吕晓红现在是慕容羽的实习秘书,一个月后转正,而苏琴则升职为总裁助理,正式进入集团高层。
总裁秘书与一般的文秘区别不大,也没有多少实权,但毕竟是老板身边的人,说话分量可不小。
总裁助理就更牛逼了,职权与普通副总不相上下,如果总裁不在的情况下,集团一切事务都由总裁助理全权负责。
虫子感慨万千,不但抱得美人归,连工作都给安排好了,一个月光底薪就6000多,比疯子哥都要高。
全体人员悉数到场,开始上菜。
庆生菜与婚宴菜差不多,一跑二飞三拨拉四完了,这四个菜是必不可少的,也就是猪脸、烤鸡、红烧鲤鱼、四喜丸子。因为慕容羽要的是1800的标准,所以菜品满满当当,什么鸡鸭鱼肉样样不缺,每人还有一盅鲍鱼海参,虽然都是便宜货,但是面子做得很足。
……
席间,突然来了一位送蛋糕的,还包了一个大红包,里边现金二万二,署名竟是“世豪集团”。
虫子一脸的疑惑,看向凌云峰,等着他拿主意。
凌云峰嘿嘿一笑,冲那送蛋糕的问道:“你们没有诚意啊,我兄弟今年二十二,怎么才给两万二,少一个零嘛。”
那人一脸的惶恐,回道:“彪爷在楼上客房里等着呢,请凌老大借一步说话。”
凌云峰考虑片刻,大家都吃饱喝足了,宴会已近尾声,于是站了起来,手底下兄弟们也随之起立,摩拳擦掌的。
慕容羽一把拉住他,有些着急:“林德彪不安好心,别去。”
凌云峰胸有成竹,拍了拍慕容羽的手背,说道:“没事,如果没猜错的话,林德彪替赵世豪招安来了。”
慕容羽眉头一紧,有些担心,不过马上就又舒展开来,她对自己的男人充满了信心,他是不会弃自己而去的。
“猴哥,你跟我去会会这个林德彪,其他人按兵不动,该吃吃该喝喝。”
大家听完这才坐下,疯子哥与猴哥联手,谁能挡得住他俩,没啥好担心的。
凌云峰侯小孩跟在那人身后,一直上了十五楼总统套房。
刚进门,就见一个矮胖中年人迎了上来,笑口颜开,其身后站着的是林德彪,凌云峰在金海岸洗浴中心见过他一眼。
“凌先生,来来来,我们等你好久了,知道你们朋友过生日,可我真是久仰大名,所以只好冒昧叨扰。”
凌云峰看了看那中年笑面虎,排在林德彪前边的应该不是别人:“你是赵总?”
伸手不打笑脸人,凌云峰说话也很客气。
中年男人恍然大悟,赔礼道:“你看看,忘了自我介绍,鄙人赵世豪!”
两人握了握手,身后猴子与林德彪也握了握,不过这俩人明显是在试探对方。
侯小孩是董哥的兄弟,董哥跟随孙总多年,而林德彪在道上与孙总算是平辈,所以他们俩早就认识,不过交集不多,海川道上的辈分在那摆着。
两秒钟不到,林德彪脸都青了,右手被猴子给捏紫了。
“林德彪,幸会。”
“侯小孩!”
一言不合半句多。
四人进入套间的会客厅,凌云峰坐客首,侯小孩坐客尾,而林德彪只能乖乖站在赵世豪身后,脸上有些尴尬。
赵世豪打开烟盒,取出雪茄,凌云峰接过先递给侯小孩,自己从烟盒里取了一只。
赵世豪稍愣,随即意识到他们是兄弟,不分彼此。
其实这也是刚开始混的表现,等名头起来了,自然要分个主次,赵世豪这么觉得,就像自己与林德彪他们那样,是雇佣与被雇,主人与狗的关系。
“赵总约我来,不会只是为了品尝正宗雪茄吧。”
赵世豪伸伸大拇指:“凌先生聪明,我喜欢与聪明人打交道。”说完,将雪茄叼进嘴里,身后林德彪赶忙取火点上。
“前些日子咱们闹得有些不大愉快,还望凌先生不要见怪。”赵世豪说:“不打不相识嘛,要是不发生那件事,我也不知道自己的喜鹊窝里,竟然帮人养了一只小斑鸠,咳!”
一声长叹,赵世豪应该是发自肺腑的。
鸠占鹊巢,说的是斑鸠自己不会筑巢,而是将蛋落在喜鹊窝里,让喜鹊帮它孵化,等小斑鸠从蛋壳里爬出来,则将小喜鹊推出鹊巢,掉在地上摔死。
这是一个悲剧的故事,已经发生在赵世豪的身上,他帮别人把赵彬养活了足足二十年,好在及时发现,要不然以后世豪集团就是赵彬的天下了,毕竟赵世豪只有这么一个儿子,其他全都是女儿。
“赵总不必神伤,亡羊补牢犹未为晚,我听说赵总找回了自己的亲生,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也是一件大喜事。”
赵世豪一愣,原来自己的事大家都知道了,真是颜面扫地,忍不住恼羞成怒,不过不是对眼前这个年轻人,而是对庄园冷宫里圈养的那个女人。
“所以,我这次特意约凌先生过来,主要是为了表达谢意。”
身后林德彪很及时地将一只信封递过来,凌云峰没接,但是能看出来,那里边不是钱。
“无功不受禄,赵总不必客气,如果没有其它事,我们先走了。”说完站起来就要离开。
赵世豪一脸不愉快:“慢着,凌先生不看看里边是什么东西吗?”
“噢?”凌云峰饶有兴趣的回头看了一眼,然后将信封打开,只见里边有三样东西。
一把军用手枪,一把斯巴鲁车钥匙,一张交行信用卡,意图很明显了,果然是招安。
赵世豪说道:“金海岸地下舞厅的视频我看过了,我很敬佩你这个年轻人,身手好,又讲义气,‘山不厌高,海不厌深’,世豪集团需要你这样的勇士加入。”
说完,赵世豪亲自将信封包好,就想塞进凌云峰的衣兜。
结果却被凌云峰一手挡开:“赵总好意我心领了,不过不好意思,良禽择木而栖,我还想多活几年。”
赵世豪听完,一脸肥肉跳动了几下:“凌先生是跟我讨价还价吗?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车可以给你换成卡宴,信用卡换成五十万的贵宾卡,年薪嘛,暂定八十万。”
凌云峰冷笑一声,说道:“赵总误会了,你就是给我八百万八千万八个亿,我凌云峰也不会替你做事的。”
“为什么?”
“因为你那些钱,沾满了农民兄弟的血。”
赵世豪一拍桌子:“放肆!”随即马上后怕起来,老三不在,可不能惹恼了这家伙,要不然就凭林德彪,过不了半招就被他打趴了。
“哈哈哈,凌先生快人快语,那好吧,赵某人也不强求,请!”
凌云峰转身离去:“告辞了!”
……
赵世豪坐回沙发里,支起额头有些犯愁。
这个凌云峰竟然不加入世豪集团,而是留在慕氏集团,那就是自己的死对头了,这是一件令人头疼的事。
一件美好的东西,既然不能据为己有,就一定要想方设法的摧毁他,这是赵世豪的做人准则。
“阿彪,老三那边的事情处理的怎么样了。”
林德彪哈腰回答说:“比较棘手,怕是又要耽误半个多月甚至更久。”
赵世豪点了点头:“刚才那小子你怎么看。”
林德彪如实说道:“身手确实不错,不比老三差,估计也强不了多少,可惜是个愣头青,处处与我们作对,听说跟辉少也有些过节。”
赵世豪仰天一叹:“我欠小辉太多太多了,那就这样吧,你安排一下,做得干净点。”
林德彪点头答应着,又问:“那唐天铭怎么处置。”
赵世豪一摆手,斥责道:“他怎么还活着,这种事还用得着我安排吗?”
“是是是,我马上安排!”
林德彪唯唯诺诺,那姓唐的小子竟然把赵总的初恋给睡了,虽然是借此上位捞个一官半职,可他点背,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
……
全球每天每时每分每秒死人不计其数,海川市一个小小角落里,唐天铭的“失踪”,根本引不起多少人的瞩目,顶多警方立案侦查,可是有世豪集团捂着,想查都查不出什么来。
然而,远在中东大战场的一隅,有位黄皮肤的华人,此刻也倒在血泊之中,他的死将牵动无数人的心。
人固有一死,或轻如鸿毛,或重于泰山。
魏华的死,就重于泰山。
雷雨紧紧抱住自己的战友、搭档和死党,本来从老毛子手里搞来一批军火,想挣点零花钱的,却不料魏华因此而长眠他乡,死的很不值得,回国后如何面对魏军长。
当登上五星红旗飘逸的战舰时,雷雨在心里默默地发誓:华子,我会回来替你报仇的。
与此同时,碧海上空一朵浮云似乎在微笑:哥们,我先走了,接下来的战斗,让他来替我的班吧。
雷雨用眼神问那云朵:他,是谁?
然后,就见天空中的云彩组合成一张坏人脸。
那个人,叫做凌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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