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疤男独自一人将几具尸体拖到了书房里,在做完这些后,他听到隔壁卧室里传来了赵思诚等人的说笑声,脸上顿时流露出了羡慕之色。
他擦了擦额前的汗珠,正欲将门关上离开时,却意外发现门后竟然竖着一把M1014半自动霰弹枪。相比于之前自己用的雷明顿M870,M1014拥有可伸缩式枪托,至少可以发射25,000发子弹且无需更换任何主要部件。
“竟然还有这种好东西。”
刀疤男如获至宝般的走上前,双手不断摩挲着漆黑的枪身;比起其他枪械,他个人尤其钟爱霰弹枪这种充满浪漫暴力美学的硬汉武器。
但很快,他似乎想到了什么,又缓缓放下了手中的霰弹枪。
在逃亡的路上,刀疤男逐渐意识到沈听澜等人的存在有多么重要。他很清楚,自从同伴死后,若是靠自己的力量,想要通关绝对是天方夜谭。
沈听澜这个人讲义气有很有原则,比起自己,他更有能力带着大家活下去。眼下武器没了可以再想办法,但若被团队舍弃,自己最后一丝生机就彻底断了。
在经过了一番剧烈的思想挣扎后,刀疤男还是决定老老实实交出武器。
此时,沈听澜正好跟凌云一起从三楼走下楼梯,刚到二层,便看见刀疤男走出书房,手里还拿着一把M1014。
“这是我刚在书房里找到的。估计是男主人留在家里用来防身的武器。”
刀疤男老老实实的将枪递给了沈听澜,后者先是一怔,随后说道:“霰弹枪你拿去用吧。”
“什么?我真的……可以吗?”刀疤男意外地抬起了头,没想到对方会将武器分给自己。
沈听澜点头:“我看你用的顺手,再说,你的作战能力在所有人里算得上数一数二。现在看来,你也想通了。所以只要你收起那些歪脑筋,好好配合我们,个人恩怨可以先放在一边。”
“谢谢你们,愿意再给我一次机会。”
刀疤男信誓坦坦道:“我承认,之前跟同伴确实想过要铲除你们几个眼中钉。甚至其他人在我们眼里,也都是拿来利用的棋子。必要的时候,可以毫不犹豫舍弃。”
似乎是心中的芥蒂已除,凌云没想到刀疤男竟然会跟他们坦白自己的秘密。
刀疤男告诉二人,自己名叫王军,跟光头男来自同一个村子。他们并非二人以为的丧心病狂的劫匪,抢劫杀人也是另有目的。
在王军13岁那年,村上传来噩耗,二人在外打工的父亲都死在了一次矿难中。
“我爸离家三年在外打工,只因为矿老板还欠他一万多元的工资,便计划拿到这笔钱后,再跟老乡一起回家。可那老板迟迟不发钱,我爸跟同伴便决定边在煤窑做事,边等工资发下来。可谁知道,后来矿塌了,下矿的二十多个人,全没了……”
想起了那段痛苦的回忆,王军攥紧拳头,眼眶也微微泛红:“矿主魏守仁还有当年矿上的几个狗日的负责人连夜跑路,而我们两家以及其他遇难的工人家属,连他妈的一毛钱赔偿都没拿到。我妈承受不住这样的打击,隔天就在家喝药自杀了。后来,我就跟雷子一起辍学离乡,靠着打听到的消息,终于寻到了那些人。”
“所以你们不是单纯的撕票抢劫,而是在替亲人复仇?”想到这两个角色的背景设定后,凌云惊讶的望向了对方。
“没错。那些畜生不配过安稳日子。当年要不是他们偷工减料,那矿也不会塌。这些年,他们的日子过得好不舒坦。我跟雷子没有文化,别说用什么法律制裁,对我们来说,能告慰死去的爹妈以及乡亲们的最好方法,就是杀了他们。”
王军冷笑:“至于魏守仁,所有人里就属他混的最好,摇身一变成了个小老板,在北新市买房娶妻,十多年前的事情,他早就忘干净了。所以那天晚上,我跟雷子找到这个王八蛋后,直接冲进他家,开枪打死了他。抢走财物离开后,他老婆报了警,而我俩在开车逃跑的时候,正巧遇到了沈听澜。后面发生的事情,你们应该知道了。”
王军并没有隐瞒,而是老老实实的承认了这场无妄之灾的始作俑者,就是他们兄弟二人。
“我们不是什么好人,一直以来过的也都是刀尖舔血的生活。说实话,到了这种地方,我们根本没考虑过什么仁义道德。只要能活命,不管多丧心病狂的事情,我跟雷子都做得出来。因为一直以来,这个社会在我跟雷子眼里,是肮脏、不公平的。”
王军看着沈听澜,继续说道:“从今天你们没有把我丢下车的那一刻起,我就开始反思了。说真的,我很佩服你,沈听澜。在这种环境下,你一直想着怎么拯救其他人,哪怕是杀害自己的凶手就在面前站着,却能一直隐忍,甚至放弃了复仇的想法,以德报怨。是你让我第一次看到,原来人性并没有我想的那么不堪。”
“事已至此,杀了你也不能解决问题。让你作为主要战力留下,也是为了能突破重围,争取到更多活下去的希望。但愿你从此以后改过自新,将功赎罪。”
沈听澜拍了拍他的肩膀,开口道:“先下楼吃饭吧。”
“好。”刀疤男感激的朝二人笑了笑,率先下了楼。
而凌云若有所思的看着对方的身影,内心受到了极大的冲击。他万万没想到,像刀疤男这样看似反派的背后,竟然也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现实果然与小说不一样。即便是书里再不起眼的炮灰角色,身上也有复杂的故事;在一些特殊时候,更是能发挥其自身的作用。
从王宇到卫崇明、唐瑶、关勇这些人,以及刚才的王军身上,凌云更是悟到了这样的道理。
此时众人在搜刮完卧室内的财物后,也都回到了客厅。
六个女人坐在沙发上,乐此不彼的瓜分着财物。项梅的手里攥着一枚闪闪发亮的钻石戒指和一条红宝石项链,这些首饰都是她在女主人的抽屉里找到的。根据屠雅估计,市面价格起码在五十万元以上。
“有了这些钱,就能送儿子出国读书了。”项梅开心的跟丈夫商议道:“他不是一直想去日本留学吗,这下可好了……”
“是啊,我们一定要活着离开这里,把钱带回去给儿子。”
关勇小心翼翼的把首饰装进了盒子里,放在了身后的背包内。
另一边,屠雅以及唐瑶等人在别墅主人的卧室里找到了大量美金,其中在女主人的衣帽间里,更是不乏价值昂贵的首饰、各式各样的高定品牌外套、高跟鞋以及名牌包包。要不是条件不允许,她们恨不得将这些东西全都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