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莺莺国舰队之中的波廷格,本来还在庆祝自己任务的完美完成,并且准备离开金京地区,可当他收到简英此时递交过来的文书之后,就从中猛然发现了巨大的新机会。】
【他仔细阅读过简英的十二项条约之后,给出了答复:同意简英的第二、四、五、六、七和十二项条款;对于第八项,也就是执法权的问题,则表示非常乐意;对第一项条约,因为违背了金京条约而拒绝。】
【那么,到这里,就剩下了第三项·口岸中能够驶入什么船只以及船只不能倒其他地方、第九项·莺莺国不得庇护央洲奸民且应当交出、第十项·莺莺国处理他国问题、以及第十一项·四个口岸的关税问题,波廷格将这些拎了出来,与简英进行拉扯。】
【此时,需要先明确一件事情。】
【虽然央洲确实处于战败的状态,但是此时央洲与莺莺国签订的这个金京条约,在理论上属于“和约”范畴,这也是莺莺国方面承认的。按照莺莺国方面的这个国际准则,“和约”性质的条约签订之后,两国就从战争状态变成了和平状态,且战胜国也不能再对战败国提出关于战争赔偿方面的要求,至于其他方面的要求,也必须有相关的合约文书支撑才行。】
【也就是说,按照莺莺国自己认定的惯例,只要央洲和莺莺国签订了金京条约,那么双方就已经了结了战争的所有事项,之后莺莺国方面提出的什么要求,只要没有金京条约文书内容的支持,央洲在法理上就可以予以拒绝。】
【只不过,央洲方面根本没有人懂得这方面的知识罢了。】
【这也是波廷格在收到简英的文书之后,发现的巨大机会,他也毫不犹豫地就抓住了这个机会,以期为莺莺国谋得更大的利益,为自己争取更大的政治资本。】
金朝,天会年间。
完颜晟再度感受到了认知、信息方面的重要性。
简英等人因为无知,所以将许多本来在法理上属于央洲的权力、莺莺国也没有在条约中索要的事项抛了出去,变成了需要莺莺国方面点头认可的东西……然后,这些情况被波廷格发现之后,人家立即欢欣喜悦,对于那个执法权第八条,直接“表示非常乐意”。
但是,这还不是全部的认知差距。
——之前神迹不说,完颜晟等人也不知道,原来金京条约属于“和约”。或者说,原来在莺莺国等国家的角度来讲,条约还有许多区分,还能专门划出来一个“和约”的类型。
而原来,这个“和约”,还有着这么多的意义。签订了和约,交战双方就从战时状态变成了和平状态,不会再继续上一场战争,这或许还没有什么。
但是后面一点,“和约”签订之后,即使是战胜方,也不能再对战败方提出什么战争赔偿方面的要求,也不能对战败方提出任何额外的要求,只要这些要求没有在和约上有所体现,没有在和约上有什么支持。
这是真正的信息差距!这是真的能够坑死一个朝廷的信息差距!
如果央洲知道这些情况,那么简英等人甚至都不需要在这时候进行什么后续交涉;如果央洲知道这些情况,就可以更加从容冷静地去处理各项事务……
偏偏,没有人知道,只有莺莺国方面知道。而波廷格发现了央洲在这方面的欠缺,他会怎么做,完全能够想象的出来。
看看他留下用以商讨的那几个条款吧,莺莺国船只的行驶范围、莺莺国不能庇护央洲的犯人、莺莺国在四个口岸的关税问题,这些都是关乎到了央洲内部事务的处理的问题,这三点被波廷格单独列了出来,他当然是要从中获得更多的好处。
比如,将莺莺国船只的行驶范围扩大,让莺莺国商船和军舰都有更大的自由,当然,也能获得更多的央洲的情报、对央洲构成更多的威胁;比如,把本来属于央洲的追捕犯人的权力,变成莺莺国的,扩大莺莺国在央洲方面的执法权,继而让莺莺国能够搞出一些政治活动;比如,在关税方面尽可能地减少税收,让他们能够获得更多的利益……
而另外一条,莺莺国与其他国家交涉口岸的问题……这也被波廷格列了出来,说不定莺莺国就要借此机会与其他各国进行更多的交流、利益交换。
【在单独拎出来这几条条款之后,波廷格又给简英去了一封文书。】
【在其中,他有两条重要内容。】
【首先是关于第十一条的关税问题。虽然波廷格知道简英的提议与之前签订的金京条约有所冲突,但是他偏偏没有标明,而是为自己树立了一个“中间人”的“中立立场”形象,表示关税问题非常重要,太重则容易诱发更多走私,太轻则没有什么意义。因此,他只希望央洲方面能够好好处理。】
【当然,更重要的是,波廷格表示,自己希望能够在滨南省等地,与央洲的官员对此进行详细商谈——换言之,他要把关税问题变成一个新的谈判内容,并且还要去到滨南省地区进行谈判。】
【这就把本来是央洲的自主权力变成了莺莺国的权力。】
【第二点重要内容就是,波廷格表示,简英提出的这些条款数量很多,而且都很重要,不能就这么简简单单、随随便便地附到金京条约之后。为了表示重视,应该另起一份条约,进行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