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启山派了人在书局和城郊小院附近盯着他的动向,这事儿于朝兮而言并不算秘密。
出于对大黄鱼的尊重,他忍了。
反正陈皮在养伤不能出门,陆建勋不可能正大光明地来找他,连他自己,很快也出去下地了,成日不在家。
只当是给张启山个面子。
但谁知道会出这么一档子事?红夫人说死就死了,二月红据说颓废到天天泡在青楼妓馆里,陈皮又招惹了人命官司,偏偏还不管不顾地逃到了他的居所。
局势乱成了一锅粥,这个时候,朝兮不想多生波澜。
从某种角度上来说,也算是陈皮给了他一个借口,把那些讨人厌的耳目处理掉。
即便张启山得到消息,也是他自己先做事不地道,就不能怪朝兮出手狠毒了。
一来一回大半个时辰,这世上多了几条孤魂野鬼。
回来时已经入夜,陈皮还在原地躺着。可能是连日逃跑担惊受怕,早没力气了,也可能是高烧烧坏了脑子,紧闭双眼,额头上青筋暴起,偶尔从嘴里冒出几句胡话。
朝兮认命地把他抱了进去。
陈皮应该是吃了不少苦头,奔波逃命顾不上吃喝,两颊上的婴儿肉都塌陷了下去,尘土和血痕脏兮兮地混在一处,伤口必然是发炎了,难怪会发烧。
朝兮恍惚间想起第一次见到陈皮的时候,也是这么落魄。
他情不自禁地笑了笑,方才去脱陈皮的脏衣服,很快,一具结实而匀称的年轻肉体暴露在了他的眼前。
平心而论,陈皮不如副官身材高大,也没有张启山那么离谱的肌肉线条,不过宽肩窄腰,腹部平坦,肌肉紧实,还算过得去。
就是大大小小的伤口太多,新的旧的叠加在一起,有碍观瞻。
朝兮抚摸着一道陈旧细小但已有些微增生的疤痕,心道:这大抵就是久远前,陈皮被这个世界所亏待的证明。
世事多艰,不唯陈皮。
多年来音讯全无的大侄子,也是其中之一。
这世上有一种人,命数在出生之前就已落定,血脉被恩赐也被诅咒,不管身在何处,遇见好人坏人,都注定了要游走在刀山火海里,经受这样或那样的伤痛,望不见生命的收梢。
跟陈皮不一样的是,以大侄子的复原力,估计不会留疤。
但换言之,这个世界会亏欠他太多,却留不下一点点的证明。
忍不住叹息。
还好,小院里备用的医药箱,朝兮用酒精棉给陈皮简单清理了伤口,额头上蒙了湿帕子退烧。
做完这些,伙计也把大夫接了过来——是方才他去“办事”时,顺路通知的。
虽然陈皮的伤一看就不是平民百姓能承受的,但医者父母心,那个看起来精明强干的中年大夫救治得相当卖力。
……收金条的动作也很迅速。
算陈皮命大,几处枪伤都只是子弹擦过,没有弹片留在体内。
大夫诊看过后,开了消炎药、白药和红花油等,还给写了几副中药方子,中西合璧,临走又告诫说务必让陈皮卧床静养,不可走动。
朝兮回头看看床上,被绷带捆成一个粽子的陈皮,心想他估计坐起来都费劲,别说走动了。
*
张府客厅,气氛紧张。
张启山脸色难看地瞧着副官,六具亲兵的尸体被担架抬了进来,他一眼认出,这是自己派去监看朝兮动向的那几个。
惨不忍睹。
副官强忍着悲愤说:“都是一击致命……杀人者身手强悍,每个亲兵的身上都没有留下反抗的痕迹。但是,所有人都在死后被剜眼、割耳、拔舌,明摆着就是……”
“他在警示我,不要再想着监视他。”
张启山长吁一声,挥了挥手,命人将尸体抬出去厚葬,并抚恤家小。
“是谢朝兮!”副官眼眶通红,双拳紧握,“佛爷,您还要纵容他么?”
张启山疲倦地后仰,揉了揉眉心,叹息道:“不然呢?于公,以他的身手,现场不会留下任何证据。于私,此事原是我先坏了合作的规矩,他出手虽狠,却是占了理字的。”
怪他急于确认陆建勋和谢朝兮是否有过往来,没有仔细衡量对方的实力。
如今……就是可惜了那几个亲兵,为他的疑心填了炮灰。
“可是……”副官实在忍不下这口气,“那以后呢?”
“以后,都不必派人监视谢朝兮了。”张启山闭了闭眼,“只盯着陆建勋那儿即可。”
“是。”
副官无奈领命,似自言自语地嘟囔:“怨不得他那时自称是恶鬼,果然不做人事。自从他来到长沙,属下就没睡过一个踏实觉。”
张启山噗嗤一笑,继而想起了什么一般,沉吟道:“或许他并不是恶鬼。”
副官惊讶:“佛爷?”
“恶鬼吓人,行事作风不循人理。在此之前,谢朝兮虽说张狂、贪财,可除了九爷那事儿,他从不主动招惹事端,因而能为我所用。”
“可现在,他拼着要激怒我,也仍是杀了那些亲兵。与其说他是恶鬼,倒不如说他更像血滴子——诡秘凶残,杀人无形。”
“日山啊,往后想要掌控他是不容易了,但至少不能让他成为我们的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