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靡巨细无一不到!更甚至已列出百年之计,每一阶段所行之策、策后之局面、发展等等无一不设想周到!而更重要的一点是——比之前朝,这些对百姓来说——赋更轻,法更正!只此一点,便可得天下民心!民心归,则天下定矣。‘农以休生,商以兴业,武以强国’有明君其上,有能吏其中,有良民其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何愁无盛世繁华!”
“那你的意思是?只要能洗清先生的罪名,我做什么都可以。”看到他脸上的绝望,孟欢欢也觉得自己重重向悬崖下坠去,伸开的手抓不住一点支撑。这一年来流放生活的辛酸苦楚,如果注定要无望地延续到死,她实在不知眼前这个骨子里骄傲而孤高的人将如何承受。他本是适合放舟行吟的人啊,怎么也不该陷落在泥淖里,被人折辱践踏。
每隔十来日便下山采购一些食粮和日常用品,他又擅捕猎之术,制了一些弓箭和捕兽夹,孟欢欢与他携手游于翠姑峰连绵的山峦之巅,野猪、山雉等自是不在话下,有一回还猎了一只老虎回来,眼见腌制的肉挂满了屋檐之下,多余的猎物又被司南誉拿去山下集市上换回一应物品,孟欢欢笑言这翠姑峰的飞禽走兽定是前世欠了司南誉的,遭这无妄之灾。
看历史,和看历史小说的人,总喜欢指手画脚,认为主人公应当如何如何,改变历史,甚至创造历史。其实只要以自身所处的任何一个时代,进行设身处地的思考,就能轻易发现:历史和命运的力量太过强大,影响一切的因素太多、太细微、太叫人始料不及,以一人之力,能做到哪怕一点点最细微的改变,已属不易,所以史上只有极少极少的人,穷尽一生心血,才得以流芳或遗臭千古。譬如他们兄弟的夺嫡之争,就算一开始就告诉他们会发生这一切。
“我不信命。早就说无人命运是写定的。你是我的小虾……难道你真的愿意履行婚约,嫁给大哥了吗?你现在说一个不字,我马上就带着你逃走,从剑门关走偏道,可以穿进四川密林。这一辈子就算再短,有了你我也不在乎了。”他的眸子燃烧起来,字字逼着我。我这才发现,玉飞龙驮了一个大包裹。他穿着平民的短袄,背着剑。
上上下下打量一番后,唇角勾了勾,荡起一个娇艳的笑容来,“我以为你死了呢,所有人都以为你死了。你为什么跑了出来?”她笑得那么美,那么妖媚,说出来的话却很刺耳,充满了怨毒,“你知道我有多爱他吗?为了他,我可以放弃一切,就算是死,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可是,我对他的好,我所有的牺牲,赢得的只是他的感动。他已没有爱了,他把爱都给了你!”她一字一句地说来,声音娇柔,笑容如花。孟欢欢却分明听到了极度的痛楚。
对于救命之恩,葺族的报答是在隔地与夷地之间,提供一个属于修葺族的,十分隐秘的山谷给狼镖。这个山谷,将被狼镖用来蓄养牛马。因为按照亚的要求,他们每年需要的牛马数量实在巨大,巨大得葺族提供的只是其中十之一二。当然,在孟欢欢的设想中,那地方也算是狡兔三窟中的一窟,在战乱时,也算是狼镖的一个退身之所。
见他们都开始关注自己,这才得意洋洋地跳回司南誉怀里,说道:“如果我们这样走下去,一辈子也到不了不周山。因为它不在凡间,平日里是被诸神隐藏起来的。只有在朔月到满月这段日子里,会渐渐在人间现身。满月的时候,阴间大门会敞开,将孤魂野鬼收容进去,所以那时候去不周山是最合适的。神荼郁垒没工夫管咱们,不周山呢,又刚好在人间现形。“
这样的王……是的,他从未见过!他们兄弟可说自小即伴着一起长大,十多年了,从幼童至而今的一国之主,他从来都是雍雅高贵,淡定从容的,那脸上无论遇何人何事总是挂着尽在于掌的微笑,任你是天崩地裂也不能令他稍稍变色,任你是十年相随还是初次相识,他永远不露一丝一毫的情绪,毫无弱点,所以完美无缺完美无敌!而此刻……这个王是从未见过的!他动怒变色,他疾声厉语,他惊恐惶急……
那是一种芦苇般的植物,挺立的茎叶密密匝匝地挤满了水面,仿佛扭动着挣扎着也要尽力上长。或许是因为扎根在水底腐烂的淤泥里,虽然这绿色也算均匀鲜亮,却让清越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很久以前在街上见到的冻毙的乞丐,那惨绿的脸色虽然和眼前的叶色不是十分相似,却同样让她浑身一寒——这是天心蕲,密密麻麻的天心蕲,比她在梦中见到的时候更让人心惊胆战。
心情复杂,恨不得即刻跳起来,揪住他问个明明白白,却又隐隐有些害怕他说出真相后自己无法承受,正在极度犹豫之时,黑衣人施施然站了起来,走至榻前,悠悠道:“侯爷,酒我给你留下了,此次一别,不知何年方能相见,你善自珍重吧!”说着转身向屋外走去。
那天夜里,我独自在书房,打算胡乱熬一夜,福晋不放心,偏要在外头守着。司南誉说得不错,董鄂氏是我额娘千挑万选了一两年才相中的,家世容貌都没话说,最让我满意的是性情和顺,样样事都肯依着我。或许那个丫头果然如司南誉所说,看看清楚了,转眼就会觉得无趣呢?我嗤笑着自己,干脆去董鄂氏房里睡了。
我早就说过,出山与否,要看时机。现在真相大白,我虽然惊讶,但还是决定到北朝朝廷来,在师兄的身边当一名无官的谋士。无论如何,他算是我唯一的知己。我只有一条命,我不能为你死了,我只能陪你而生。在北朝,我愿意看着你走自己的路,我愿意帮助你实现你对天下的理想。他是最强的,从魄力到智谋,其他的男人,都不能与他媲美。若他肯有几分真心,你嫁给他,是最好的归宿。无论如何,我会等你十年。十年后你要是能幸福,我大概也实现了自己的理想,报答了师兄的恩情。
一惊,诧异地转头看向他。没有抬头,他自顾自地苦笑起来:“你想不到是吧?这个念头一闪而过时,连我自己也吓了一跳!有时我会想,也许是我爱得太深了,难以自拔,所以这样的渴望放松。不过,我也明白,她已经刻在我地骨子里去了,放不放弃,已不是由我的理智说得算的了。”
她的声音虽小,奈何这个时候,正在认直倾听。当下他脸孔涨得通红,他瞪着女儿,低声咆哮道:“不过是一姬!你,你真是愚蠢之极!这个孟欢欢,可不同于世间任何一个姬妾,她不但于大王有救命之恩,为大王诞下大子,她还是大王最信任的食客……”他实是气到了极点,右手指着女儿的鼻尖,一时只奋会颤抖,却说不出话来。
最近很古怪。司南誉一面回屋收拾东西,一面回想自从见到他以来发生的这些事情,他好像一点儿也没变,还是懂很多东西,有条不紊;但又好像变了很多,总是说一些模棱两可的话。虽说隔了四年,她觉得一切如初,没有什么不同的,但或许对他而言,还是有什么不一样的吧!
那双手是白玉雕成!那样的完美,没有一丝瑕疵,可就是这一份完美才令人恐惧!人的手再如何保养,再如何的白净细嫩,也绝不会真的化为玉,总是有柔软的皮肤、温暖的热血,可眼下这双手……这双手当然没有石化为玉,可那与玉已无甚差别,冰凉的,透明的,握在手中,感觉不出那是人手!
一直看到几个黑点匆匆飞离了宫城,司南誉悄悄从山石后探出身子,想着如何解释方才自己的怯懦。然而他发现暴戾刻薄的皇帝却没有斥责讥讽自己的脱逃,甚至一言未出地站在原地,仿佛在定定地观察着什么。司南誉正担心皇帝在寻思什么惩治自己的法子,孟欢欢却蓦地伸手在虚空中茫然地握了几把,像是想寻到什么支撑,还不等司南誉反应过来,下一刻,孟欢欢倒在了地上。
这是她自从军以后第一个过得如此静谧、如此悠闲的夜晚,她遥望星空,手却无意中抚上胸前那半边玉佩,这一刻,忽然想起在会昭山与司南誉相处的那夜,淡淡苦笑,那时的自己只想着天高海阔、游侠江湖,怎么也不会料到多日后会在这战场之上,承受这份苦楚吧。这真的就是自己的命运吗?
“……呵,这样算来,大约从去年太子事发,他就盯上咱们了,更不要说,九弟还害死了他的美人儿。”司南誉看看我的沉默,勉强笑道,“但有意思的是,太子复位后,他们虽明着仍是与太子亲睦,做的事儿却和太子不是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