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杰认识夏侯妙妙时,只九岁,人胖成一堵墙,打架的时候特别好使,打了肉不疼,堵人的时候最方便。
“喂,小鬼,把你手上的糖葫芦给我,否则我揍你!”九岁的孩子,怒目横视,加上一脸颤巍巍、肥嘟嘟的肉,怎么看怎么不怀好意。
刚七岁的夏侯妙妙只不过上街弄点填饱肚子的东西,没想到遇上劫道的。
她淡定的将糖葫芦一颗一颗塞进嘴里,看着对上胖少年口水横流,忍不住恶劣的笑了,“死胖子,追的上我,姑娘我给我买一车的糖葫芦!”
说完转身就跑,块得像一阵风。
安杰愣了下,然后拔动肥硕的腿,吭哧吭哧追了上去。
夏侯妙妙低估了自己的破败身体,不过百丈的距离,小小的身躯往前一扑,蜷成一团开始抽搐,口吐白沫,一副命不久留之相。
安杰吓死了,一身白肉上的细小绒毛都炸了起来:“……”
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思,抱起人小姑娘,吭哧吭哧往医馆跑,到了二话不说,霸气的将所有病人驱赶出去,用肥硕的身躯堵住门口:“治不好她,老子堵你一辈子门!”
夏侯妙妙说过几次,安杰是她的贵人,这话听不是空口白话,也不是随口捏造。
而是事实。
在安杰不知道的时候,夏侯妙妙将这个白白胖胖到不可思议的孩子记在了心里,也用心护了一辈子,直到对方不再需要她。
初见并不愉快,夏侯妙妙输了一车糖葫芦,安杰吃怕了糖葫芦,从此再不敢多看一眼。
很多年后,安杰怀抱刚得的宝贝闺女,宝贝闺女指着街上一草垛的糖葫芦,流着口水说想吃。
已然变得成熟稳重的他徒然泪流满面。
“妙妙走后,我对所谓的美食再没有特殊的感情。”少了那个愿意陪他满世界寻找好吃的食物的人,所有的好吃的食物都失去了味道。
以前喜欢吃因为味道。
现在喜欢吃因为活着。
“爹爹,想吃。”宝贝闺女扯着他的头发,娇声说道。
安杰乍然回神,连忙让人去买糖葫芦,整个草垛一起买下来。
睹物思人。
曾经的感情太过浓烈,以至于随便一样和她有关的东西,就会扯出藏在心底的伤口。
糖葫芦外层的糖衣甜丝丝的,有些腻口。
安杰吃着吃着就哭了,宛若一个孩子,宝贝闺女吓坏了,倚着他的大腿,有些不知所措的亲吻他的脸庞:“爹爹乖乖,爹爹不哭。”
含泪吃完一串糖葫芦,安杰抬袖一擦眼泪,抱着宝贝闺女走了。
不吃了,不想想起那个狠心的女人!
转角,碰上一家药店,熟悉的药香窜入口鼻,安杰脚下顿住,怔怔的看着药店久久回不了神。
夏侯妙妙体弱多病,从来离不开药材,奈何口袋银钱不够,只能想法设法赚取银两。
她在农庄里养了很多鸡鸭,栽种很多果树,挖了鱼塘养鱼,将这些通通换成了银子,用银子去买药材。
她有一个令人捂心口的癖好——啃药材。
不过多昂贵的药材,到了她手里,是简单不过的零嘴。
糟践好药材,没少被大夫瞪眼睛,依旧我行我素,死不悔改。安杰几次误以为药材味道可口,比炖煮的汤药要来得美味,故而几次学着她的模样,张嘴啃。
结果——苦不堪言!
那种想吐又记着药材昂贵不能吐的苦逼感觉,简直不要太痛苦!
可夏侯妙妙从来吃得津津有味!
为此,安杰一度怀疑自己的人生,几番尝试,最终觉得是夏侯妙妙这姑娘有毛病!
“爹,娘让我找你回家。”
长子安逸的冷脸突然出现在安杰面前,将他所有的感伤打了回去。
也不知道这孩子怎么长的,明明他天性乐观,庭叶天性温柔,生出来孩子竟然不是温润如玉,含笑俊美,反而是冷冰冰活像一块冰!
心里不悦,安杰哼了一声:“前面带路去,另外,给你妹妹找一辆马车,没得颠坏了!”
早知道自家父亲自从有了比他小十一岁的闺女开始,他这个儿子就成了路边野草,安逸一点也不会将父亲的幼稚放在心里,他记得母亲的话——多包容,你父亲他心里苦。
苦什么?这多年,安逸从来没看明白过。
今日母亲特意提起来:“再过几日,便是你妙姑姑的忌日。”
妙姑姑,曾经听说过几次,具体是什么人他从来不好奇。
安逸只知道自己只有一个亲姑姑,安静姑姑,嫁给戴氏三公子戴长槿为妻,很多年也不见回一次京,不过倒是常常给他送礼物。
而早逝的妙姑姑…
安逸皱了皱眉,也不算早逝,这个姑姑记忆里并不是没有,只是在他六岁的时候消失了。
记忆浅,只记得几个零星的片段。
马车里,安杰又哭了,摸着硬邦邦的车厢好似摸着情人,嘀咕道:“这是妙妙画出来的草图做成的马车,还特意坑了三皇子一顿…”
听到这话的安逸扯了扯嘴角,默默朝天翻了个白眼。
宝贝闺女一脸不知所措,拍着安杰的脸庞以示安慰,而外面的儿子就跟耳朵聋了一样,不搭理他。
安杰抱紧了闺女,暗暗嘀咕,“果然儿子都是讨债的,女儿都是上辈子的小情人。”
讨债的安逸:“……”
回了府,安逸差一点直接扔下老父亲先跑了,好在他谨记母亲的话,这两日顺着父亲一些。
为此,安逸偷偷的问过母亲:“那妙姑姑会不会是父亲的小情人?”
他从母亲脸上看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然后就是一阵哭笑不得:“这话说不得,你父亲他若是有心于你妙姑姑,便没有母亲什么事了。”
安逸似懂非懂。
十三岁的他虽然长得比父亲还高,可为人处事之上还稚嫩得很。
温庭叶温柔的抚摸儿子的脑袋:“你妙姑姑是你父亲这辈子最不能提起的伤口,两人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算是彼此相依为命,便是你爷爷、奶奶、大伯和安静姑姑,也不得,如此说,逸儿可明白?”
“这不就是小情人?母亲你不吃醋?”
温庭叶拉着儿子的手:“若是旁人,我自是心里不舒坦,可是妙姐姐啊,逸儿,这人不是寻常女子,你当南阳皇帝为何重用你父亲?便是妙姐姐方面从中周旋的因故。你父亲将妙姐姐看得比之亲人重三分,妙姐姐却用尽一切力气,将你父亲护在羽翼之下。”
安逸沉默不开口,关系太复杂,他还小弄不明白。
夏侯妙妙忌日那天,安杰哭成了狗,一会儿破口大骂宛若疯子,一会儿安静如鸡规矩得体。
宝贝闺女都快被吓死了,安逸的脸庞越来越冰冷,抱着把他挤成路边野草的妹妹,兄妹俩人颇有几分相依为命的可怜模样。
温庭叶一言不发,半跪在安杰身边,轻轻拍着他的后背。
有些人的感情太过浓烈,这种感情不是男女之情,也不是血脉相连的亲情,它比爱情浅,比亲情浓。
这天过后,父亲总算恢复正常。
有一天,三四岁,得了话唠病的宝贝闺女询问老父亲:“妙姑姑是谁呀,妙姑姑好不好看呀?”
原以为妹妹要被老父亲揍一顿,略有几分幸灾乐祸的安逸竖起了耳朵。
这话他并不是没有问过,只是被老父亲拿着藤条抽了一顿,可疼。
然而,老父亲将女儿富养已经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竟然将之抱到腿上,柔声说道:“你妙姑姑啊,是父亲一辈子最感激的人,没有她,就没有你和哥哥呀。”
是的,安杰一直认为,没有夏侯妙妙,就没有他安杰。
方面肥硕成一头猪,身边的人看上的都是他的出手阔绰,表面哥俩好,背地里使劲捅刀子。安杰并不是不知道,而是极力想要挽留这金钱可以买到的友谊。
后来,妙妙陪着他穿山越岭,寻找各方美食,满足他的口腹之欲,也为他开辟一条商路——除了靠家里,还可以自己养活自己。
“据我所知,安侯府书香世家,倒腾一点笔墨纸砚,完全符合书香之家的生活态度,也可以借着安侯府在读书人之间的地位,打出属于自己的品牌。”
什么是品牌,安杰不明白,只知道从妙妙在他所有的笔墨纸砚上留下一个特殊的印记之后,几十年里,读书人只认定这个标记,并且已经学会分辨真伪。
这就是品牌。
笔墨纸砚,读书人最不可或缺之物,安杰因此狠狠赚了一笔,并且成为最稳定的收入来源之一。
也是夏侯妙妙,在他胖得呼吸都困难之际,将他塞入承天寺,虽然得了后遗症不再喜欢吃肉,但不可否认,因为这一举动,安杰脱去一身肥肉外壳,变成翩翩美少年,勾搭了南阳第一美人。
该说的说,不该说的也说,安杰口中的夏侯妙妙,简直就是智计无双的谋士,是貌美如花的闺秀,也是武功高强的侠士。
宝贝闺女沉默了一下,咧着小嘴道:“爹爹莫不是哄我?这样的人怎会是个姑娘?定然是某个优秀男子男扮女装了!”
安杰:“……!”
卧槽,我闺女的想法很危险!
下一刻,就听闺女说道:“等我以后长大了,定要找一个智计无双、貌美如花、武功高强的美男子为夫婿!”
安杰愣了下,旋即急了,这闺女长大了可是嫁人的,他这才抱着闺女几年?只要想到以后会有一头猪来拱他宝贝的玉白菜,就忍不住一阵心痛!
他忙按着宝贝闺女的肩膀,郑重威胁道:“安心啊,你给老子记住,以后找夫婿,一定要经过老子同意,否则,否则…”
威胁的话还没说完,就看到宝贝闺女一副受惊的模样,安杰忙收敛有些扭曲的脸庞,深吸一口气道:“否则老父亲会伤心死了,老父亲可只有你一个闺女呀!”
听墙角的安逸再三告诉自己不要生气,这是自己的老父亲,好歹给了他一条命,给了他别人没有的尊贵和富庶。
可还是好生气!
什么叫只有一个闺女?
可以理解成没有别的女儿,只有一个,可是也可以理解成,没有别的孩子了,只有这一个闺女!
简直,简直…
长了一岁的安逸气的脸都红了。
扭头找母亲告状去了。
安杰威胁好闺女,才叹息道:“你妙姑姑也是远嫁,一个人待在南阳,被人欺负人都没人看到,你妙姑姑的亲生母亲,在你妙姑姑故去之后,当场就晕厥了,再没有醒来。”
这话半真半假,夏侯妙妙和戴王妃根本没有感情可言,可戴王妃的确在得知夏侯妙妙消失的消息之后,突然之间猝死。
把话说得那么母女情深,不过是希望夏侯王府的人可以继续供奉妙妙的灵位,虽然他自己就有供养妙妙的灵位。
很多谎话说着说着就变成了真的。
“说来好笑,你妙姑姑这人天生的活泼性子,最是坐不住,当年康王逝去,你妙姑姑一夜疯魔,见人就杀,更是直接杀上承天寺,差点让整个承天寺的和尚绝了传承。”温庭叶无奈一叹,安杰偏爱女儿并不是没有原故的,只因为…女儿不是他们的亲闺女,而是荣国公府荣世子最宠爱的女儿!
荣世子荣坤后来和明月公主成了亲,两人相敬如宾,只维持了表面的隔着,一个惦记着戴氏长公子,一个惦记着死了未婚夫的夏侯妙妙,同床异梦。荣坤素来重色,后院很多女人都和夏侯妙妙长得很像,这是荣国公府秘而不宣的事。
没有哪个男人容得下被戴绿帽子,荣坤更是如此。
他和明月公主成亲之后,便不再搭理她,而明月公主几次三番得不到长公子,竟然学着荣坤养面首。
男人三妻四妾叫做风流,女人养面首叫做放荡不知廉耻。
愤怒之下,荣坤杀了明月公主!
皇家的尊严不容践踏,一国公主的死亡闹得沸沸扬扬,满城风雨。
最终,荣国公府为了整个国公府,不得不亲自将荣坤处置。
临死前,荣坤将唯一如珠如玉的女儿送到大皇子府,交给亲妹妹荣芳,可是荣芳是皇家人,注定无法抚养哥哥唯一宠爱的庶出女儿,百般犹豫之下,悄悄送到南阳温庭叶手中。
因为小姑娘和夏侯妙妙像了八分的容貌,温庭叶犹豫了,留也不是,送走也不是,偏偏被安杰碰见了,毫不犹豫选择留下来。
为给小姑娘一个身份,温庭叶装了七个月的身怀有孕,小姑娘一直到三岁才‘病愈’出现在人前。
这些只有夫妻二人知晓,若非温庭叶天性大方,也知道自家夫君和夏侯妙妙的关系,早就因为这个孩子闹得天翻地覆了。
叹息一声,温庭叶说道:“你妙姑姑啊,是个巾帼好汉…”
“巾帼好汉怎会动不动拆承天寺的禅房?儿子可是打听到了,妙姑姑拆禅房就算了,还打破了几百尊佛像,整个承天寺因为她的举动,换新了三次!便是素来最为灵验的放生池,也因为妙姑姑彻底干涸了。”安逸目光幽幽,口气有些不满。
温庭叶简直不知道怎么回答了。
夏侯妙妙在顾垣时候彻底疯狂了,了空大师不知道是手欠还是脑子有坑,特意找上门给她送了一副木鱼,并说什么木鱼敲烂之际就是因果偿还的终点。
十年,夏侯妙妙敲了十年木鱼!
那副乌木做成的木鱼砸了多少次已经数不清楚,只是从来没有出现裂痕。夏侯妙妙本性并不安静,因为顾垣的死亡更添三分戾气,她久坐不住,每隔一会儿就要跑出来祸害承天寺一下。
十年里,承天寺的放生池枯竭了。
佛像被砸了好几次,换了好几次。
寺内的僧人被打伤已经习以为常。
便是了空大师的禅房,也被迫挪了不下百次。
这是习以为常的,最宏伟的一次大规模残杀,是在西岭泷起兵反对四国统一之际。夏侯妙妙心中杀气窜到无法浇灭的地步,以一人之力,绞杀精兵两万!
血腥弥漫整个战场,遮天蔽日,所有人一身鲜红。
那一天,看到的人全部做了噩梦,便是叶太子叶靖云气的跳脚,威逼利诱,也无人再敢和夏侯妙妙作对!
毕竟,举手投足之间,轻而易举将人撕碎成血沫太过不可思议。
“总归是已经死了的人,母亲也确定妙姑姑和父亲没有不正当的关系也如此儿子也就不担心了。”安逸天生一张冷脸,从来不会露出笑容,加之从小学武,越是长大,五官线条越是冷硬,整个人看起来如同一把破冰的宝剑。
他扯了扯僵硬的嘴角,到:“至于父亲想要怀念还是什么,随便他就是,母亲自有我来照顾…”
“好你个小兔崽子!趁老子不在,竟然在你母亲面前胡言乱语?嗯,觉得翅膀硬了是么?想取老子而代之?你做梦?你母亲是老子的责任,于你何干”安杰怒气冲冲杀进来,扬手就给自家冰块儿子一巴掌,凶狠恶煞瞪着他,宛若夺人妻,杀人母的绝世仇人。
安逸揉着不怎么疼的肩膀,有些无语的看着自家老父亲,漫不经心道:“儿子以为父亲要为一个死人终日怀念伤感,忘了身边还有妻子和儿女要照顾呢。”
安杰怔了下,扭头去看妻子,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的妻子似乎瘦了不少。
忍不住心疼的摸了摸儿子的脸庞,安杰叹息道:“是我不对,儿子,父亲会改过,只是有些事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有些人也不是说忘就能忘,父亲在乎的人一点点变化,而她,是父亲永远不可能忘记的青梅。”
一个人最重要的年纪是在三岁到十八岁,这段时间完全可以将之雕琢成型,便是日后再怎么改变,也无法完全颠覆。
安杰在这段时间段里,除了冷漠,就只剩下夏侯妙妙了。
安逸不高兴了,一个死了的人,就该一点点尘封,而不是祸害活着的人。
之后的几十年里,安逸见证了父亲口中的永远不可能忘记的青梅的意思,也明白了母亲口中比亲情浓烈,比爱情淡三分的感情。
苍苍白发之际,他突然有些羡慕那个死去了好几十年的妙姑姑。
听着她的故事长大,也在她的阴影中长大。
活着的时候,身边有最爱的男人护着,最忠心的丫头陪着,最真诚的竹马守着。死了之后,最爱的男人陪在身边,生死相随,最忠心的丫头梳发守墓,日日焚烧经文,最真诚的竹马没到忌日哭成死狗,几十年如一日。
活着被人护着,死了被人记着,一生无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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