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出来了。”陈沫说,“死者确实是李小青。不过你怎么知道是她啊?”
“猜的。”我说,“因为关于这个案件死掉的人我知道的就两个。李小青和陆有华。”
刘继华之前就凉了,不算。第一个被刘继华除掉的人估计也是陆有华请的替身。
假如那个替身的灵魂还活着的话,肯定对陆有华怨念也不小了。
不过既然替身敢为他做这么危险的事的话,那陆有华的身份还蛮大的嘛,或者是钱多。但会不会是陆有华骗了那个替死鬼呢。
“陈沫,你哥有没有查清楚陆有华的身份。”我问。
“你不说我都忘了。”陈沫敲了敲自己的脑子,“我哥查出来他是前任的医院院长。”
“嗯,那之前的推断就不会错了。”我说。
陆有华有恋尸癖,又是院长,财富权利应该也不会少。刘继华对李小青的爱,我也有目共睹,虽然他骗了我,但他应该有他自己的难处吧。
诶,有啥难处呢?其实李小青真正喜欢的不是他,是陆有华?其实他只是想杀了陆有华让李小青重新回到自己的身边?
好像也说的通啊……
那他之前啊跟我讲大半天高中的事情干嘛。
他这么寂寞的吗……
我对陈沫说了我的想法。
“嗯……”陈沫思考了一下,“都说的通,那我们就创造几条路,一条一条的解决呗。”
第一条:刘继华和李小青恋爱,一直到大学毕业后,李小青被有权有钱的陆有华吸引,然后被刘继华发现,最后在浴室刘继华与陆有华搏斗,以刘继华失败告终,李小青受到刺激,得了精神病。
第二条:刘继华与李小青恋爱,一直到大学毕业后,陆有华纠缠李小青……后面和第一条都一样。
“等一下。”我说,“这第一条和第二条有区别吗?”
“那改一下。”
两条合为一条:两人恋爱,直到大学毕业,李小青与陆有华发生关系,刘继华发现,与陆有华搏斗,刘继华败,李小青疯。
“不要忘了。”我插上一句,“陆有华和他们也是高中同学。”
“哦?是吗。”
第二条:陆有华与李小青恋爱,刘继华暗恋李小青,大学毕业后,刘继华不忘李小青,一直勾引,被陆有华发现,陆有华败,小青疯。
“what?”我很吃惊,“陆有华败?说到最后其实和我说话的一直都是陆有华?”
“你别说,还真有可能。”陈沫想了想说。
“那他图什么呢?”
假设陆有华成功骗了我,那他就能成功和李小青在一起了……
“不对。”我想到一半说,“要知道,陆有华是医院院长。他是在浴室事件后才死的。”
“如果只是别人替他的呢?”陈沫说,“之前不是说第一个死在火焰中的人是替身吗。”
“两者好像没有什么联系吧。”
在一起后,陆有华觉其事,尾其随,斗其人,败其拳,青疯。
“第三条……”陈沫没有下笔,“你觉得两个男的有可能吗?”
“写!”
第三条:两男恋,青恋其一,不诉,而后,其一男恋与青,另一男觉,遂往,相爱相杀,误击青,青疯,一死。
“我觉得……你的文言文有点问题。”我说。
“哎呀。管那么多,我写这么多字也累啊。”陈沫说,“暂时应该就三条吧。”
“嗯。”我说,“暂时在这些条件下就这三条。”
想起一个关键点。
“对了。”我兴奋的拍了陈沫一下,“一人一死的打架斗殴肯定有公安局记录在内的吧,去查一查不就好了。”
“你们要查这一年之间打架的公安记录?”江雨绸说。
“嗯,而且是要那种一死一伤的……或者那个人没有受伤。”我想了想说,“还有个女人做目击者或者是参与其中。”
“那需要花点时间了。”江雨绸说,“有能缩小范围的条件吗?”
我想了想说:“我只知道三个人的名字,两个男的就叫刘继华和陆有华,女的叫李小青。”
江雨绸用了一种“你这不白说吗”的眼神,然后有发现了什么说:“对哦,可以查名字。”
看来江雨绸也有掉链子的时候啊。
没想到还挺快,第二天下午,江雨绸就发消息给陈沫了。
“查到了。”陈沫在自习的时候对我和白芷说,“几个月前的了。”
“直接说情况。”
“是原先是陆有华和李小青在公共浴室里一起洗浴,然后刘继华赶到,然后两人打了一架,后来……”陈沫停了下来。
“继续说啊。”我不解。
“李小青头部重伤导致其精神受损,据诊断,终身残疾。”陈沫继续说,“刘继华也被陆有华掐住脖子,最后窒息而死。”
“所以一切都还是原来的模样。”我说,“都没变吗?”
我好像明白了一切……
他们也朝我点了点头,如果早点想到公安局备案的消息,就不用花那么多的时间来讨论这件事了。
“那你们准备今天放学去告诉我哥吗?”陈沫说。
“现在又没有证据,你口无凭证谁会听呢。”白芷说。
现在有了地图,但没有指南针。
“先发短信告诉他吧,看看他怎么说。”我说。
放学后,江雨绸已经在校门外等我们了。
“走吧,再到那里看看。”江雨绸对我们说。
太阳还没有下山,里面也不是一般的热闹。
“这里查不多已经封查了。”江雨绸点了一根烟说,“前任院长涉嫌犯罪,和多名医护人员合伙作案,准备上诉了。”
“那这些病人呢?”白芷问。
“他们……”江雨绸犹豫了一下才说出口,“可以免掉法院的审判,但是也算是废了。”
“什么意思?”我问。
“我的意思是…他们已经不配做人了。”他呼出了一口烟,“已经算是一种野兽了。”
原来,那天被他们关在房间里的时候,那个拿着白色棒状类类似人骨的女人,脸上不是他们说的番茄酱,而是维持生命活动的血液。他手上的白色棍棒,也只是人骨而已,旁边与她一起居住的人,也应该是在之前几个野兽在互相猎食时将对方吞噬殆尽了。我侥幸的存活,也只是那个李院长看到江雨绸作为警察来拜访而让那个点灯人把我送过来罢。那个穿着护士服的微笑女人的衣服看来也是从之前哪个护士尸体上拿过来穿上的。
我看着那些警卫把那些病人一个个押向到里,那个脸上残存血液痕迹的女人看到了我,她还在笑,不过那个笑已经没有什么含义了。
她突然挣脱了警卫的束缚,奔向我,从我的脖子上咬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