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马缓缓驶离原地,叶辰歌下意识地寻而望去,只看到绝尘而去的尾气和残缺的尾巴。
他有种不好的预感,总觉得有人看到了他。然而,他并没有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却有种心虚感萦绕在心头,挥之不去。
有些不耐烦,叶辰歌拿起手机拨通了那个令他无比厌烦的号码。
“我已经到了,在停车场!”
叶辰歌语气很不好,甚至可以说是恶劣,秦若却万分得意,“好,我马上就下来。”
凯文陪着她从特殊通道到达露天停车场,远远的看见那辆尊贵的黑色阿斯顿马丁,秦若停下脚步,转而对凯文说道,“我自己一个人就可以了,你先到酒店等我,其他事情以后再说。”
“好。”凯文没有异议。
“等等!”秦若突然喊住凯文,妖娆的眸中闪烁着幽光,“有没有通知媒体我今天回国的消息?”
“我匿名通知了娱乐周刊和蓝天报社,他们应该早就在机场外面守株待兔了。”
“嗯。”秦若点点头,十分满意,“暂时就这样吧,其他事情等我通知。”
秦若转身向着叶辰歌走去,凯文则是正大光明的走向机场出口。
有时候,说凯文是秦若的经纪人,倒不如说他只是秦若命令的执行者,就像今天,所有的事情,包括让记着到机场蹲点偷拍,都是秦若一手安排的,凯文只是具体执行而已。
凯文大摇大摆地走出机场,在机场守了整个上午的记者和狗仔立即两眼放光。
混迹娱乐圈的人,谁不知道凯文是秦若的经纪人啊,两人从来没有分开过,只要见到了凯文,那就意味着秦若必定也回来了。
记者和狗仔们立即准备好,打算等秦若出来,获得第一手消息,未来几天的头条绝对不用发愁了,不仅如此,这个月的奖金也不用愁了。
果真是一举几得啊!
凯文从机场出来后,没有停留,直接打车离开。
然后,记者和狗仔有些傻眼了。
这是什么情况,难道秦若重新更换经纪人了?若是如此,娱乐新闻却没有任何消息,他们也没得到一点风声啊!若是不然,为什么只有凯文一个人?
难道得知他们会在机场蹲点,所以故意分开走来混淆视线?
记者们越想越觉得这种可能性最大,于是果断分头行动,一个人跟踪凯文,另外的人分别在机场的停车场和其他地方寻找秦若。
*
踩着十三厘米的恨天高,秦若一身妖娆的大红色连衣裙,勾勒出曼妙玲珑的娇躯,硕大的太阳镜遮住半边脸,平添了几许神秘的妩媚和妖娆。
她敲敲车窗,车窗缓缓落下。唇角的笑容无限风华魅惑十足,若是定力不好的人,只怕会当场流下口水,然而叶辰歌只是不耐的看了一眼,面无表情,语气冷冽,“上车!”
见惯了安澜清浅淡漠的清绝雅颜,其他女人根本入不了叶辰歌的眼。安澜淡漠缥缈的绝丽气质,其他人无法比拟。
如若不是因为黎明峰,他根本懒得搭理秦若。
秦若含情脉脉地看着叶辰歌,仿佛久别重逢的亲密恋人一样。
殊不知,叶辰歌只觉得这样的眼神令他恶心。
“辰歌,你能来接我,我真的很高兴……”说着,秦若就往叶辰歌身上凑过去。
“秦小姐,请自重!”叶辰歌冷喝,“你该知道我来接你的真正原因,所以不要自作多情!”
“辰歌……”秦若泫然欲泣,楚楚可怜,仅仅瞬间,小脸上便梨花带雨,她抱着叶辰歌的胳膊,不管不顾地附在他的怀中,摇头哽咽,一副不可置信的委屈模样,“不……不会的,你不会这样的,我不相信……辰歌,我不相信……”
叶辰歌面无表情地把秦若从自己怀中拉出来,自从爱上安澜,他就决定不会让任何一个女人亲近自己。
“秦若!”叶辰歌不由提高声音呵斥,“不要让我把对你最后的耐心都耗费掉!”
秦若紧咬着下唇,妖娆的眸子中水雾迷蒙,倔强而又执拗。
如果这样的神情在安澜清绝的脸上,叶辰歌会觉得可爱而又心疼,但是现在在秦若脸上,他只有浓浓的厌恶和不耐。
这大概就是爱与不爱的区别吧!
不顾秦若的绝望,叶辰歌径自发动引擎,黑色的阿斯顿马丁缓缓驶离原地。
记者和狗仔们还在寻找秦若的身影,蓝天报社的记者来到露天停车场,眼尖的看到缓缓行驶还未离开的黑色的阿斯顿马丁,立即举起相机拍照。
要知道,在帝都,叶辰歌的新闻和消息不亚于任何一位大牌艺人和国际明星,驶甚至更有价值,尤其是他宣布自己已婚的消息后,新闻媒体更是千方百计的想要得知神秘的叶少夫人到底是何方神圣,竟入了叶少的眼睛。
黑色的阿斯顿马丁是叶辰歌的座驾,心情甚是澎湃,连忙拍照。得不到秦若的第一手消息,能够拍到叶少也不错。
蓝天报社的记者心情十分激动,叶少的消息足以成为头版头条。
快速看下快门,生怕错漏任何一个场景。
直到阿斯顿马丁优美的身影完全消失,蓝天报社的记者这才依依不舍的停止按快门。
他把拍到的照片一张张回放,叶辰歌精致宛若神只的容颜赫然定格在画面上,他别提多高兴了。
然而,翻看几张照片后,记者更加高兴了。
怪不得叶少会不动声色的出现在机场呢,原来是来接人的。
至于接谁,用脚趾头想都能猜到。
蓝天报社的记者喜笑颜开,今天收获果真不小,未来一周的头版头条都不用愁了,他好像已经看了这个月大把的奖金长着可爱的小翅膀正在向他飞过来……
叶辰歌和秦若啊……
叶少结婚了,却秘密来机场接回国的秦若,而且两人姿势亲密,要说两人之间没有私情,估计没人会相信。
怪不得叶少只是宣布自己结婚了而不让叶少夫人公开露面,原来是为了秦若啊。
前段时间,大概所有的女人都在羡慕嫁入帝都第一豪门叶家,成为叶少夫人的那个女人,等明天报纸出来,估计都会为叶少夫人感到同情。
嫁到豪门又怎样,不得丈夫喜欢,各种小三小四,只怕痛苦的只会是自己吧?
果然,豪门大家族之间的复杂和黑暗,谁又能说得清楚呢!
记者摇摇头,他只要做好自己的工作就行了,豪门家族的事情哪里轮得到他一个小虾米杞人忧天呢!
*
黑色的阿斯顿马丁疾驰在公路上,叶辰歌直接无视了秦若那哀怨十足的眼神。
三十分钟后,停在祁英墓园。
在祁英墓园山脚下的花店中,叶辰歌买了三束花,一束红玫瑰,一束白色雏菊,一束黄色的康乃馨。
“明峰喜欢红玫瑰,他应该希望由你送给他。”叶辰歌把那束火红的玫瑰给了秦若。
秦若纵然不想接,却也不得不接。
两人一前一后,叶辰歌在前,秦若在后,向着黎明峰的墓碑走去。
六月初的天空,有些阴森森的,太阳隐藏在云层中,好像要下雨一样。
秦若目不转睛地望着前边那抹伟岸的背影,忍不住心驰荡漾却又委屈万分。
快跑两步追上叶辰歌,秦若忍不住找话题,“辰歌,你为什么要买三束花?”
“你没有必要知道。”叶辰歌回答得十分冷淡和敷衍,秦若不是他的谁,所以他没有必要知道。
秦若委屈地垂下眼眸,眼眶微红。
殊不知,她这柔弱十足的表情,却让叶辰歌更加不耐和厌烦。
黎明峰的墓地所在的位置是整个祁英墓园中最好的,在这里可以看到整个墓地的全景,是一块宝地。
叶辰歌把白色雏菊小心的放在墓碑前,一如既往的拿出白手绢轻轻擦拭墓碑上的尘土。
“明峰,秦若回来了……”你该安心了。
这一句是叶辰歌在心中说的,他面无表情地看了秦若一眼,木然开口,“跟明峰说说话吧,我去附近等你。”
叶辰歌抱着那束黄色的康乃馨离开,秦若美丽的眸子望着他的背影,不舍移开。
在她的心中,黎明峰再好,又怎么能比得上十全十美的叶辰歌呢!
“明峰,我来看你了。”秦若把红玫瑰放在白色雏菊旁边,墨镜未曾摘下,妖娆的红唇絮絮而语,“我知道对不起这三个字很无力,我也知道你喜欢我,但是我只喜欢辰歌,我知道你能够看得出来,感情无法控制,三年前,我无法把感情给你,三年后依然不会。
明峰,你或许觉得这样的我很自私,我也知道我自私,但是秦若爱辰歌,没有他真的活不下去……”
如果有人制作一个自私排行榜的话,尘世中,秦若一定稳稳位居第一,甚至甩下第二十万八千里的距离。
真不知道,秦若到底有何资本,能够让黎明峰对她死心塌地,甚至不惜送出自己的生命。
尘世中,应该有这么一些人,用以为别人对她的付出是天经地义,而她则心安理得的享受。
秦家秦若,应该就是其中的典型了。
丝丝缕缕的风开始呼啸,携了雨丝打落,落在这迷蒙的天地间,唱起一曲哀伤的挽歌……