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摇头,暮莲叹气,果然“母亲”是个伟大的职业,教育孩子真的很有讲究,也很有难度。也不知她到最后能否把那两个孩子教育好,让他们成为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有担当、有责任感的男人。
罢了,以后的事情先不去想,起码现在孩子们挺好的、挺乖巧的。船到桥头自然直吧!今天就尽情的陪着孩子们逛街、玩耍吧。
又是一个第二天。
从白老太爷那里得到武林盟的具体地址,暮莲带着墨黑墨红一身轻装就上路了。走的很早,都没有和那两个孩子告别,不过也不需要告别,如果不出意外,月余不到,她就会回来了。
锏元城位于月清国大南方,坐马车需要近两个月,而骑马也需要至少二十多天。不过暮莲速度更快,确定了准确的方向后,她即不坐车也不骑马,就朝着那个方向一路瞬移,遇山翻山,遇水过水。
庞大的精神力虽然没有了,但修炼过后,她的五感非常的强,视力尽管还达不到一目千里,但地势平坦的话,一目一两百里是不在话下。
因此,只十天,暮莲就来到了锏元城。
锏元城曾经只是个小城池,但后来武林盟设立在了这里。几百年过后,锏元城如今已经发展成了一个比较大的城池,往来人群也多了起来,这里面,属携枪佩剑手拿刀的武林人士最多。
暮莲不急于以最快的速度取得那两本法诀,却也无心游逛,进了城只大略的看了几眼两旁的建筑后,便找了个客栈要了间房。
赶路十天,没有特别的急,但也不慢。所以,暮莲虽然外表上看去还是那副样子,但浑身上下还是有了风尘仆仆的味道。因此,她准备要把自己仔细的收拾一下。
手里有钱,自然是要好好享受一番。暮莲理所当然的找了锏元城最大最好的客栈,要了个最好的房间,以及客栈配备的最好的服务。
舒舒服服的泡个热水澡,再香香甜甜的睡上一觉,待得第二天起床,暮莲已是神清气爽,好不精神!
要盗取法诀,首先要查看敌情。不过敌情暂时还称不上,也就是法诀所在的具体位置以及周围的护卫安排……等等情况。
锏元城可以说是以武林盟为中心发展起来的,但是武林盟却不是锏元城的城中心,不过离城中心亦不远,步行一刻钟便是。
暮莲步行而去。城里不像城外那般人烟稀少,在白天使用瞬移也鲜少有人能够发现,即便发现了,也可以当做是一阵风。不过,暮莲也没想过要用瞬移,因为她的时间充裕的很。
武林盟其实是一个大庄子,其外在建筑和面积与清月城中王府类的府邸很相似,唯二的最大的不同乃是武林盟一进门,便是一个大型的演武台,也是比试台,而房屋后面也不是什么花园,而是一大片操练场。
武林盟因性质特殊,所以不拒绝任何上门之客。暮莲很顺利的进入了武林盟的大门,而因为江湖女子不少见,她也没有引起任何注意。
武林盟虽任由人们进进出出,但里面还是有着类似于禁地的存在,这种地方一般情况下就只有武林盟的任职人员才能进入,也就是说,只有武林盟主极其一干副手才能进入。也因此,这种地方很好找。
战神府中有关于武林盟的情报信息很多,但某些方面不是很详细,特别是武林盟中藏有的法诀功法什么的,种类特别多,而且所藏之地也极为隐密,战神府的人再怎么有才,也难以都调查清楚。
有目标的具体位置当然是最好,如若没有,其实也没什么。暮莲在翻阅战神府的情报信息册的时候,抱的就是这种想法。而不意外的,战神府只有目标的大致位置――藏书阁中的地下藏书室。
暮莲只得到了这么一条信息,关于怎么进去地下藏书室,以及这一路有什么机关……等等具体一些的信息却无从得知。不过,她并不为此感到烦恼,在她的心里,只要有着强劲的实力,哪里不是来去自如?!
暮莲从修出那幅简易的太极图之后,便不知道自己的实力究竟到了什么地步。她没兴趣和这个世界的强者比试以测出自己的实力,不过她知道一点,她现在很强,以这个世界的标准而言,她现在非常的强!
循着越来越多的护卫,暮莲一路走到武林盟的深处,直到在某条路的路口处被挡了下来――前方已是武林盟重地,不得擅入!
暮莲原地向里面张望了下,随即耸耸肩。看样子,前面应该是书房之类的地方,书房后面的两层小阁楼有好几座,就不知道哪座会是藏书阁,几座阁楼都一模一样……难道这几座都是藏书阁?
暮莲咋舌,这得要多少的藏书量才会有好几座的阁楼啊!还是说,这里面只有一座是真正的藏书阁,而其它的几座则都是障眼法?
注意到一旁的护卫已经留意起自己了,暮莲无辜的摊摊手,然后转身离开。虽然不是很想夜晚来,毕竟那是睡觉的时间,不过目前看来,还真的需要晚上再过来探查呢。
锏元城已经属于江湖之地,而武林盟更是江湖中的重地。提到江湖一词,就会由此延伸而想到纷争一词,江湖纷争那是时时刻刻都存在的。
这不,暮莲一路散步般的走着,记住路线以及环境。还未走到演武台,就看见了一起小小的纷争。
所谓纷争,不外乎就是爱恨情仇以及是非恩怨。
眼前的纷争两方分别是一男一女,看来是属于前者了。
热闹谁都喜欢看。纷争的外围已经聚起了十几个人,暮莲也放慢了步伐,在廊子里走着,同时微微侧头看着小园子里正发生的纷争纠葛。
很俗气的情节。
这两人在一起交往了一段时间,可是等到女方向家里提起,并且预备找媒人之时,男方却是说分就分。理由乃是两人不合适,不宜做夫妻,这理由很烂,被用的很频繁,显然是没诚意,所以女方当然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