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清和使劲点头,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可没办法跟谢紫云做太亲昵的动作:“我给你按一按人中怎么样?”
谢紫云荡漾的一笑,实在是魅的惊心动魄:“我还没抽过去呢,你掐我人中干什么?太难看了,会弄花我脸上的粉的,你帮我掐一下内关穴,我心脏跳的乱。”(内关穴是手厥阴心包经的常用腧穴之一,主管心脏。)
魏紫从酒店前台给她取来了薄荷糖,谢紫云赶紧含在嘴里醒醒神。
魏紫想起母亲说的,露露和造型师格拉斯带着一大堆瓶瓶罐罐从酒店外面进来,那毫无疑问是媚香了,她闻出来妈妈身上有依兰香和曼陀罗的味道。
很快魏紫就被特种部队限制行动了,她手里攥着的薄荷糖也被收缴上去。
魏清和让魏紫去找徐先生协商,让他和谢紫云尽快上飞机,不然谢紫云是撑不住的。
当第二辆军用直升飞机降落在酒店1层外的地面上时,魏清和一把抱起老婆,走到最前面。
魏清和精瘦的身材,抱起谢紫云却一点没费劲,他的公主抱着实让所有的中年妇女们羡慕。
尤其是蓝花楹跟在后面,看的目瞪口呆,眼珠子都要掉出来。
当年谢紫云跟魏清和分分合合,差点分手,有蓝花楹在里面贡献一份力量,可是谢紫云这样的北方女生就是心大,当时根本就不知道蓝花楹都做了些什么。
蓝花楹中意魏清和不是一天两天,她梦想中的丈夫,就应该是像魏清和这样,体贴、温柔而且才华横溢的,魏清和这样的男人,才是满足了她对一个才子全部的幻想。
她嫁给方致远这么多年,都不知道原来夫妻之间还可以这样恩爱。
这种恩爱,不是秀出来的,是默契的眼神交流和举手投足间的肢体动作表现出来的。
魏清和是跟谢紫云在一起那神仙眷侣的样子简直羡煞旁人,这简直让她嫉妒心爆棚,蓝花楹的这嫉妒心可是由来已久的。
早在25年前,魏清和刚上大学,最年轻的时候,是江南地区第一帅哥,他带着江南的春风走进帝国大学的校门,拉风程度堪比立宪初期民主共和时代的徐志摩,而且他一点也不花心,表情很腼腆,从不主动搭讪女生,风评比徐志摩好多了。
他只是平时不带眼镜,如果再带一对金框眼镜,就更加有书生气。
蓝花楹当年刚进入帝国大学化学系学习的时候在学院门口碰见魏清和,从此便开始暗恋他。她经常去隔壁文学院旁听课程,谁让她是不得了的文艺青年呢。
25年前,在化学院的门口,孟家亿看见了提着行李独自来报到的谢紫云。
谢紫云的身上背着一把剑,她走路的样子就像侠女,高高的马尾辫绑在脑后,身材笔挺,身高像模特,一下子就吸引住了坐在化学院旁边帮助管理学院打理新生报到手册的院会主席孟家亿。
魏清和进到学校里便跟夏童的爸爸夏旭升打成一片,他们是按照名字拼音字母排序被分到了一个宿舍里面,而且魏清和提前报到了一天,被夏旭升这个热络的少年抓去当管理学院新生招待的壮丁。
当时夏旭升的孟三哥已经上大三了,孟家亿又是管理学院的老大,他让夏旭升抓壮丁来帮忙学院新生入学的事情,夏旭升不可能不干。
魏清和同王环宇所在的管理学院,帅哥环伺,一抓一大把,但不管怎么抓,魏清和都是毫无疑问最帅的那个。
魏清和因为皮肤干净,被孟家亿调侃称小白脸,这让魏清和耿耿于怀。
王环宇是主动加入到新生招待义工团里面的,根本就不是夏旭升把他拉进去的,他本身就是热情的人,由于小时候在美国长大,他特别积极的参与各种义工活动,他以为天朝大学和美国的一样,做义工可以给涨学分的。
其实完全不是他想的那样,天朝校园很讲究校园政治,每年院学生会招新,都是从这些“积极分子”里面挑选出最活跃最优秀的人来操持学院事务,王环宇因为特别热情,直接就被管理学院院会副会长列为重点培养对象。
王环宇因为身材最高,长的又比身后的魏清和和夏旭升结实,所以在谢紫云报到的那一天一下子就被谢紫云看见了,他还帮忙其他学院的女生提行李,正好跟谢紫云打了一个照面。
可是背剑的谢紫云,却不知道从那一天开始,她和魏清和的命运就写在一起,一辈子也分不开。
孟家亿看见谢紫云拿着钥匙走了以后致使夏旭升说:“夏三,你快去问王环宇,刚才那个背剑的女孩叫什么名字!!”
这时候王环宇已经不见人影,他被新生篮球部部长给拉住,王环宇不太会拒绝这种热情的部长,他们美国学校,篮球打的好也是给学分的,而且进了篮球部会有各种啦啦队助威,王环宇以为天朝大学也是这样,就说什么也走不开了。
魏清和听见了,主动跟着夏旭升一起去:“去找化学院的义工去问!”
他们走到化学院新生报到的凉棚下面的时候,正好遇见摆着大小姐阵势的蓝花楹。蓝花楹出行带了2个保姆,而她自己站在遮荫棚里面扇着扇子。
刚刚谢紫云的出现,几乎把当时新生报到处所有的还没谈上对象的师兄们都给惊动了,一时之间来问谢紫云名字的人多出十号几个。
化学院的义工被围的狂出汗,秋季入学本来就是酷热难耐,一大堆男生围上来,更加让空气变得焦躁。
魏清和最先找到了谢紫云的名字,他有过目不忘的本事,尤其是背名单也是,他给夏旭升打了一个响指说:“赶紧走吧,我已经知道她的名字。”
蓝花楹就误会了,以为魏清和说的是她。
魏清和当时就是太老实人了,一五一十的把谢紫云的班号、学号和宿舍地址告诉了孟家亿。他要是知道孟家亿后来对谢紫云是认真的,打死他也不会这么老实的把这些信息告诉他。
在学校举办开学典礼的那一天,热情而又普通话欠佳的大师兄孟师兄买了一大束玫瑰花花站在了谢紫云宿舍楼下,孟家亿是个胆小鬼,他突然发现谢紫云的身高远超过他,他就没自信了,于是指挥夏旭升去给谢紫云送花。
谢紫云一看到夏旭升就知道他是被抓壮丁了,那别扭的表情,简直跟上刑似的,她摆摆手笑道:“谢谢你,我今天已经收到三束了,而且好像毕业典礼才送花,我觉得花还是要送给新生代表,如果你们不介意的话,我就把花给其他同学了。”
谢紫云顺手就把花送给了宿舍里一起出来的古丽夏提,她是舞蹈与艺术学院的新生代表,这个人不是别人,就是夏童的妈妈。
古丽夏提是帝国大学舞蹈与艺术学院的特招生,当时她就已经是全国青少年组民族舞单人赛冠军。她长着一对如同黑葡萄一样的大眼睛,深邃五官,还有无比丰满的胸部,比谢紫云的胸要丰满的多,简直就是维纳斯在世。
不仅如此,古丽夏提身材跟谢紫云一样匀称,性格比谢紫云热情,这是作为少数民族天生的特质,她挥舞着手说:“谢谢你们的花!~~~”
古丽夏提顺便给夏旭升一个飞吻,她不知道,她这个飞吻可是直接秒杀了夏旭升的心。
夏旭升扭过身来跑回孟家亿旁边说:“三哥!!我要娶她做老婆!!!”
孟家亿被夏旭升吓得都结巴了:“你……你……你说哪个?”
新生开学典礼正是人员集合阶段,一瞬间就从他们面前晃过去10好几个人,孟家亿还以为夏旭升说的女生是谢紫云。
夏旭升可没有跟孟三追求一个人的心思:“就是刚才跟谢紫云一起出来,站在她旁边的,头发卷卷的,哥你快帮我打听,那个女生叫什么!!!她一看就是维吾尔族人,肯定好找!!!”
孟家亿仰头看了一眼谢紫云住的女生宿舍楼说:“好找个屁嘞!!你知不知道这个楼里住多少人!!上千号人嘞,叫你那些好兄弟帮忙一起!!”
就算魏清和有记人脸过目不忘的本事,可是人太多了也无能为力,别看新生大会所有的女生都穿T恤,但是有各自学院的院会标志:“夏旭升,你现在追上去,说不定能追上,咱们快走,记住背后学院的名字就能找到了!快走快走!!”
夏旭升二话不说就挤进新生移动的大流里面,他后面还有魏清和。毕竟他们都是新生一撮里面的,而孟家亿就不同了,他长相太平凡,身高又矮,很快他就被夏旭升和魏清和甩到后面。
魏清和发现自己举步维艰,他从报到第一天就发现了,女生们会有意无意的挡住他走路,故意找机会接近他旁边。
夏旭升甩下了他,毕竟,作为一个男生,他还是知道魏清和走的慢是什么原因,还就真让他在人群中又找到了古丽夏提。
夏旭升也很紧张,他已经凑到了古丽夏提的旁边,可是就是不敢问她的名字,只记住了她身上穿的院服写着舞蹈与艺术学院,那就成了,这样一下子就缩小了范围,不然他真的得从全校5000多名新生里慢慢捞了。
夏旭升扭头看了看被远远甩在去大礼堂路上的魏清和,魏清和已经不指望自己能够在这种情况下偶遇谢紫云了。
魏清和是以管理学院第一名的成绩考进来的,他的文笔非常出色,同时又被校友会选中成为管理学院学生代表,可是他跟同一期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第一院生江同比起来,家世差的太远,所以江同是全校新生代表。
江同不愧为帝国第一任总理的亲孙子,他脱稿演讲,极其有煽动力。从江同入校的那一天开始,校方代表就把他当成最重要的苗子来培养,不过当时的江同有个致命弱点,他像当年苏白一样,接近200斤的体重,外形实在是欠佳。
由于江同是上大学之后才开始拼命减肥,在入学时候的,甭管他有多么前途不可限量,他就是不讨女生喜欢。
魏清和是个目光非常敏锐的人,他知道,江同会成为帝国大学的希望之星,就从他的气质,从他的眼神里,他就能断定未来江同会成为一个非常强势的领导者。而自己想要在这么多人物中脱颖而出,干掉孟家亿这个情敌,他必须联合更强大的人物来给他撑腰。
跟江同成为朋友,这就是魏清和开学第一天给自己定下的目标。当新生大会在校长的喊话下宣布结束之后,魏清和第一时间就跟住了江同的脚步,一起离开了主席台。
令魏清和极其以外的是,新生典礼结束的第一秒,就有一个法学院的女生冲到了主席台上喊道:“管理学院的魏清和!我喜欢你!”
校长非常无奈的摇头:“你们这届女生可热情哈…………这就要开始留下美好的回忆了!”
这个女生,就是后来江同的妻子,也是马上就要成为帝国第一夫人的萧泠。
萧泠身材十分高,就像她的堂哥大将萧迹一样,军人一样英姿挺拔的坐在魏清和的旁边,这种女生一看就是部队大院里面长大的,听口音还是北方人。
萧泠是法学院新生代表,是作为新生代表中的一个。她穿着百褶裙白球鞋,站在魏清和的旁边,简直被台下的女生们羡慕死了。
还没等魏清和转过身拒绝这个女同学的时候,江同就站出来说到:“请大家按照秩序离场…………”
江同代替学校校会主席,将大家的注意力拉到了安全离开大礼堂这件事上,把刚要躁动起来的口号声立即给压下去了。
魏清和非常感激江同,于是亦步亦趋的跟着江同。
魏清和也的确选对了人,只要跟着江同混,孟家亿这种凭富二代身份搞到的院会主席位置的人不足为惧。
江同参加学生会竞选,魏清和就给他所军师,同时他还把文学院第一文采出众的言之溪拉进主席团竞选队伍里面。
可是参加主席团竞选也是需要钱的,在南粤省,陆家也能排上号,他们家虽然不如苏氏财阀那么有钱,可是也是三代做房地产的富户,所以陆淳在魏清和的软磨硬泡之下也进了团。
江同的对手,就是身为帝国大将后裔的萧泠,为了够稳赢萧泠,江同开始疯狂的减肥。
魏清和和几乎运动残疾言之溪每天押着江同去学校体育场跑步。
江同身上绑满了铅块,他最开始跑的慢的像蜗牛。
萧泠因为从小在军队大院里长大,身体素质不是一般的好,她跑一圈,江同14都没跑完,于是大早上就上演了这样的一幕:“哈哈哈,江同,我已经从你旁边跑过4圈了好吗!!!哈哈哈,我告诉你,不要以为你成为了新生代表你就赢了,我一定会成为新一届学生会主席!”
江同没有话回答,因为他累的连气都喘不上来。他一定要成为一个精明强干的男人,让萧泠对他服气!
当时他就决定要用智力征服萧泠,同时要把自己的体能锻炼的跟军人一样,让对方再也不敢小看自己。
江同是个绝不服输的人,由于以前从来不在乎自己的外貌,把时间都用在丰富自己的学识,却忘记了锻炼身体的重要性。
但是距离第一次划票竞选,他只有3个月的时间,在这3个月,他必须暴瘦下来。所以他不仅早晨跑步,晚上跑到体育馆练划船机,中午连饭都不吃,挥汗如雨,进入癫狂的减肥状态。
于此同时,魏清和每天都能看见跟古丽夏提一起在湖边练功的谢紫云。
大一的每一个清晨,魏清和无数次从谢紫云身边跑过去,可是他都不敢直接向谢紫云表明心迹,因为他知道,他能力没有强大到让对方认可,他绝对不能做对方眼里毫无建树的男人。
萧泠非常喜欢谢紫云,她甚至跟谢紫云很熟,因为萧泠注意到了谢紫云练剑,她经常在湖边上切磋武功。
部队里有很多人会请专业的武术教练教散打,而萧泠的散打也很棒,所以除了剑法以外还切磋散打技术,可是她竟然打不过谢紫云。
谢紫云当之无愧是帝国大学的第一校花,毫无争议的外貌、优秀的体能、以及高挑的身材。
萧泠的注意力,慢慢的被江同给吸引过去,偶尔早上,她会跟谢紫云说:“帝国大学里面真是人才辈出,我上大学之前。还以为没有人是我的对手,没想到武学上我打不过你,能力上又不如江同!我现在也怀疑自己不能成为新一任主席!”
谢紫云倒是很羡慕萧泠:“学生会有那么重要吗?……我就不喜欢学生会,我母亲说过,对打的时候千万不要想太多,否则必输无疑。你不是来跟我学太极剑的吗?怎么要套路我?”
萧泠觉得谢紫云简直油盐不进:“那你要怎么样才能加入我的团队?!!”
谢紫云做了一个慢悠悠的收剑势说:“我不参与你和江同的对战,我觉得咱们不是江同的对手。你从小浸润在部队大院里,所以你的体能是习惯养成的,而他却有你没有的毅力,他的毅力太可怕了,不仅如此,还学富五车,我可没这个本事帮你。”
而站在萧泠和谢紫云旁边的古丽夏提,做了一个高抬腿动作说:“我觉得,泠泠你可以做校园明星啊,成为校园歌手大赛冠军,反正江同五音不全~~~”
古丽夏提还有湖畔旁边传播学院练声的师姐们,组成了帝国大学晨早最美丽的风景线。
萧泠从来没想过从别的路线包抄江同:“诶?!!!!”
古丽夏提拼命点头:“做他完不成的事情,这样你赢他就轻而易举啦~~~要不要跟我一起学跳舞?”
萧泠拍了拍自己身上的鸡皮疙瘩,她可不想学跳舞。
作为大小姐的蓝花楹从来早上起不来,她也就从来不知道帝国大学早上5点钟的运动场附近是这么的热闹。
当夏旭升这样的懒蛋也知道古丽夏提早上会练功之后,这个大一训练小分队里面又增加了一个他。
夏旭升参加晨练的第一天,魏清和就跟夏旭升说:“老大(宿舍)你加入晨练队伍也可以,不过,你不可以出卖江同,也不能把江同的计划说出去,这就意味着你这半年要跟孟三哥划清距离,毕竟孟三哥代表现任管理学院占萧泠一派的。“
夏旭升拍拍胸脯说:“你放心吧!!有女人没兄弟!!!哈哈!!”
魏清和抹了一把汗:“幸亏我跟你喜欢的不是一个人…………”
夏旭升是个迟钝青年,他问:“谁?……谁?你喜欢谁?”
谢紫云和蓝花楹所在的化学院例外,化学院的男女生比例是1:1,全院没有一个长相秀气的男生,基本全是歪瓜裂枣,可是谢紫云就像情商还未开窍似的,对帅哥一点也不敏感。
魏清和为了给江同拉更多的选票,跟言之溪一起在文学院做动员讲话。
他当时只不过是随便选修了一下帝国大学文学院的课程而已,送给文学院女同学的毛笔字贴在帝国大学文学院成了标杆,所以他想不火都很难,到处都有女生求他写字帖,甚至还有早起晨练追着魏清和要字帖的女生。
这些女生,明着是为了学字,暗着只不过是为了能跟男神搭讪,谢紫云在那时发现了,魏清和还真是受欢迎。
魏清和给江同拉来的票数非常可观,很快第一轮投票结束,江同以绝对优势碾压了萧泠一方竞选团队。
除了书法以外,魏清和还才华横溢,是那种文艺细胞都要从身体里冒出来的那种人。他不仅会作诗,而且还是围棋高手,文学鉴赏能力一流,出口成章,博闻强记,能言善辩,无愧于大才子称号。
2012年,新生主席团辩论大会,江同以多出萧泠一方1票的主席团评审票数赢了萧泠。
所以江同能赢过萧泠,魏清和在其中功不可没,因为如果没有魏清和给他拉来的那么多新生代表票数,按照平衡计分的原则,他想险胜萧泠都困难。
江同在大二的那一年彻底瘦下去了,他的外貌焕然一新,玉树临风,风度翩翩。按照惯例,他彻底接管整个学生会之后,可以直接吸纳当年竞选输掉一方的成员成为内阁。
江同给魏清和了副主席的位置,可是魏清和婉拒了,因为他从萧泠的口中探知谢紫云特别讨厌校园政治这种事情。
他已经完成了他的目标,那就是让江同成为他的好友,那么之后不管谁欺负到他头上,都会有江同给他撑腰,这就足够了,无需自己再去做学生会副主席。
于是学生会副主席就给了萧泠来做。
魏清和不是一个热衷于政治的青年,他从骨子里还是更偏向做一个文艺青年,要不是有孟家亿这样的二世祖作为拦路虎挡在前面,他才不会这么积极。
可是一个人一旦活跃起来,热度想退下去也难。
2013年,在帝国大学与天都大学每年一度的联合辩论赛上,魏清和与江同、言之溪、陆淳四个青年才子组成的辩论队,代表帝国大学以3胜1负的战绩赢过了千年第一的天都法学院辩论队,使帝国大学终于不用在全国大学生辩论赛上做千年老二。
那时候,帝国大学与天都大学两所天朝顶级名校里面的大一女生,见了魏清和没有一个不会尖叫的,这里面就包括方浩然的妈妈蓝花楹一个。
追求魏清和的女生,能环绕整个帝国大学和天都大学校外一整圈,魏清和走到哪里,都有无数双眼睛盯着他,这使得他成为比江同还有存在感的焦点。
魏清和是无可争议的校草,在他登顶校草之前,帝国大学与天都大学每年一度的才子竞技赛都会斗的你死我活,当魏清和出现的之后第二名跟他差了1千多票,稳稳的站住了校草的位置。
方浩然也是天都大学和帝国大学评选的双校校草,可是他却不像当年魏清和那样,稳在双校排行榜的第一位。
魏清和的父亲魏春华是书法大家,魏清和从小就受父亲影响,从三岁开始就学习毛笔字。他文从理都是绝顶出众。他还会弹古琴,精通古汉语,最重要的是他博览群书却不是个书呆子,被誉为行走的撩妹模板。
魏清和以为自己和江同已经拿下辩论队冠军的位置,可以直接找谢紫云表白了,他想不出谢紫云能拿出什么理由来拒绝他的时候,管理学院里突然传出了谢紫云喜欢王环宇的坏消息。
就在魏清和热衷于全校性活动的时候,王环宇和夏旭升在孟家亿的授意下悄悄的搞学院内部势力划分。
毕竟魏清和的目光锁定在谢紫云的身上,被细心的文学院女生发现了。别有用心的女生太多了,她们不可能注意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