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腾蛟和堵胤锡等人来到了法场百步之外,便已经齐齐下马,而后纷纷如鹌鹑般低头,碎步走向法场前,并在法场的台阶前低头停了下来。
法场的台阶处,已经走上去一个身穿团龙红袍,头戴黑冠的高大男子。
那辆马车中的女孩儿此时不经意地扫视向法场,也便掠了那高大男子一眼。
女孩儿刚要移开目光,又猛然回过头去。
却是错过了男子的全貌,车子两旁的人群呼啦啦挤上前来,把她的车窗都挡住了半边,女孩儿再想看清楚些,却是不能够了。
“大小姐,您怎么了?大小姐!”
人群过于拥挤,连那辆车子都被挤得开始晃动了起来。
那辆车里的小丫鬟紧张地来扶着女孩儿,莫名感到了自家大小姐情绪的异样,便试探问道。
“哦,我没事...”
车中的女孩儿只淡淡回答了这句,透过白色车帘,她的目光始终注视着法场,还有法场中央那个被人群挡住的长身玉立的红袍男子。
见小丫鬟仍旧投来探究的目光,女孩儿手指着法场:
“那男子...”车中的女孩噗嗤一声笑了,“男子穿的像是一只嚣张的大公鸡。”
女孩儿说的没错,那男子的气势也像,很嚣张,很跋扈。
女孩儿却是用话语遮掩着见到这男子后的心潮翻涌。
“那是龙袍啊,姑娘怎么会不认识?”
丫鬟对女孩儿的话有些诧异,满门朱紫,说的不就是这种大红色的朝服吗,那是朝中高官甚至是皇上才配享有的颜色,小姐怎么会认为穿起红色朝服的人像一只公鸡呢?
女孩儿再没和丫鬟对话,只是继续要看清那个男人。
女孩儿对法场上那道红色身影怎么好像很熟悉的样子?
“刘伯,车子能再走近些吗?”她想走近看看,看清楚那人的模样。
“姑娘,前面全都是人,别说车子了,人再想往前挤,都毫无可能。”
听到这话,女孩儿无奈地自嘲一笑,自己究竟是怎么了?
她不该因为见到一个男人便失态的,于是便调整好心态,淡眉淡眼地看向那个被攒动的人群遮挡着大半个身子的男人,不对,应该是一只骄傲的大公鸡。
又觉着这只好斗公鸡的身影很可气,在刚刚到来的一群骄兵悍将面前傲然鹤立着,似乎还是撇着大嘴接受他们的叩拜。
“小姐,咱们也需要下车呀!”
“下车干什么?”隔着车帘,仿佛看到那个女孩儿蹙起了眉头,她还很有些小脾气。
“下车叩拜皇帝呀!就是刚刚你形容的那位喽。”小丫鬟歪着头,一脸的欲言又止。
女孩儿施施然一笑,没有答话,仿佛像是在说,她才是该被那只大公鸡顶礼膜拜的人吧,自己又为何要去朝拜一只大公鸡呢?
全体观刑的百姓也在一个宦官的唱和中叩拜下来。
丫鬟急了,却不敢伸手把女孩儿拉下车,而是自己哧溜一下钻下车,加入到叩拜的人群里。
数万百姓山呼‘万岁’的声势实在太壮观了,伴随着庞天寿‘一叩首’,‘再叩首’,‘三叩首’的唱声,山河大地都在跟着摇曳震撼。
而女孩儿终于看清了那人,甚至看清了他的那张帅裂天地的脸庞。
于是,天地之间都在散发着那奇长身影的万丈光芒。
那光芒犹如一团火,焚烧着女孩儿一直魂牵梦绕的心,将她的心烧尽了化成灰。
女孩儿如遭雷击一般,颓然无力放下了手,又紧张地攥紧了车帘,让她手指已经攥得发白,连手心都汗涔涔的全是激动的热流。
“再叩首,”百姓随着唱声再次叩拜下去,也让女孩儿再一次看到了男人。
这第二眼,女孩儿的一颗心便都快要跳出嗓子眼儿了,女孩儿也‘腾’地跳下了车,她想扑向那个男子,却被人潮阻拦住了。
女孩儿想要高喊一声,却是知道,只要她喊出一声,恐怕立刻就会涌过来一群士兵,更何况,她该喊那人什么?
没人注意到她,十几万人都在对天子叩拜,她只是这其中最渺小的一个影子,人们甚至都没注意她是一直站着的,并没有叩拜下去。
可她就是一瞬不瞬盯着那个人,看那个身影和梦中永不弥散的影子慢慢重叠到了一起。
可不容她再想,她便又被老仆和丫鬟们护送回了车内。
参拜过皇帝后,便要对那些犯官开刀问斩了,一百多官员人头落地,这场面不要太刺激。
仆人们怕吓坏了自家小姐,便护着女孩儿又回到了车中。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会害怕这个场面,甚至可以说这种场面许多人都是拿来当成好戏看的。
在这个娱乐生活颇为贫乏的时代,百姓们看过这杀人的热闹场面后,甚至还可以将这件事当成谈资说上一年,甚至几年。
“百姓,都是朕的赤子,是朕需要抚育照顾的人,朕今日出现在法场,就是要为朕的赤子出头。
在这些人临死前,你们都看一看,他,叫谭有法,正三品的按察使,深受皇恩和百姓的托付,在广西一省为官七载,干了许多大事啊。”
天浪淡淡笑着,“你们猜一猜,他侵吞了百姓多少土地?”
人群出现了骚动的声音,都在议论着此人的罪孽有多深。
“各地田亩,如今多有瞒报,这样的情况已经不再是什么秘密了。
可你们知道吗,广西一省所瞒报的,大多成了谭有法这等人的家产。
而谭有法一人的土地,便是占了广西在册田亩的近一成。”
人群骚动更甚,许多人的难以置信的看向那个白发蓬乱,垂首颓败的死囚。
“站在朕的面前的,有半数百姓是从湖广逃过来的,你们之所以可以舍弃家园逃到这里,大多是因为家中已无余田了吧?”
天浪可以肯定自己说的话是没错的,像是在全州那样,能被洪有德抓到的全州周边百姓,都是有田地,却无余财的中户百姓。
他们是舍不得自己土地里的收成才宁愿冒着被清兵抓住的风险也不肯逃难的,因为没了收成,他们的日子同样也就没了盼头。
这些中户可能是各类人中最势利的一群,他们仰望富贵,不肯沦落为下贱,所以他们宁愿冒险也不愿意失去仅有的财产和一点可怜的尊严和期盼。
而富户在战乱之时,则是几乎都会选择收拾细软出去逃难去的,大多的富户一定会更加重视自己的性命,而不是财产。
战乱过后,哪怕家园被清兵占了,清兵也不会像交战时那样继续滥杀了,到了那个时候,他们还可以回来继续享受富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