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克尔听了锦的夸赞,很是骄傲地扬了扬斧子,巨斧在空中划过,带着呼呼风声,留下一道亮丽的弧线。
锦觉得应该慎重一点了,迈克尔刚刚不经意间亮的这一手隐隐带有斗气的痕迹,或许这几个外乡人并不完全没用,他们或许是首次出门,但他们实力却并不弱。
在芒果镇,会斗气的人们并不多,起码在锦遇到的大多数冒险者来说,他们大部分只是有着高超战斗技巧的普通人而已,斗气却是一种很神奇的能量体,能使自己变得更加强大。不客气的说,在双方战斗经验相当的情况下,一个一级战士可以同时对付三个及以上的普通人。
战士的等级取决于他们的斗气强度,而斗气的种类又细分为很多种,有最普通的白色斗气,也有着具有属性作用的冰霜斗气,火焰斗气等。其中被大家所公认最为阳刚且极为强大的斗气是神圣斗气。神圣斗气是清风大陆大多数国家所信仰的光明教会内部传授的斗气种类,传说在修行时有概率获得神灵的祝福,同时在战斗中也会拥有加持,就连斗气的颜色也是金色。
只听壮汉子迈克尔道:“你这家伙挺有见识的嘛,大爷我出马,风暴狼什么的都是土鸡瓦狗,不堪一击。”
锦应道:“那是自然,不过英雄们旅途劳顿,不如先找个地方歇歇脚?”
金发年轻人道:“也好,这几天吃食方面确实不尽人意。”只听迈克尔嚷道:“就是就是,天天啃干粮,嘴里都淡出鸟了!”
于是锦带着三个外乡人走向了山姆小酒馆,在路上的谈话中得知金发年轻人叫杰夫,一直不怎么说话的弓箭手叫罗柏,至于他们的出身这几人却守口如瓶,任锦如何旁敲侧击也不透露半点虚实。
山姆小酒馆一直是开着的,里边却显得颇为冷清,空荡荡的桌子,偌大的酒馆竟然没有一个酒客。龙星在柜台后百无聊赖地读着从哈里先生那里得来的《大陆通史》,还有几个侍应生坐在一张桌子旁聊天。
锦连忙招伙众人该开工了,一边向几个外乡人介绍小酒馆中的酒类与食物。
金发年轻人杰夫道:“将你们这最好的东西拿出来,酒也要最好的。”锦回答道:“我们这有着全镇最好的朗姆酒,与外边的朗姆酒不同,我们这的可是自己酿的,好几十年的陈酿呢,就是价钱有点贵,需要······”
锦生生得将半个金币一瓶咽了回去,因为他看到杰夫拿出了一个精致的钱袋,钱袋表层纹着一条三头犬,在烈焰中昂头咆哮。杰夫松开口袋,轻轻一抖,散发着金色光芒的硬币满满堆了小半个一桌子,刺得小酒馆众人眼睛生疼。
这可都是金币啊,这么多的数量只怕足有几百枚了,要知道这个小酒馆也不过花了山姆几十个金币而已。
锦本来觉得半个金币一瓶的朗姆酒已经很不厚道了,因为这根本不是什么陈酿,而是镇子西头的酒厂出产的精品而已,年份或许还不到两年。批发的时候一瓶也不过一个银币罢了,以大陆货币百进制制度,锦可是足足将价格抬高了五十倍,本来是想欺负欺负这几个外乡人没见识,可现在么······
锦觉得他从来也不曾了解有钱人的生活,这么多的金币这么随意地摊了一桌子,而且从外乡人满不在乎的样子来看,这些显然不是全部。锦不知不觉中吞了一口唾沫,他只觉得喉咙发干,很想足足灌一瓶朗姆酒看看这是不是真的。
天啊,难道这几个家伙不知道就这些钱可以买下芒果镇半条街么。锦不无羡慕地想。
杰夫傲然道:“这些够不够,不够本少爷还有。”
锦回过神来道:“啊,不用这么多,一个金币一瓶就够了。”
虽然锦很想报以更高价,但山姆大叔常常教导他,做人不能太奸诈。贪多无厌的人通常是没有好下场的,就算在活着的时候不能得到报应,在死亡后会被伟大的光辉之主所摒弃,灵魂坠入无尽地狱。
光辉之主是光明教会所侍奉的伟大主神光明神的神名,他在人间洒满阳光,为世间驱除黑暗。他代表着至刚至强,代表着永恒与正义。他是人类的信仰,是神圣而伟大的至高主神——起码在信仰他的人们心里是这样的。
在蓝月国,人们普遍信奉着光辉之主,山姆大叔也是其中一员,他常常打趣告诉两兄弟,他能练出斗气也是光辉之主的恩赐呢。锦从未见过光明教会的神殿,也不知道这位伟大主神的威能,他对光辉之主也谈不上信不信奉,但生而为人还是不要太贪婪的好。
迈克尔似乎有些诧异:“一个金币一瓶?你们这最好的酒就这个价吗?还真是便宜啊。”杰夫与罗柏也淡淡笑着,在笑容中充满着轻蔑,这是贵族对平民物价水平的蔑视。
很快侍应生将店中的牛排甜点,还有仅存的几瓶朗姆酒端了出来,饶是侍应生的心理素质硬,也不禁被大量的金币晃瞎了眼。杰夫随意抛出一枚金币,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飞向侍应生,这是打赏的小费。
侍应生狂喜着去接,却又由于太过激动,脚一滑摔倒在地上,但金币却牢牢实实被他捧在手心。口中还在不住道谢:“感谢主,感谢几位尊贵的客人的恩赐。”见状几个外乡人又是爆发出一阵哄笑。
外乡人不住用手拨弄着这些金币,发出哗啦啦的响声,却丝毫没有将金币收回口袋的想法,或许在他们看来,这么眼馋着小酒馆的穷鬼们是一种享受。
就在他们纵酒大笑之际,小酒馆外进来了几个冒险者。
这是真正的传统意义上的冒险者,从他们身上沾满血迹,有一两人还打着绷带可以看出他们刚经历一场恶战不久。外边的冷空气随着几个冒险者而进门,在冒险者并不单薄的衣衫上还带着丝丝寒气。
最后的一个冒险者是个大块头,身后背负着一头巨大的野狼,野狼已死,但从那还尚未僵硬的狼尸来看这匹狼可能是他们今天的收获了。
大块头看见了龙星,一把将死狼向着龙星抛去,丝毫不怕龙星略显单薄的身体接不住,他口中大笑道:“小龙星,快让你们最好的厨子将这匹狼做了,还有将你们最好的朗姆酒拿出来,这么一匹狼够还我们前几天的欠账了吧,要知道,狼皮可不便宜。”
龙星轻轻一跃,就将这头远比他大很多的狼接住,落地时也没留下很大的声响,从他若无其事的表情来看,这点重量似乎并不比一只鸡更重。
锦不知从什么地方突然窜出来,接过龙星手中的野狼,放在柜台上观察,这么一大匹狼几乎占据了整个柜台。锦一边摸着狼皮,感受着那厚实狼毛带来的温暖,一边对那个大块头道:“罗姆大哥,你这狼好像还不够啊,你看看,这么好的一张狼皮让你们砍得乱七八糟,如果毛皮完整的话还能值十几个银币,但现在么,两个银币已经很公道了。”
大块头罗姆一边摸着头一边尴尬地解释:“锦也在啊,我还以为你又去外边晃荡了呢,这匹狼可凶狠了,本来想活捉的,你也看到了,诺卡与兰都受伤了。就下了杀手,这狼皮厚一刀砍不死,只能多砍几刀了,你也知道,我们不容易,况且现在是冬季,没什么好猎的,这狼还是我们运气好才撞见的,毕竟这几天就这么一点收获而已。你看能多值几个银币不。”
锦呵呵一笑,眼神似笑非笑得盯着罗姆与其他几个冒险者,被盯到的人都不知不觉地低下了头。锦的手豪气一挥,道:“今天我心情好,你们的酒债就一笔勾销,今天的花销也免费,不过朗姆酒就没有了,麦酒随便喝,管够。”
罗姆本来还在低着头,听到这话一脸惊喜抬起来头:“太棒了,锦,你说的是真的吗,我莫不是在做梦?”他说着拍了拍旁边诺卡,却刚好碰到了绷带位置,诺卡“嘶”的一声,对着罗姆怒目而视:“你干什么!”他又转过头看着锦,尽可能将自己的声音变得轻柔一点:“我们当然没听错,小老板一向说话算话,是吧。”
锦看着这几个冒险者为了区区几个银币在自己面前态度的转变,再想想刚刚那几个外乡人挥金如土的生活。不禁叹了一口气,只觉得人与人之间,相互比较是最令人悲哀的事了。那么自己呢,自己也不过是个小酒馆的老板罢了,那想当骑士的豪情壮志,那当英雄的梦想呢,会不会也早就随风消逝了呢。
于是锦对着他们微微一笑,道:“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