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主,来不及了!”
又是......梦。
只不过,没有容华那个狗东西,而是连绵的、焦黑色的山谷,和弯腰蹲在她身前的,蓝发白袍的少年。
......啊,想起来了,那是她的第二世,被容华镇压在蘅芜山的时候。
那时候,她修为尽毁、魔族也被她牵连,被正道四处追杀。
而她非但不能替自己和族人报仇,反而要日日受天罚之苦,一身骨头都被劈得焦香冒烟,随时随地都会死。
而小兰,就是在那时候出现在她面前的。
它不谙世事,似乎完全不懂得人类社会的规则,也不会说话,正好奇地在她身上左戳戳,又摸摸。
它背对着太阳,可阳光仍旧毫无阻隔地穿透了它的身体,照在朱珠身上。
管它是鬼魂还是容华弄出来的别的什么东西,朱珠看见自己咳了一口血,颤颤巍巍地竖起中指:“容华......你个贱人,去死吧!”
“轰隆!”
闷雷滚滚,乌云迅速集聚,随后一道树干粗的闪电劈下,那股痛苦到要撕裂神魂的力道中竟然隐藏着天道法则,一下就将她劈得差点魂飞魄散。
“......”朱珠奄奄一息地动了一下指尖,嘴里念叨个不停,“去死去死去死去死去........”
“死?”
它缓缓歪头,开口道。
那声音忽近忽远、似男似女、如老如少,飘忽不定,随后渐渐凝实,变为少年清润中带着一点稚气的小奶音。
“死去吧?这是你的名字吗?”
朱珠看见自己白眼翻到一半,脑袋一歪,彻底撅了过去。
少年似乎被吓了一跳,急急忙忙地到处忙活,一会儿拔了几根草盖在她身上,一会儿又往她嘴里塞土。
瞎操心了半晌,居然误打误撞给她喂了一根对凡人而言是剧毒,但对魔族而言修为大涨的断肠草,给她吊了一口气。
但由于她浑身的骨头都被劈碎了,哪怕侥幸活过来,也只能平躺着骂天骂地骂容华,一句话里含死量极高。
而小兰则像一只忙忙碌碌的小蚂蚁,给她这个不事生产的蚁后搬运食物。
朱珠连着吃了几回观音土骂了它一整夜后,它总算学聪明了点,知道人类不能吃土,而是要食用清水和野果。
而在和她的日夜相处中,它的秉性和行为也越来越接近人类,不仅学会了简单的沟通,甚至可以下山给朱珠买药。
——只是乌龙是,它一直以为“去死吧”是自己的名字。
残废了半年后,朱珠坚强地站了起来,对这个辛苦照顾自己的小异类温柔了许多。
“为什么你总是穿着同样的衣服?”
少年慢吞吞低头看了眼总是一尘不染的衣衫,道:“有个人倒在我的洞穴前,我吃了他,有了这身衣服。”
朱珠挑眉:“也就是说,你的模样是由他幻化出来的?”
少年一身白皙的软肉,两腮有婴儿肥,漂亮的杏眼微微下垂,看着像个软包子,她猜一定是哪个富家公子哥出门游山,不幸踏进了这个死寂之地。
“既然你长得这么白,又有着蓝色的头发......”朱珠眼珠一转,“不如你以后就叫小兰吧!”
“好,”它学着她的样子翘起唇角,“你叫死——”
“我叫朱珠。”
画面定格在这一刻开始坍塌,瘴气环绕、沼泽遍布的山谷里,一男一女坐在堆满头骨和尸骸的黑土之上,相视而笑。
......原来如此,所以它才会给自己编出478这个名字。
朱珠眨了眨眼,耳畔一直隐隐萦绕的,梦魇般的呼喊一下子清晰起来:“宿主,时间来不及了!”
她浑身一耸,可下一瞬,那道声音又突然消失了。
怀中的阿辛揉了揉眼角,带着困倦的鼻音轻哼了一声:“......嗯?”
朱珠伸手拍了拍他的头:“睡吧。”
黑暗中,眼底金光流转。
——要抓紧时间了。
翌日。
钟秀宫内一大早就上了茶点蔬果,元昭坐得很端正,正专心致志地捏着一枚棋子思索。
浓烈而璀璨的日光从窗棂中被过滤进来,在棋盘上洒下一片碎金。
光线好似也格外偏爱似的,轻轻啄吻着他白皙修长的指尖。
元昭的侧脸、脖颈处都被光线照得透亮,白皙的皮肤好似没有毛孔,根本承不住滚烫的日光,让那光晕直往领口下泻去。
而在他对面,则是一袭红衣的绯云歌。
不同于元昭的正襟危坐,他的衣服几乎要垮到肩头,两条腿歪歪扭扭地蹬着美人榻的脚踏,袍底翻起,露出白腻的肌肤。
此刻,正有一名宫人跪在地上,用凤凰花汁制成的乳膏为他涂抹手和脚的指甲。
他涂好的右手五指鲜红似血,正捏着一枚琉璃棋子,举在阳光下,让那变幻的光线折射在地面上。
元昭落下一子,见他又在玩闹,眉宇间露出无奈的神色:“云歌,下棋。”
素指不轻不重地敲了敲棋盘。
“啧,麻烦。”
比起元昭的慎重,绯云歌落子的动作似乎颇为漫不经心,连思考和停顿都不曾有,而元昭观察着棋局,却再次露出了谨慎思索的神色。
嘴角挑起一缕漫不经心的笑意,绯云歌托腮压在棋盘上,端详元昭眉心的那颗红痣。
“菩萨,这棋已经下了三天了,您发发善心,快点投降,好不好?”
“别这么叫我。”
元昭皱眉,清秀易碎的脸微垂着,两绺碎发摇摇晃晃,衬得他果真如同慈悲的菩萨般,哪怕是一个低眉敛目的动作都无限慈悲温柔。
“明明是云歌你玩心太重,性子飘忽不定,给我留了好些漏洞可以钻。”
他轻轻挟起棋子:“到你了。”
“那该怎么叫你?”
绯云歌眉眼带笑,两指夹着棋子在桌子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敲,声音沙哑暧昧:
“入宫这么久,云歌还没问过——
陛下待你好吗......表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