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略显疲态的男人走向了忏悔房前,毕恭毕敬地鞠了一躬,然后推门走入。
关上门的一瞬间,外界的光线被完全隔绝,只留下一个逼仄而黑暗的小小空间。
他端端正正地坐在了椅子上,隔着木板虔诚道:“我初办告解至今已经隔一个秋冬,今天至此求神父降福,准我罪人告解。”
“忏悔吧,我的孩子,上帝正在侧耳聆听,他会原谅你的。”神父苍老的嗓音从木板的另一端传来,“我的孩子,你犯下了什么罪行?”
男人沉默了一会,低下头来,伸出有些粗糙的手指,温柔地抚摩着戴在自己胸前的一颗黑色水晶。它的形状并不规则,但即使是在昏暗的忏悔房里,那晶莹剔透的光泽却也依然清晰可见。
“我亲手杀了一个,对我来说意义非凡的人。”男人轻声说。
“为什么呢?”神父的声音十分平静,像一条流淌过乡野的小河。
“其实这么多年过去,我也不太明白为什么。”男人端详着手里的水晶,喃喃道,“也许是为了……解放她吧。”
“你后悔吗?”
“悔,很悔,悔不当初,而且还会懊悔一世。”男人背靠着忏悔房的墙壁,仰头看向黑暗的房顶,“每个晚上我都在回忆着那一天,回忆起我用那柄剑刺穿那个人心脏的瞬间,还有那个人绝望而悲哀地看向我的,宛如深渊一般的眼神……”
说到这里,男人哽咽了一声,又吸了吸鼻子,深呼吸了一下,“对不起,我的神父,这里可以抽烟吗?”
“如果这能让你好受一些的话。”
男人颤抖着手,从衬衫的口袋里拈出一根皱皱的纸卷烟,又从裤子的兜里掏出打火机点燃。
烟头的火光顿时照亮了狭小的忏悔房。
他狠狠地吸了一大口烟,直接吐在了黑暗之中。
烟雾缭绕之间,他从那块水晶的倒影中看见了自己颓丧的面孔。
“十年来,我一直游历于诺克玛尔王国的四方,我在走私军火商的货船上吹着海风,在库尔斯沙漠的部落喝着仙人掌的汁液,在格勒山脉的悬崖边上等黎明降临……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还在万象之森遇到了精灵族,他们可漂亮了,有着细长的耳朵和洁白无瑕的皮肤,背上还有轻盈的羽翼,飞起来的时候还有流光落下。”
男人掸了掸烟头,大块大块的烟灰落在他那双陈旧的棕色皮靴上,“我一直在寻找,寻找传说的那个魔法——‘神谕’。他们都说,这是整个奥德大陆上最强大的魔法,也是唯一一个能让人起死回生的魔法。”
“只要能够让我,再见到那个人,哪怕只有匆匆一瞥,我也愿意付出我的一切。”男人将自己手中的烟蒂用力地捏在手里,直到火焰在掌心熄灭,“哪怕是……生命!”
忏悔房内沉寂了一会后,神父的声音再度传来:“我的孩子,上帝和众神明都已经听到了你的诉说,你是一个善良的人,或许只是因为年轻的一时冲动,你犯下了一个无法原谅的罪过,但是这一切都过去了。”
“我的孩子,上帝会原谅你,同时更会保佑你,请保持一颗善心,继续你的生活。”
“未来还长,值得期待。”
“谢谢你,神父。”男人把手里的烟蒂塞进口袋里,起身鞠躬——即使神父根本就看不到木板这一端到底是个怎样的男人,更别说看清他的动作。
离开忏悔房后,男人走向圣心教堂大门门边,伸出右手的手指在圣水盆里点了点,然后在前额和胸前,认真而虔诚地划了一个十字,方才离开。
而这一切,都被站在大殿后方的黑衣女人收进了眼底。
她的表情十分复杂——其实从一开始,她就对这个男人莫名地有点……似曾相识的感觉。
也许在很久很久以前,他们有过一场惊鸿一瞥或者擦肩而过,但无论如何她想不起来的,但是那种感觉却一直盘旋在脑海中挥之不去。
她紧随其后,不动声色地走向忏悔房内,轻轻地叩响了木板。
“我的孩子,你是来告解的吗?”神父的声音响起。
女人回过头去拉了拉忏悔房的门,确认了完全关闭无误后,方才一字一顿地开口道:“君王,终将烈火重生。”
*
*
此时此刻的史迪克,正呆呆地坐在土地上,一脸茫然地看着面前的这头庞然大物——一只体格出奇庞大的幽狼,它的身躯起码是之前荒狼佣兵团遇到的那些的三倍。
此时此刻,这只庞然大物的身上插满了弓箭,身上也留着多出受伤还有灼烧的痕迹——想必为了杀死这只大家伙,佣兵团们没少费力。
史迪克看了看四周,围着这头幽狼呆坐着的,不仅仅是他们的荒狼佣兵团,还有其他的佣兵团,在最后的关头他们跟着瑟西亚带领的第六编队赶往了佣兵们集合的地方,所有人暂时地联合成了一个集体,才勉强把它给杀死。
他最后看到的画面,是瑟西亚用一个精妙的剑法斩断了这个大家伙的跟腱,而歌者趁它重心不稳的时候,从它的后面一剑刺穿了它的脊骨。
“所以我们射出去的箭,对它来说就像挠痒痒一样?”史迪克的脸上写满了问号,他至始至终还是没搞懂这东西到底是何方神圣。
瑟西亚在巨狼的身边蹲下,伸手轻而易举地拔出了弓箭——箭头压根没深入到肌肉内部,怪不得半点实质伤害都没有。
他摸了摸巨狼的毛皮,又把弓箭倒过来看了看,随手扔到了一边,“这匹幽狼的表皮和肌肉强度远远超过普通的狼,几乎已经有上等皮甲的硬度了,而你们使用的箭头太劣质了,拿来射绵羊倒是绰绰有余,但对付这种家伙,根本没办法伤到它们一丝半点,起码得用上带倒钩的穿甲箭头。”
“不过我的建议是,弓箭这种杀伤力和容错率都极差的装备,还是不要用来狩猎了,使用双管猎枪也许效果会更好,实在不济,短管的单发火枪也可以凑合着用用。”
史迪克和庞奇对视了一眼后,都尴尬地笑出了声:你大爷的,谁不知道火枪的子弹厉害啊,问题是这种昂贵的热武器,市场价怎么也得好几个金币一支吧,这还没算上子弹的费用!除了你们王家兵团,谁特么用得起啊?射出去的每一发都是钱啊,钱啊!
“我觉得,这些好像都不是重点吧?”一旁的歌者把喝了一半的牧格兰白啤放到一边,忍不住发话道,“重点是,这匹狼它为什么会这么……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