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来,那是药,不是糖。”
顾元妙戳了一下阿布的额头,这猴子吃药吃上瘾了,到是喜欢将她的药丸当成了糖吃。
阿布再次跳到了顾元妙的肩膀上,乖乖的坐着,但是眼睛却一直都是盯着放着药瓶的柜子,亮的都是在扎人了。
顾元妙了走到了水盆边,自己净了手,净了脸,再是用青盐擦了一下牙,她拿出了一个瓷瓶,给手心里倒上了一些,这是她自己制出来的花露,是用百花提练出来的,擦到了脸上,到是挺香的。
红香眼巴巴的盯着顾元妙,这与阿布的眼神简直都是一模一样了。
顾元妙现在总算是知道,为何她能够看出来阿布眼中的渴望,原来是因为红香整日里在她的身边晃着的原因。
“你想要?”她晃了晃手中的白玉瓷瓶问着。
“恩恩……”红香不断的点着头。
顾元妙将瓶子放在了桌上。
红香有些失望。
“自己拿去吧,”顾元妙在一边的的书柜上面拿起了自己的书具,就准备去上课了,虽然莫海棠承诺她比任何的学生都要自由,不过,她还到是喜欢当学生的在感觉。尤其是在这种有名的大书院中。
也是难得的重生了一次,有些东西,是要尝试的。
再说红香抱着瓶子出来了,高兴的嘴巴都是裂开了,她打开了瓶口,将瓶口放在了自己的鼻子底下,用力的吸了一口,真是太香了,这是桂药的味道啊。
这可是好东西,抹在脸上光光的,滑滑的,她家姑娘做出来的药,哪有差的来着。
“吱……”阿布跳到了红香的肩膀上,不时的乱跳着,爪子也是指着不远处顾元妙装药的柜子。
“你想也别想,”红香提起了阿布的尾巴,“那柜子我可不敢动,要是她发现少了一颗药,你就等清蒸红烧了吧。”
阿布一下子就挎下了小猴脸,在空中不时的吱吱乱叫着。
有晨风吹了过来,带来了丝丝的温凉感觉。
顾元妙将手放在自己的眼之间,也是挡了挡面前的风,可是风依在。
而整个书院之内除了那一片竹林之外,也是幕入了深秋之间。
抱紧怀中的书本,顾元妙按着指示向学堂走去,其实很好认,学堂有指路的牌子,从哪里到哪里,一路指来**不离十。
等她进了书堂之后,时面的夫子见了她,也似没有看到一样,依旧摇头晃脑的念着自己的书,而书堂下学的学生听的有,不听的也有,总之比比起想象中中的一本正经的书院,还是有些出入的。
原来这就是所莫海棠所说的比梅院差上一些,而竹院是整个书院最自由,说的难听一些,或许就是最散慢的地方了。
但是,顾元妙却是很满意。
她还不想让别人时时的都是管着她,她会烦燥。
找了一下空处坐下,这时一名女学生立码凑了过来。
“你好,我叫向晚,你呢?”
“顾元妙,”顾元妙抱起了自己的名子,也是在记忆中搜寻着向晚这个名子。
原来是父亲是从七品的盛京游牧副尉,向书伯
以前到是听过此人的名子,不过也只是听说,并未见过,至于向晚,她对她也没有多大的印象,不守,到是记的,她以后嫁的人到是不错,是正五品通政司参议的嫡次子,沈元丹,后来也是在宫中谋了一差事,得了个六品的官。
而让顾元妙记的到不是向晚的夫婿有多大的官位,而是这个向家的嫡姑娘是一个硬脾气的,当初因为夫君纳小妾一事闹的整个京城都是风雨皆知,最后还要绞了发当姑子去,再是后来与夫和离了,回了娘家,到是成了京城之内第一个敢与夫君合离的女人,至于最后,她是如何了,顾元妙却是不知
因为那时的顾元妙早已经不在人世了。
说起来,顾元妙曾今羡慕过向晚,而她不明白,为何大家都是大户人家出来的姑娘,向晚能做出来的,顾元妙却是做不出来,向晚能下的决心,顾元妙却只有叹息。
为什么向晚可以不顾所有的流言,毅然的做自己做之事,君若无心,我便休,君若无情,我便离。
她却是不能。
为什么,最后向晚活着,她却是死了。
后来她才是知道,因为向晚比她看的通,看的透,当男子心中无你之时,你不过就是一只蝼蚁,一粒尘埃,生前你未在他的心上留下任何的痕迹,死后,也是亦然。
前世她爱幼妹,她也喜欢自己的妹夫,说来。这也是不伦之恋了,是她自己蠢,是她自己笨,是她自己贱,舍了自己本来拥有的一切,最后换来的也不过就是幼妹的欺骗,还有那男人的狠心。
轻颤着如玉蝶变般的长睫,当她再是抬起脸时,却是望进了向晚那一双带着清澈秀意的灵眸之内。
你是新来的吧,向晚撑起自己的下颌,耳边有着夫子的朗朗的读书声,她到也是大胆,竟可以不顾夫子,与顾元妙说着话,而夫子竟也只是警告她一眼,在见无效果之时,继续的读着自己的书,听与不听,那是学生自己的事。
虽然海棠书院难进,但是也不乏一些出来混日子,走后门的。比如说,向晚,比如说……顾元妙。
顾元妙将自己的书摆正,难得到是对了向晚的性子。
“新来的,你呢?”
向晚捂着嘴一笑,露出了洁白的贝齿,到是长了一口好牙,洁白如玉,整齐干净。
“我来的很早了,都一年多了,这里的真没有意思,还是你有意思,下学之后,我们一起去吃饭可好?”
“恩,”顾元妙轻应了一声,暂时将神思放回了夫子那里,她不拒绝向晚,因为她喜欢她这样的性子,只是可惜了上辈子,她并没能认识她,这辈子,似乎当成闺中密友,也不算是坏事。
夫子的课听起来确实是有些小小的乏味之感的,不过,夫子的声音到是好听,念起书来,抑扬顿错的,到是能可以入味三分,书香迷茫之间,总感觉时间会比人心要走的快上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